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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区金峰镇华刘村凤贵路的住宅楼及其土地使用权

起拍价:

¥65.12万

将于6月18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杜法官、方隆法服:电话1:18359108073电话2:0591-28206815电话3:0591-28200119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16.28万

保证金:

¥8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65.12万

单价:

¥0.1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871.85㎡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长乐区金峰镇华刘村凤贵路的住宅楼及其土地使用权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房屋所有权证号:航房权证H字第9901333号、第9901369号、第9901332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闽航集建(1999)字第227552号、227553号、第227554号;地号:314/12/
(8)-
1、314/12/(8)-
2、314/12/(8)-3拍品所有人该房产分别登记在被执行人刘*平、刘*铿、刘*斌名下拍品现状产权用途住宅钥匙无配套情况以实物为准权利限制情况1、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查封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长乐区金峰镇华刘村凤贵路一幢住宅楼及其土地使用权。根据证载标的建筑面积合计为871.85平方米(其中刘*平名下305.33平方米、刘*铿名下283.26平方米、刘*斌名下283.2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251.4平方米(每户均为83.8平方米)。但实地查勘时发现,标的房屋现状与《房屋所有权证》的附图存在不一致状况。根据实勘测绘报告显示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为879.28平方米,房屋建筑占地面积为为308.86平方米,房屋总层楼共3层,位于地上第1-3层。【因部分建筑可能涉嫌违章,以上面积仅作参考,以房产部门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根据证载房屋所有权人分别为刘*平、刘*铿、刘*斌;土地使用者分别为刘*平、刘*铿、刘*斌,土地权属性质均为集体,用途均为住宅。购买条件:因房屋土地性质为农村集体土地,购买人仅限于本村本集体成员,即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长乐区金峰镇华刘村村民才能参与竞拍。竞买人需在竞买前向当地房管部门详细咨询房产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2、费用负担情况:本次拍卖成交后过户产生的买卖双方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3、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6月18日10时至2021年6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长乐区金峰镇华刘村凤贵路一幢住宅楼及其土地使用权。根据证载标的建筑面积合计为871.85平方米(其中刘*平名下305.33平方米、刘*铿名下283.26平方米、刘*斌名下283.2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251.4平方米(每户均为83.8平方米)。但实地查勘时发现,标的房屋现状与《房屋所有权证》的附图存在不一致状况。根据实勘测绘报告显示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为879.28平方米,房屋建筑占地面积为为308.86平方米,房屋总层楼共3层,位于地上第1-3层。【因部分建筑可能涉嫌违章,以上面积仅作参考,以房产部门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根据证载房屋所有权人分别为刘*平、刘*铿、刘*斌;土地使用者分别为刘*平、刘*铿、刘*斌,土地权属性质均为集体,用途均为住宅。特别提醒:因房屋土地性质为农村集体土地,购买人仅限于本村本集体成员,即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长乐区金峰镇华刘村村民才能参与竞拍。意向购买人应于2021年6月17日前向本院提交公民身份证及户口本以审核户籍身份信息,若逾期未提交或提供虚假材料参与竞买的,由此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中部分建筑物可能存在拆除或重建,可能存在不能办理产权初始登记、过户登记及被政府相关部门确认为违法建筑而被强制拆除的风险。竞买人需在竞买前向当地房管部门详细咨询房产过户等相关政策,产权登记事项及将来可能面临的拆除、拆迁及补偿不能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标的物现由他人占有使用,尚未腾空。拍卖成交后若需要法院强制腾空,程序完成尚需一定时间。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完全了解并接受本标的物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产权初始登记和过户变更登记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长乐区金峰镇华刘村村民才能参与竞拍。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该项目开拍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该项目开拍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大额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49.4c308be4kxkdWi&wh_ttid=pc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5日内缴纳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缴纳后(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地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于领取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法院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并在他项权证解除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拍卖标的物。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长乐支行,账号:110510100100224399012710)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产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产权登记所涉及的应由买卖双方承担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产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买卖双方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产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及办理登记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产权过户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产权过户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91-28200110/28200693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 0591-28206815(杜法官)、18359108073(方隆法服)、0591-28200119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六月二日

竞拍公告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长乐区金峰镇华刘村凤贵路的住宅楼及其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6月18日10时至2021年6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 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长乐区金峰镇华刘村凤贵路一幢住宅楼及其土地使用权。根据证载标的建筑面积合计为871.85平方米(其中刘*平名下305.33平方米、刘*铿名下283.26平方米、刘*斌名下283.2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251.4平方米(每户均为83.8平方米)。但实地查勘时发现,标的房屋现状与《房屋所有权证》的附图存在不一致状况。根据实勘测绘报告显示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为879.28平方米,房屋建筑占地面积为为308.86平方米,房屋总层楼共3层,位于地上第1-3层。【因部分建筑可能涉嫌违章,以上面积仅作参考,以房产部门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根据证载房屋所有权人分别为刘*平、刘*铿、刘*斌;土地使用者分别为刘*平、刘*铿、刘*斌,土地权属性质均为集体,用途均为住宅。评估价:1162800元,起拍价:651200元,保证金:8万元以及增价幅度5000元。以上起拍价不含买卖双方税费及各种欠费,故成交后涉及买卖双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及各种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竞拍人应在充分衡量税费及各种欠费后慎重参拍,否则竞拍应价视为接受以上税费负担。特别提醒:因房屋土地性质为农村集体土地,购买人仅限于本村本集体成员,即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长乐区金峰镇华刘村村民才能参与竞拍。意向购买人应于2021年6月17日前向本院提交公民身份证及户口本以审核户籍身份信息,若逾期未提交或提供虚假材料参与竞买的,由此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中部分建筑物可能存在拆除、重建或涉嫌违章,可能存在不能办理产权初始登记、过户登记及被政府相关部门确认为违法建筑而被强制拆除的风险。竞买人需在竞买前向当地房管部门详细咨询房产过户等相关政策,产权登记事项及将来可能面临的拆除、拆迁及补偿不能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标的物现由他人占有使用,尚未腾空。拍卖成交后若需要法院强制腾空,程序完成尚需一定时间。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完全了解并接受本标的物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二、本院已委托“方隆法服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联系电话:18359108073。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该项目公告期间(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 “方隆法服公司”联系,有意看样者请预约看样(预约电话:18359108073),本院统一定于2021年6月10日10:00--10:30时安排看样,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仅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携上述材料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含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委托法院仅提供有关执行文书,但不保证标的物权权属变更手续能否顺利办理,竞买人应当自行向有关部门询问拍卖标的物权属变更程序。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截止本公告发布时暂无优先购买权人。

十、拍卖竞价前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成交后5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长乐支行,账号:110510100100224399012710)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91-28200110/28200693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91-28206815(杜法官)、18359108073、0591-28200119、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六月二日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上一条:长乐区金峰镇华刘村凤贵的2处房屋及其土地使用权

下一条:厦门市杏林区日东路11-2号703室的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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