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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园南花园10幢2805号房产、建园南花园10幢C70号、C71号车位

起拍价:

¥165.3498万

将于6月28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陈生平:电话:0596-217523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220.4664万

保证金:

¥15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165.3498万

单价:

¥0.0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5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0㎡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详见评估报告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6月28日10时起至2021年6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定,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和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必须于2021年6月18日16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提示报名缴纳相应的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1年7月9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账号:161020100100069518),并在成交价款全部到账后10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8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待本院执行局通知再领取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标的物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本次拍卖成交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部分,以成交价款支付(需由买受人先代为垫付、自行办理),其他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96-217525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596-21752458。                              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竞拍公告

拍卖公告 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6月28日10时起至2021年6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建园南花园10幢2805号房产、建园南花园10幢C70号、C71号车位。起拍价:1653498元,保证金:15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特别提醒(瑕疵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拍卖成交后以现状移交,标的并未包含室内家具、电器及其他办公设施,仅仅包括基础水电配套以及不能拆除的装饰装修部分,拍卖的价格依据评估价决定,实际面积以办证过户为准。
2、本次拍卖标的买受人需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3、非车位所在小区的车位竞买者自行向漳州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咨询过户事宜。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6月18日10时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的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1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保留价即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因本次拍卖成交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部分,以成交价款支付(需由买受人先代为垫付、自行办理),其他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将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相应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2021年7月9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账号:161020100100069518)。

十、本次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大,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咨询电话:0596-2175458,监督电话0596-2175251。
联系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89号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标的详情

详见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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