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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东山弄】杭州市外东山弄38幢1单元101室房产(含固定装修及室内动产)

起拍价:

¥360万

将于6月24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海宁市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海宁法院网拍处:电话:0573-8765796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509.912万

保证金:

¥70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360万

单价:

¥4.7万

是否限购:

限购

折价率:

7.1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小学学校:

求实小学

小学备注:

公办、求是本部

初中学校:

初中备注: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外东山弄(1986年建成)

小区介绍及挂牌:

性质:

住宅

面积:

75.85㎡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房地产评估明细表.pdf报告.pdf房产信息.pdf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海宁市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6月24日10时至2021年6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海宁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海宁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court_item.htm?spm=a213w.3065169.courtList.3450.NpBXeS&user_id=9123372036854771300(执行法院网址)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海宁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或者通过传真形式,把委托手续传真至本院,传真:0573- 87017131)(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海宁市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2021年6月22日17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年6月22日17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1年7月25日17时前将尾款支付到海宁市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淘宝网上支付,缴清拍卖剩余价款后买受人须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于2021年8月4日17时前到海宁市人民法院(地址:海宁市钱江西路86号)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等。

七、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价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登记的任何承诺。涉及超出规划许可部分的建筑物,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过户登记手续未及时办理的,买受人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九、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根据法律规定,拍卖人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中止变卖的,待中止事由消失后恢复变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变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拍卖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恢复变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法律文书,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73-87017115。咨询、预约看样
联系电话:0573-87657960。
淘宝技术
咨询电话:400-822-2870海宁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竞拍公告

海宁市人民法院拍卖杭州市外东山弄38幢1单元101室房产(含固定装修及室内动产)的公告(第一次)海宁市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6月24日10时至2021年6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海宁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海宁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court_item.htm?spm=a213w.3065169.courtList.3450.NpBXeS&user_id=9123372036854771300(执行法院网址),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杭州市外东山弄38幢1单元101室房产(含固定装修及室内动产)。杭州市外东山弄38幢1单元101室房产,权证号:杭房权证西失字第0000629号,规划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75.85平方米,登记时间:2003年8月12日,无租赁,所在层/总层数:1/6。该不动产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权属人为张洮铨 (单独所有),土地使用权面积30.9平方米。该房产有查封有抵押。该房产固定装修,含室内动产一批。四至:东外东山弄,南植物园支路,西玉古路,北夕阳红路延伸段。相关房产信息具体描述详见附件清单。特别提醒:
1、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杭州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住房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咨询,咨询电话:0571-87017030;
2、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杭州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3、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所需材料,及时向住房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至迟在拍卖公告要求的支付剩余价款最后十日前向执行法院提交。评估价:5099120.00元,起拍价:360万元,保证金:70万元,增价幅度3000元(或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6月23日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电话:0573-87657960)。看样时间统一安排在2021年6月23日(具体时间电话通知),请各竞买人于2021年6月22日17时前提前预约,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勘验。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缴纳过户税、费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缴纳方式: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水、电、气等更名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交易所产生的税费依照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可先行垫付依法由原产权人承担的税费,凭纳税(费)凭证到法院的拍卖价款中支取(自人民法院确权裁定送达后30日内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未在上述期限内办理过户手续的,则原产权人负担的税费则由买受人自行支付,本院不再负责从成交价款中支付该税费)。对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如需登报注销产权证的(房产证、土地证及契证),该登报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五、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6月22日17时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联系电话:0573-87657960。

六、禁止参加拍卖的机构及人员: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的规定,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①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②网络服务提供者;③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④第①②③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剩余价款请在2021年7月25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海宁市人民法院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收款账号:9558851204002902936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价款,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包括委托他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咨询、看样
联系电话:0573-87657960,
举报监督电话:0573-87017115,
淘宝技术
咨询电话: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海宁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上一条:[凤起潮鸣] 杭州市下城区凤起潮鸣府7幢2单元5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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