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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峰社区】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街薛峰社区117-2-302号房产

起拍价:

¥82.503万

将于7月7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廖法官:电话:027-84738546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91.67万

保证金:

¥10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82.503万

单价:

¥0.7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9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薛峰社区(1999年建成)

小区介绍及挂牌:

性质:

住宅

面积:

124.04㎡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川诺力达房评字2020第450号-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街薛峰社区117-2-302住宅用房-武汉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pdfimg20210601_0001.pdf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7月7日10时至2021年7月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7/10  机构名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标的物情况:
(1)位于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街薛峰社区117-2-302号房产,不动产权证号:经200964361,建筑面积:124.0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21.53平方米,房屋楼层(所在楼层/总楼层):3/6,用途:住宅。(详见附件房地产评估报告)本拍卖标的物已被本院查封正在执行中。
(2)区位状况和实物状况见图片和视频。
(3)租赁使用情况:无租赁,被执行人黄**与家人居住,涉及腾退。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特别提醒,竞买人竞拍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相关政策。

六、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本拍卖标的尚无优先购买权人,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九、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重要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淘宝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淘宝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淘宝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

十一、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十二、竞拍成功后,买受人在拍卖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申请银行贷款的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一案一账户账号:6232637600101898659),并在缴清尾款十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风大道221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待通知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对于动产标的,除有依法不能及时移交的情形外,将拍卖财产移交买受人。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四、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办理过程中所涉及买卖双方所需承担有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以及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七、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八、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看样及贷款咨询服务:本拍品已委托湖北省鹏润拍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提供信息咨询、组织看样及贷款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400-888-4328/18140662576
监督电话:027-84738516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监察室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风大道221号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六月三日

竞拍公告

拍卖公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根据(201
8)鄂0191民初1419号民事判决书立案执行张*与余**、黄**民间借款纠纷一案中,将于2021年7月7日10时至2021年7月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7/
10)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街薛峰社区117-2-302号房产,不动产权证号:经200964361,建筑面积:124.0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21.53平方米,房屋楼层(所在楼层/总楼层):3/6,用途:住宅。(详见附件房地产评估报告)房屋评估总价:人民币916,700元,起拍价:人民币825,030元,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次。瑕疵说明:被执行人黄**与家人居住,涉及腾退。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6月7日起至2021年7月1日12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廖法官 027-84738546;鹏润法拍:肖经理 400-888-4328),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人民法院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六、本标的物现状:被执行人黄**与家人居住,涉及腾退,有抵押。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本次拍卖已通知当事人及当事人及有关权利人,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7月1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竞拍成功后,买受人在拍卖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申请银行贷款的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一案一账户账号:623263760010189865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重要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淘宝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淘宝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淘宝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看样及贷款咨询服务:本拍品已委托湖北省鹏润拍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提供信息咨询、组织看样及贷款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400-888-4328/18140662576
监督电话:027-84738516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监察室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风大道221号 此公告在“淘宝网”(https://sf.taobao.com/027/
10)上发布。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六月三日

标的详情

调查表(本标的情况介绍摘录自四川诺力达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作出编号为川诺力达房评字2020第450号评估报告。)

上一条:[东南市街16号] 彭州市天彭镇东南市街16号1栋1单元2楼2号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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