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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城区南苑路南侧广厦世纪苑3#楼102、202号房屋(住宅)

起拍价:

¥46.7607万

将于6月27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曹经理:电话1:13209582988电话2:0951-8656139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81.1817万

保证金:

¥5万

税费承担:

描述矛盾

变卖价:

¥46.7607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78.03㎡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对于税费承担方式,前后描述不一致。公告中既约定了税费各付,又约定了税费由竞拍者全包。请仔细阅读公告全文,并向法院电话确认。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南苑路南侧广厦世纪园3#楼评估报告.doc

变卖须知

变 卖 须 知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6月27日10时至2021年8月25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络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变卖中卫市城区南苑路南侧广厦世纪苑3#楼10
2、202号房屋(住宅);产权证号:2012100035号,建筑面积:178.03㎡,总层数及所在层数:6/1-2;设计用途:住宅;该标的位于中卫市城区南苑路南侧广厦世纪苑3#楼102、202号房屋(住宅),其四至为:东至文萃南路,南至住宅楼,西至住宅楼,北至南苑东路。周围有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金融营业网点;附近有美佳隆便利店(南苑东路店)、美利嘉超市、优派莱斯酒店、咖啡厅等生活经营服务设施。该区域居民的生活便利度较高,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及教育医疗配套设施较完善,区域内有中卫客运总站等公共配套设施,附近有新起点英语学校、宁夏中卫第一中学、中卫市妇幼保健院、中卫仁爱医院等教育医疗配套设施,主要有出入可利用的交通工具、道路状况、交通管制情况、停车方便程度和收费标准等。所处区域内有南苑西路、文萃南路等道路通过,路网密度较大,道路较宽,车辆行人较多,对内外交通较便捷,区域内有公交车通过,公交便利度较好,居民出行以公交车、私家车、出租车、自行车为主,居民出行较方便。周围基础配套设施及生活服务设施完善,该区域居住规模较大,附近有美利嘉天下、世纪花园等住宅区,基础配套设施完善,达到“六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暖、通讯)的开发程度。该标的宗地形状较规则呈四边形,地势平坦,工程地质条件较好,在利用上无地质、水文等不良自然条件限制及自然灾害威胁,目前宗地达到“七通一平”(通给水、通排水、通电、通讯、通路、通暖、通气、场地平整)的开发程度。该标的房屋建筑结构为混合,是一栋总层数为6层的住宅楼,层高约为3米,楼高约18米,该标的所在层为1-2层。房屋总建筑面积为178.03(3#楼102为68.54平方米、3#楼202为109.49平方米)平方米。室内一层地面铺瓷砖,墙面及顶棚刷乳胶漆;卫生间地面铺瓷砖,地面刷乳胶漆;二层地面铺木地板,墙面及顶棚刷乳胶漆;室内楼梯踏步贴瓷砖,扶手为不锈钢扶手;入户门为玻璃双开门;塑钢窗;外墙面刷防水涂料;该房屋建成年代为2008年。该标的配套设施完善,室内水、电、暖、通讯、天然气设施齐全,房屋维护状况较好,能够满足使用要求。注:该标的总价格包含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该房屋已抵押且在查封中,详细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和以实地看样为准!拍卖成交后,其内部结构界定以相关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勘测定界图和测量报告为准。买受人需要恢复原房屋结构的,恢复工作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恢复房屋结构产生的全部税、费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该标的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并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参与竞买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结束三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尾款须在变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并在竞买成功后10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二、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七、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咨询人:陈法官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
法院咨询电话:0955-7074320拍卖咨询:宁夏辰易拍卖有限公司姚女士:19995556019;曹经理13209582988   0951-8656139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变卖公告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关于变卖中卫市城区南苑路南侧广厦世纪苑3#楼102、202号房屋(住宅)的公告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6月27日10时至2021年8月25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court_item.htm?spm=a213w.7398554.courtTabs.1.0QEHj5&user_id=3174966963)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中卫市城区南苑路南侧广厦世纪苑3#楼10
2、202号房屋(住宅),总建筑面积为178.03平方米。(标的物详细信息见《标的基本情况表》)评估价:811817元;变卖价:467607元;变卖预缴款:467607元;保证金:50000元;加价幅度:1000元。权利人产权证号结构用途所在层/总层数建筑面积(m2)总建筑面积(m2)总价(元)朱云花2012100035混合住宅1/668.54178.038118172/6109.49注:该标的总价格包含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该房屋已抵押且在查封中,详细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和以实地看样为准!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6月12日9时起至变卖结束前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宁夏辰易拍卖有限公司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宁夏辰易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姚女士:19995556019;曹经理13209582988   0951-8656139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2、变卖成交后十日内不交纳尾款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缴纳的所有税、费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若拍卖成交,转让方应承担的税费先由买受人垫付)。拍卖成交之日前,拍卖标的欠缴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暖、气)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前期请自行查证、自行了解、自行承担)。特别提醒:有意者请在拍卖前至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税务部门详细咨询不动产过户手续及税费收取情况。拍卖标的成交后,买受人的户口迁入、原产权人的户口迁出等问题,由竞买人自行查证处理。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结束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变卖尾款须在变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卫支行;账号:6228401207043954962),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咨询人:陈法官0955-7074316 拍卖咨询:宁夏辰易拍卖有限公司姚女士:19995556019;曹经理13209582988   0951-8656139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标的详情

标的基本情况表

上一条: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山小区西侧紫荆花城C3号楼3单元2层2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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