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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游仙区一环路东段8号(三汇绿岛一期)8栋1单元4楼3号住宅用房

起拍价:

¥110.2879万

将于7月5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苏法官:手机:18011600309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10.2879万

保证金:

¥10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110.2879万

单价:

¥0.8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43.13㎡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1、水电气物业等欠款由买受人承担,税费以税务局核实为准,买家税费自行承担,卖家税费由买家垫付后,从拍卖款中抵扣。我院要求买受人看样,向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再行开拍。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请竞买人实地查勘(请谨慎)。
3、办理银行按揭、请先进行咨询、若不咨询后果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0816-2230810、罗庆:18113415999,(商业银行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网络按揭贷款账户07001700001073)。
4、本院不作过户承诺,能否过户请买受人自行往相关部门咨询了解。
5、关于该标的物,请竞买人先咨询,如不咨询,后果自负。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拍卖标的的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竞拍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含商办类)的相关要求,否则由其自行承担房产、土地、车辆、股权等标的物不能过户等情形相应的法律后果。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委托他人办理的,代理人需持以下资料:
(1)、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买受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证委托书;
(4)、特别授权委托书。

竞买须知

网络司法拍卖须知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7月5日10时至2021年7月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16/05,户名: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年6月28日16时前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方可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1年7月13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经济试验区支行,账号  6228400486044606968)并在2021年8月10日16时前(持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绵阳市游仙区仙泉上街)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依法办理过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付、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费、采暖费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应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网络司法拍卖的相关法律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真实有效的送达地址,并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拍卖成交后,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前与委托法院书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或未及时书面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相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如发现拍卖中有违法违规的行为,可如实举报。承办法官:苏小蓉18011600309/0816-2294082恒通辅拍: 400-199-8188 /15280900520监督(投诉)电话:0816-2293823淘宝客服:4008222870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二○二一年六月一日

竞拍公告

拍卖公告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7月5日10时至2021年7月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16/05,户名: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绵阳市游仙区一环路东段8号(三汇绿岛一期)8栋1单元4楼3号住宅用房(建筑面积:143.13平方米,产权证号:川(2019)绵阳市不动产权第2001264号)起拍价:1102879元,保证金:100000元,加价幅度:2000元                    (恒通辅拍:咨询、看样、代办过户手续等请联系电话:400-199-8188,15280900520)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技术室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共同到本院执行局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行为应认定为参拍人的行为,成交后应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应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上述标的自2021年6月2日上午9:30时起至2021年7月2日(节假日、周末除外)上班时间:9:00-17:00接受咨询。有意竞买者,请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查看标的物。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再出价的,系统就自动延迟5分钟继续竞价拍卖,直至无人再出价时结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方式进行拍卖。若竞价价位不到设定的保留价,则标的不算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需要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应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及瑕疵的确认,其责任自负。

七、本标的如存在面积差异或其它违章、瑕疵情形,买受人竞买后,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所发生费用自付。办理过户时若发生面积差异,少不补,多不退。

八、标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竞买须知约定的时间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价款付清后,到本院相关部门领取裁判文书。凭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等,自行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本院不负责办理产权过户工作。拍卖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等)均由买受人和所涉案件被执行人按照法律、政策规定各自承担。对于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费、电费、有线电视、卫生费、燃气费等欠费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不提供相关权证,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查询。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时间会相应延长。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委托他人办理的,代理人需持以下资料:
1、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买受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证委托书;
4、特别授权委托书。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需事先联系我院,匹配优先购买权]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任何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1年7月13日16时前须缴入本院指定账户: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经济试验区支行,帐号: 6228400486044606968转账时请备注“(2021)川0704执580号案拍卖成交款”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承办法官:苏小蓉18011600309/0816-2294082 恒通辅拍: 400-199-8188/15280900520监督(投诉)电话:0816-2293823淘宝客服:4008222870本院地址:绵阳市游仙区游仙镇游仙路188号(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本公告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二○二一年六月一日

标的详情


1、水电气物业等欠款由买受人承担,税费以税务局核实为准,买家税费自行承担,卖家税费由买家垫付后,从拍卖款中抵扣。我院要求买受人看样,向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再行开拍。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请竞买人实地查勘(请谨慎)。
3、办理银行按揭、请先进行咨询、若不咨询后果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0816-2230810、罗庆:18113415999,(商业银行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网络按揭贷款账户07001700001073)。
4、本院不作过户承诺,能否过户请买受人自行往相关部门咨询了解。
5、关于该标的物,请竞买人先咨询,如不咨询,后果自负。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拍卖标的的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竞拍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含商办类)的相关要求,否则由其自行承担房产、土地、车辆、股权等标的物不能过户等情形相应的法律后果。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委托他人办理的,代理人需持以下资料:
(1)、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买受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证委托书;
(4)、特别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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