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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郫县犀浦镇学园路148号(原犀浦镇龙吟村一社)怡景城市花苑地下车位

起拍价:

¥6269万

将于6月26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周法官:电话1:010-59891428电话2:010-59891481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11193.11万

保证金:

¥626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6269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车库

面积:

39380.93㎡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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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评估报告.pdf

变卖须知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变卖须知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定于  2021 年 6 月 26 日 10 时至  2021 年 8 月 25 日 1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sf.taobao.com/010/)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竞买人在竞买前应清楚知晓相关限购政策。如因不符合所在地限购政策规定等导致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竞买人自行承担风险,本院对变卖标的不作担保。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竞买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前五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八、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缴纳标的物变卖价全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前,应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价全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价全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价全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价全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价全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1)京01执恢61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行号:102100005930),账号:0200059338008748201](户名括号为英文半角)。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价全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买受人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买受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变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10-5989139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10-59891481,59891428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二一 年 六月 九 日

变卖公告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变卖公告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定于 2021 年 6 月 26 日 10 时至2021 年 8 月 25 日 1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sf.taobao.com/010/)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四川省成都市郫县犀浦镇学园路148号(原郫县犀浦镇龙吟村一社,小区名称:怡景城市花苑)1223个地下车位(除去经物业登记核实已出售121个,已售出车位号详见图片)。       变卖价:人民币6269万元,保证金:626万元,增价幅度:31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2、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醒:    
1、竞买人资格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并自行承担因竞买人资格不符合而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前五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变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买受人需等待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借《变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行到房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变更登记手续,房产的相关税费由相应的主体各自承担。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房产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4、变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变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的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负,法院不做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任何费用。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     5、本次变卖经法定公告期后举行,就变卖标的物一直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出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调查变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变卖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变卖决定,即表明已经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四、变卖流程: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咨询时间与方式:即日起办公时间接受电话咨询(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 010-59891481,周法官;本院不组织实地看样,有意者请自行看样。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缴纳的变卖价全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八、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1)京01执恢61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行号:102100005930),账号:0200059338008748201](注:户名中的括号输入状态为英文半角)。 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关于变卖中悔拍的特别提示: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全款中扣留本次变卖标的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竞买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变卖成交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变卖成交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相关财产按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处置。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前五日与本院联系。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须知。 
咨询电话:010-59891481,010-59891428
监督电话:010-59891399,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16号
网址: sf.taobao.com/010/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一 年 六 月 九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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