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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大路村新村南一巷土地使用权及其上盖物

起拍价:

¥44.606016万

将于6月12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展唐助拍:电话1:0754-88527759电话2:440-819909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79.6536万

保证金:

¥4.46万

税费承担:

描述矛盾

变卖价:

¥44.606016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269.1㎡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对于税费承担方式,前后描述不一致。公告中既约定了税费各付,又约定了税费由竞拍者全包。请仔细阅读公告全文,并向法院电话确认。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QC202009009汕头市大路村新村南一巷土地使用权及其上盖物\(A123\)\(金平法院\).pdf

变卖须知

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6月12日10时至2021年8月11日10时止(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754/06 )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络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被执行人翁奕贤名下位于汕头市大路村新村南一巷土地使用权及其上盖物[地号:090;权证号:汕集用(1993)字第8230100087号]。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和法人并居上述变卖房产土地所在集体公民、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竞拍前一周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标的物有人居住,成交后,存在延迟交付的风险。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拍前一周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446060.16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成交后十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根据法院通知到庭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汕头金园支行,账号:650968523300)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本次拍卖、变卖收取相关变辅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收费标准如下:序号财产类型拟成交金额费率计算公式封顶1车辆、机器、货物等动产5万元以下(含5万元)2%(成交金额≤5万)*2%单宗动产封顶2.9万元  超过5万元以上部分0.5%5万*2%+(成交金额-5万)*0.5% 2房产、土地、厂房和其他财产权5万元以下(含5万元)2%(成交金额≤100万)*2%单宗不动产封顶4.8万元  5万元-100万元之间0.5%5万*2%+(成交金额-5万)*0.5%   超过100万元以上部分0.1%5万*2%+(成交金额-5万)*0.1% 

十四、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该标的物土地为集体,过户可能受政策法规的限制。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或由双方各自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五、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监督电话:陈同志 0754-88560683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汕头市金环路18号)
网址: http://www.stcourts.gov.cn/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本院网络司法变卖热线电话:谢小姐 0754-88527759二〇二一年5月26日温馨提示:
1、看样的时间和集中地点详见《变卖公告》。请您仔细阅读《变卖公告》和《变卖须知》。
2、现场预约看样:请您联系13927005181(黄先生)。
3、请您确保您的浏览器版本为IE8以上,否则您可能无法浏览标的的视频、具体情况描述等重要信息!
4、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变卖标的物已知的瑕疵作了说明。本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5、对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出房产证的房屋,变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
6、对于本院委托第三方保管的车辆、设备等动产,保管费用为按天收取,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涉及的搬运费、保管费等费用的具体数额请竞买人详细咨询保管方,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知悉及同意上述收费标准。
7、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汕头金园支行,账号:650968523300),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0)粤0511执161号变卖款],并将汇款凭证汇款凭证并将汇款凭证交至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人:卢法官,办公电话:0754-88537801),以便本院核查到账情况。咨询方式:网络司法拍卖热线电话:展唐助拍 400-819-9090 联系人:谢小姐 0754-88527759法院监督电话:陈同志 0754-88560683淘宝网络司法变卖平台服务专线(9:00-21:00人工在线):400-822-2870本院司法网拍热线:0754-88527759官方网站: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http://www.stcourts.gov.cn/汕头市交警信息服务网:http://www.gdst110.gov.cn/jiaojing.html汕头市国土资源局:http://www.stgtj.gov.cn/汕头市地方税务局:http://st.123662.gov.cn/

变卖公告

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6月12日10时至2021年8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54/06,户名: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登记在被执行人翁奕贤名下位于汕头市大路村新村南一巷土地使用权及其上盖物[地号:090;权证号:汕集用(1993)字第8230100087号]。流拍价:446060.16元,保证金:44600元,增价幅度:44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且具备汕头市金平区岐山街道大路经济联合社股民身份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行为(竞买人恶意抬价、买受人悔拍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等),本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因买受人悔拍导致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需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展唐助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展唐助拍”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819-9090或登录搜索并访问“展唐助拍”网站自助预约、关注微信公众号“展唐助拍”自助预约看样看样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13927005181)。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特别说明:1.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等房地产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及需缴交的一切税、费、金和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所需的一切税、费、金均由买受人承担。该房尚欠的水电费由买受人缴纳。2.本标的按现状拍卖,因有居住或尚未清退情况,故拍卖后存在迟延交付房屋的风险。3.本次拍卖以整体拍卖的方式,具体拍卖标的的面积、房产性质、过户手续等以相关职能部门核定为准,买受人自行承担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及室内结构变化产生的风险。拍卖标的产权转移、过户和移交产生的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4.本标的物可能存在二次过户,相关手续及税、费、金由买受人自负。5.对上述标的物产权有异议的,应于2021年6月7日前向本院提出。6.本拍卖标的物变价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应缴纳税费的计算方式以及是否存在欠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情况请自行咨询本拍卖标的物所在地税务管理部门。7.竞买人参与竞买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须知,竞买成交即视为对本公告、须知无异议。8.本次拍卖标的物土地使用权类型属于村集体建设用地,对竞买人资格有限制,竞买人必须是汕头市金平区岐山街道大路经济联合社股民。本标的物有人居住,成交后,存在延迟交付的风险。拍卖成交后,标的物内一切物品由被执行人及家属自行清理,若未清理,标的物在移交买受人时,标的物内一切物品视为废弃物。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竞买人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汕头金园支行,账号:650968523300),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0)粤0511执161号变卖款],并将汇款凭证并将汇款凭证交至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人:卢法官,办公电话:0754-88537801),成交裁定书出具后将由专人通知买受人领取,请耐心等待。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制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详情请自行查阅深圳市同致诚土地房地产估价顾问有限公司作出的深同诚评字(2020C)09QC第009号房地产估价报告,或拨打本院咨询电话。法院及辅拍机构对标的物的品质不作任何保证,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物的完整性、完好性和安全性,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物能正常使用,亦不提供任何形式的售后服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自行报请有权部门或聘请专业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依照相关规定对拍卖成交标的物的质量、安全性能等进行专业技术鉴定、检测,自行补办相关手续资料,按照相关规定及操作规程进行修缮、改造和检测,并确认达到安全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后方可使用、处置或销售,所需手续与相关费用全部由买受人办理和承担。网络司法拍卖热线电话:展唐助拍 400-819-9090 联系人:谢小姐 0754-88527759法院
监督电话:陈同志 0754-88560683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汕头市金环路18号)
网址: http://www.jpcourt.gov.cn/相关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2021年5月27日

标的详情


(一) 标的物范围本次标的物范围:汕头市大路村新村南一巷土地使用权及其上盖物(包含房屋建筑物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不包含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
(二)标的物实物状况1.土地实物状况四至标的物位于汕头市大路村新村南一巷,其所在楼宇北至南澳路,道路通达度较好。土地面积114.49平方米形状较规则开发程度至价值时点,标的物所在土地已达到红线内外“五通一平”(给水、排水、供电、通讯、通路,土地平整),供水供电保证度较好土地使用期限至2062年1月10日止地形地势较平坦2.建筑物实物状况           标的物坐落汕头市大路村新村南一巷所在楼盘名称——建筑面积269.1平方米建筑结构钢混总层数共3.5层评估楼层第1-3.5层房屋用途——实际用途住宅平面布置近矩形装修情况外墙为马赛克,内墙刷白,地面为地砖、水泥椤粗设施设备水   电配套电  梯无空   调未见消  防未见使用与维护竣工年月­ ——新旧程度一般使用状况使用中维护与保养维护和保养情况正常物业管理一般   (三)区位状况1.位置状况坐落汕头市大路村新村南一巷方位标的物位于汕头市大路村新村南一巷,其所在楼宇北至南澳路,道路通达度较好。与重要场所(设施)的距离——临街(路)状况——楼层第1-3.5层2.交通状况道路状况道路通达度较好出入可利用交通工具——交通管制情况根据委托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未存在交通管制情况停车方便程度较好 3.环境状况自然环境较好景观无特殊景观生活环境标的物周围分布较多住宅区,学校、农贸市场、银行等公共配套设施和生活设施较完善,整体居住环境较好。4.外部配套设施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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