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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县火车站站前大道南段汇丰国际商住小区1栋18层1-18-01A房屋

起拍价:

¥49.6832万

将于6月13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容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容县三石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电话1:18775555446电话2:0775-5332277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77.63万

保证金:

¥8万

税费承担:

描述矛盾

起拍价:

¥49.6832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6.4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41.66㎡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对于税费承担方式,前后描述不一致。公告中既约定了税费各付,又约定了税费由竞拍者全包。请仔细阅读公告全文,并向法院电话确认。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收费告知书.docx税局收费标准.docx中正评裁字[2021]002号谭尚军.容县汇丰国际商住小区1-18-01A房(结果报告).doc

竞买须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容县人民法院拍卖须知   容县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75/06)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对被执行人谭尚军名下的位于容县火车站站前大道南段汇丰国际商住小区1栋18层1-18-01A房屋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拍卖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容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如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公告规定的期间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以拍卖公告确定的金额为准),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时将拍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1)桂0921执恢2号;开户行: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厢西分社;子账户帐号:525412010113617270-104649】,并持法院财务开具的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容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变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法院负责办理标的物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视为买受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费用自理;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本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本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如多人共同购买该拍卖标的物,须在竞买开始前十二小时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
监督电话:0775-5163663    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容县人民法院2021年5月28日

竞拍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容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2021)容网拍字第035号本院定于2021年6月13日10:00至2021年6月14日10:00(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户名:容县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谭尚军名下的位于容县火车站站前大道南段汇丰国际商住小区1栋18层1-18-01A房屋进行第二次司法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物:容县火车站站前大道南段汇丰国际商住小区1栋18层1-18-01A房屋。评估价:776300元,起拍价496832元,保证金80000元,增价幅度2500元。 特别提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第十六条的规定: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事项,如因相关当事人(下落不明或无联系方式或经联系无法联系上的)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五日则视为已经通知本次拍卖事项。

一、拍卖标的详情:拍卖对象为谭尚军位于容县火车站站前大道南段汇丰国际商住小区1栋18层1-18-01A房的房地产,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桂(2016)容县不动产证明第0002039号,结构:钢混结构,室内设计为四房二厅二卫一厨二阳台,房屋总层数:34,所在层数:18,建筑面积:141.66㎡,规划用途:住宅,建成年份:2017年]。对象1500米范围内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商业、金融、邮政等设施完备。外部基础设施配套完备,道路、供水、排水(雨水、污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设施保障度高。他项权利状况:根据房产抵押信息查询情况说明记载:证明权力或事项:预告登记,不动产权证明号[桂(2017)容县不动产证明第0001053号], 抵押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县支行;抵押方式:一般抵押;债权数额:426000元。 注: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由相应方承担,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卖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支付宝账户(未有支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但须在竞买开始前5日内向容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我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日前五个工作日内至本院办理行使网上拍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辅助机构联系:容县三石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18775555446/18778570577。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五、拍卖方式:以竞价方式进行,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二人以上(含二人)参与竞拍,价高者得。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等过户应符合相关管理部门对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等过户的相关规定,请竞买人务必自行询问清楚,慎重决定是否购买,本院对此不负责任;竞买人对拍卖标的相关过户问题请在竞买前向有关部门先行咨询,竞拍成功后因过户存在问题的,本院概不负责。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应缴、补缴、欠缴的其他款项,以及该标的物所拖欠的物业、水、电等可能影响标的物过户、使用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税、费与拍卖人无涉。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五个工作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2021)桂0921执恢2号;开户行: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厢西分社;子账户帐号:525412010113617270-10464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如多人共同购买该拍卖标的物,须在竞买开始前十二小时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十一、请竞买人谨慎参拍,竞买成功后须按照公告、拍卖须知规定时间付清拍卖价款。如因买受人恶意竞拍、逾期未支付价款等行为,导致该次拍卖未成交,妨碍人民法院正常执行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买受人进行罚款。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在拍卖过程中,无法联系被执行人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第十六条的规定:无法通知的当事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二、该标的物由拍辅机构容县三石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辅助拍卖,成交前提供咨询、看样等服务且均为免费服务,成交后如买受人需要该辅助机构提供代办过户、按揭贷款等收费服务,可自行与该辅助机构协商,与本院无关。如该辅助机构强制将上述免费服务与收费服务捆绑提供,买受人可向本院投诉。投诉地址:容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投诉电话:0775-5162035。

十三、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不确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或本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广西容县法院”查询。法院
监督电话:0775-5163663咨询及看样电话:18775555446/18778570577
淘宝技术
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广西玉林市容县容州镇下沙南街80号容县人民法院   2021年5月28日

标的详情

拍卖对象为谭尚军位于容县火车站站前大道南段汇丰国际商住小区1栋18层1-18-01A房的房地产,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桂(2016)容县不动产证明第0002039号,结构:钢混结构,室内设计为四房二厅二卫一厨二阳台,房屋总层数:34,所在层数:18,建筑面积:141.66㎡,规划用途:住宅,建成年份:2017年]。对象1500米范围内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商业、金融、邮政等设施完备。外部基础设施配套完备,道路、供水、排水(雨水、污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设施保障度高。

上一条:桂林市象山区中山中路6号五洲大厦2-9-4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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