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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凤城市凤山区大梨树村8组22幢0233号二层房屋

起拍价:

¥35.5776万

将于6月2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密山市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王默然:电话1:15246292930电话2:0467-5266712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44.472万

保证金:

¥7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35.5776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218㎡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拍卖标的物:辽宁省凤城市凤山区大梨树村8组22幢0233号二层房屋,产权证号:凤房权证凤山区字第08220221,建筑面积218平方米,混合机构,设计用途为住宅。大梨树村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位于辽宁省凤城市凤山区西南郊10公里处,距丹阜高速公路凤城出口5公里,是全国首批农业旅游示范点、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先后被国家授予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中国农业公园、全国生态文化村、中国绿色村庄、中国幸福村庄等荣誉称号。特别提示:因该房屋土地使用性质为集体所有,故非辽宁省凤城市凤山区大梨树村村民竞买本房屋或须承担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风险。

变卖须知

变卖须知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6月20日10时(延时除外)在密山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密山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467/04 ),期限为60日。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物:辽宁省凤城市凤山区大梨树村8组22幢0233号二层房屋,产权证号:凤房权证凤山区字第08220221,建筑面积218平方米,混合机构,设计用途为住宅。大梨树村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位于辽宁省凤城市凤山区西南郊10公里处,距丹阜高速公路凤城出口5公里,是全国首批农业旅游示范点、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先后被国家授予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中国农业公园、全国生态文化村、中国绿色村庄、中国幸福村庄等荣誉称号。特别提示:因该房屋土地使用性质为集体所有,故非辽宁省凤城市凤山区大梨树村村民竞买本房屋或须承担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风险。 变卖起拍价:经密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依法组成合议庭合议,标的物以355776元为保留价进行网上司法变卖。竞买保证金:7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变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密山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1年6月17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年6月1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变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或变卖公告)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立即缴纳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成交后3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如疫情防控需要需延期到达请联系本院,买受人应尽量避开疫情风险区域,如到达我院辖区后,行程码有疫区行程显示,买受人或将承担被隔离的风险)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密山镇铁西村)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密山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密山市支行,账号:0907028029200035195)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变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先行垫付,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变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467-5266776(宋法官)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467-5266712(王默然)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六月四日

变卖公告

密山市人民法院关于变卖辽宁省凤城市凤山区大梨树村8组22幢0233号房屋的公告 密山市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6月20日10时(延时除外)在密山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密山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467/04 ),为期60日。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辽宁省凤城市凤山区大梨树村8组22幢0233号二层房屋,产权证号:凤房权证凤山区字第08220221,建筑面积218平方米,混合机构,设计用途为住宅。大梨树村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位于辽宁省凤城市凤山区西南郊10公里处,距丹阜高速公路凤城出口5公里,是全国首批农业旅游示范点、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先后被国家授予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中国农业公园、全国生态文化村、中国绿色村庄、中国幸福村庄等荣誉称号。特别提示:因该房屋土地使用性质为集体所有,故非辽宁省凤城市凤山区大梨树村村民竞买本房屋或须承担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风险。 变卖起拍价:经密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依法组成合议庭合议,标的物以355776元为保留价进行网上司法变卖。竞买保证金:7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期间(节假日休息,如疫情防控需要,则不接受现场看样)接受咨询。

三、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本次变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以上问题购买人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先行垫付,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6月17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

十、变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立即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密山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密山市支行,账号:0907028029200035195)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变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467-5266776(宋法官)
法院咨询电话:0467-5266712  (王默然)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六月四日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物:辽宁省凤城市凤山区大梨树村8组22幢0233号二层房屋,产权证号:凤房权证凤山区字第08220221,建筑面积218平方米,混合机构,设计用途为住宅。大梨树村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位于辽宁省凤城市凤山区西南郊10公里处,距丹阜高速公路凤城出口5公里,是全国首批农业旅游示范点、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先后被国家授予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中国农业公园、全国生态文化村、中国绿色村庄、中国幸福村庄等荣誉称号。特别提示:因该房屋土地使用性质为集体所有,故非辽宁省凤城市凤山区大梨树村村民竞买本房屋或须承担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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