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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青阳县祥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1005室

起拍价:

¥78.4591万

将于7月5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青阳县祥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联系方式:

张律师:手机:1515660008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78.4591万

保证金:

¥78.4591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78.4591万

单价:

¥0.7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05.74㎡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拍卖标的:青阳县祥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平岗路祥明·城上城7#1005室,建筑面积:105.74㎡,单价:7420元/㎡。评估价:784591元;起拍价:784591元;保证金:78459.1元;增价幅度:5000元。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青阳县祥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1年7月5日10时至2021年7月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清算平台(处置单位:青阳县祥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网址: 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并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青阳县祥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平岗路祥明·城上城7#1005室,建筑面积:105.74㎡,单价:7420元/㎡。评估价:784591元;起拍价:784591元;保证金:78459.1元;增价幅度:5000元。

四、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含文件资料)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竞买人条件:参与竞买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或其委托人、代理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相关政策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年7月5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破产清算平台后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破产强清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竞买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一次性支付到管理人账户。竞买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或者通过银行汇款到管理人账户(账户名称:青阳县祥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安徽青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诚信支行;账号:20000592901310300000059)。

十一、竞买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一个月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与破产管理人联系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付清拍卖余款后应按时与管理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接收拍卖标的物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竞买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竞买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竞买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

十三、标的物过户(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拍卖活动中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上述税费之外,对拍卖标的有可能存在明确的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管理人无涉。注:本次标的在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承担本次拍卖的平台服务费,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单位了解确认。 管理人对标的物能否过户不作任何保证,不承担任何责任。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四、鉴于标的物可能由法院查封抵押,解除查封抵押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如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顺延。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或者破产案件需要,管理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中止拍卖的,待中止事由消失后恢复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恢复拍卖。发生前述情况,管理人不承担因此给竞买人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管理人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管理人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管理人
咨询电话:15156600080   13965939992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青阳县祥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日

竞拍公告

青阳县祥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拍卖青阳县祥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产的拍卖公告青阳县祥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根据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青阳县祥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产变价方案》,故青阳县祥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明公司)管理人将于2021年7月5日10时至2021年7月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1.本次拍卖报经人民法院许可,管理人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的职责在破产清算平台处分破产财产。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证照文件资料、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格与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将产生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被划扣等相关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3.特别提醒: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拍卖标的情况说明和图片等介绍,仅供竞买人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应调查、了解、核实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拍卖标的以拍卖时和拍卖成交交付时的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进行调查核实、承担竞买风险。务请有意者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4.拍卖标的的权属过户手续由买受人办理;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如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原始产权遗失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5.交易过程中所涉及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上述税费之外,对拍卖标的有可能存在明确的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二、拍卖标的:青阳县祥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平岗路祥明·城上城7#1005室,建筑面积:105.74㎡,单价:7420元/㎡。评估价:784591元;起拍价:784591元;保证金:78459.1元;增价幅度:5000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期间(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可自行前往看样,也可在开拍三个工作日前与管理人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竞买人条件参与竞买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或其委托人、代理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相关政策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评估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若拍卖程序内有2人以上竞价的,以递增出价不低于增价幅度的方式进行,由拍卖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六、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时5分钟。

七、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增价幅度5000元。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八、标的物的过户登记手续及税费负担1.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的权属过户(转移)登记手续,管理人可予协助。2.本次拍卖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具体税费种类与金额以税务机关核算为准,竞买人在竞买前务必自行了解清楚。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清算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2.拍卖成交后,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竞买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竞买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一次性支付到管理人账户。竞买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或者通过银行汇款到管理人账户(账户名称:青阳县祥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安徽青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诚信支行;账号:2000059290131030000005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3.祥明公司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4.拍卖成交后竞买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破产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拍品交付竞买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一个月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与破产管理人联系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付清拍卖余款后应按时与管理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接收拍卖标的物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关于中止与撤回根据法律规定或者破产案件需要,管理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中止拍卖的,待中止事由消失后恢复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恢复拍卖。发生前述情况,管理人不承担因此给竞买人造成的损失。

十二、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2.对于建筑物的建筑面积、附属设施及其他资产的数量以现场实际为准,成交后管理人不负责办理相关产权证件,仅由管理人与买受人办理实物资产交接手续;3.地块规划用途和相关产业政策事宜,请于竞拍前自行咨询当地政府;4.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竞买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5.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人认真考虑详尽调查后谨慎竞拍,一旦成交,管理人不接受任何理由的悔拍行为。详情请查看淘宝网拍卖平台公告、竞买须知,后续拍卖进展不再另行通知。管理人
咨询电话:15156600080  13965939992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青阳县祥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一年六月二日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青阳县祥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平岗路祥明·城上城7#1005室,建筑面积:105.74㎡,单价:7420元/㎡。评估价:784591元;起拍价:784591元;保证金:78459.1元;增价幅度: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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