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白庙子镇凤凰城小区1号楼1单元5层501号住宅
将于6月26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联系方式:
回民区人民法院资产处置一组:电话:0471-3606123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房型图(仅供参考)
拍卖对象:
(一)拍卖对象财产范围拍卖对象位于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白庙子镇凤凰城小区1号楼1单元5层501号住宅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68.65平方米,并包括与拍卖对象房地产不可分割的、满足其功能需要的上下水、暖、电、燃气等相关配套设施以及内外装修价值,不包括室内家具、电器等动产价值。
(二)拍卖对象基本状况
1、名称:土默特左旗白庙子镇凤凰城小区1号楼1单元5层501号
2、坐落:土默特左旗白庙子镇凤凰城小区
3、规模:建筑面积68.65平方米
4、用途:住宅
5、权属:中房集团呼和浩特房地产开发公司单独所有。
(1)房产登记状况1、本次估价委托方提供的《不动产权证》复印件记载信息整理如下表:不动产权证书号蒙(2019)土默特左旗不动产权第0005416号权利人中房集团呼和浩特房地产开发公司共有情况单独所有坐落土默特左旗白庙子镇凤凰城小区1号楼1单元101等329户不动产单元号150121104207GB00003F00010001DENG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面积共有宗地面积:19632.18㎡∕房屋建筑面积:32649.56㎡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12年09月24日起2082年09月23日止权利其他状况房屋名称套内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分摊系数1单元501(1单元5层1号房)55.8912.7668.650.2282589922
1、标的以现状拍卖,竞买人参拍前需认真查验标的及相关手续,成交后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竞买人需持有效证件及拍卖价的20%参拍保证金办理报名手续。
3、成交后办理过户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标的的当事人,以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为拍卖通知已送达,请届时参加竞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
5、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案款账户: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农业银行呼和浩特迎宾支行账户:6228400877427848161行号:103191048519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6月26日10时至2021年6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白庙子镇凤凰城小区1号楼1单元5层501号住宅,建筑面积68.65㎡,用途:住宅,结构:钢混,权属证号:蒙(2019)土默特左旗不动产权第0005416号。关于拍卖标的物的具体详细情况需意向买受人自行核实,成交后需提前与承办法官联系,预约成交后续事项。如拍卖物无抵押,60日内办理过户,有抵押则以实际办理为准,介意者慎拍。(拍卖标的具体情况参见《拍卖标的物简介》)起拍价:178710元;保证金:35000元;增价幅度:17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主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参与竞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及已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持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与协助执行通知书依法办理,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需由意向买受人自行核实,并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6月20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优先购买权人。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35000元,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应在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呼和浩特迎宾支行,账号:622840087742784816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本次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提前选择网上银行进行充值并解决好当天支付限额问题。
十三、依照法释(201
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0471-3606123(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资产处置一组)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此公告在“淘宝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发布
拍卖对象:
(一)拍卖对象财产范围拍卖对象位于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白庙子镇凤凰城小区1号楼1单元5层501号住宅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68.65平方米,并包括与拍卖对象房地产不可分割的、满足其功能需要的上下水、暖、电、燃气等相关配套设施以及内外装修价值,不包括室内家具、电器等动产价值。
(二)拍卖对象基本状况
1、名称:土默特左旗白庙子镇凤凰城小区1号楼1单元5层501号
2、坐落:土默特左旗白庙子镇凤凰城小区
3、规模:建筑面积68.65平方米
4、用途:住宅
5、权属:中房集团呼和浩特房地产开发公司单独所有。
(1)房产登记状况1、本次估价委托方提供的《不动产权证》复印件记载信息整理如下表: 不动产权证书号 蒙(2019)土默特左旗不动产权第0005416号 权利人 中房集团呼和浩特房地产开发公司 共有情况 单独所有 坐落 土默特左旗白庙子镇凤凰城小区1号楼1单元101等329户 不动产单元号 150121 104207 GB00003 F00010001DENG 权利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权利性质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 面积 共有宗地面积:19632.18㎡∕房屋建筑面积:32649.56㎡ 使用期限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12年09月24日起2082年09月23日止 权利 其他 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