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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全县城厢镇龙湾路268号2栋1单元6楼2号住宅

起拍价:

¥65万

将于6月7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天全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苏法官:电话1:13708034877电话2:0835-7227104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78.689533万

保证金:

¥7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65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3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79.27㎡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划拨”,初次交易的划拨房需要先补交土地出让金,才能过户;二次及多次交易的划拨房可能需要补土地增值部分。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2-1-602号住宅询价报告.pdf

竞买须知

天全县人民法院拍卖须知四川省天全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6月7日10时至2021年6月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四川省天全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35,户名:天全县人民法院)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标的情况:四川省天全县城厢镇龙湾路268号2栋1单元6楼2号住宅 ,权证号:川(2020)天全县不动产权第0001470号,建筑面积179.27㎡,规划用途为住宅。    二拍起拍价为人民币65万元,保证金为人民币7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00元。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移交时以现状为准。请各位竞买人在出价前自行了解标的物现状,法院不对标的物瑕疵作任何担保。

五、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首先必须来本院备案(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之后以受委托人的身份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本拍卖相关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物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在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拍卖公告载明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五)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的成交条件是:网拍司法拍卖开拍不受报名人数的限制,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即2021年6月16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尾款(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天全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天全支行;账号:9558852319000225376,注明(2021)川1825执恢64号拍卖款)”,并在付清款项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天全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接手续,如需要强制腾退的,按法律规定办理。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将强制执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四、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标的物过户办理:标的物过户等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一切关联税费及可能涉及的二次过户费用,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房屋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垫付的税费待买受人在取得相应权证后的15日内凭税费发票到本院申请领取垫付的卖方本次交易税费。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若所拍卖标的土地性质为划拨,能否变更土地性质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并承担能否变更土地性质的风险,土地性质若需变更,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土地出让金等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十六、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七、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八、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本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

二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二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二、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司辅机构咨询电话:四川省嘉士利拍卖有限公司谢女士 13708034877
法院咨询电话:0835-7227104法院
监督电话:0835-722711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天全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竞拍公告

天全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四川省天全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6月7日10时至2021年6月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四川省天全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35,户名:天全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为四川省天全县城厢镇龙湾路268号2栋1单元6楼2号住宅 ,权证号:川(2020)天全县不动产权第0001470号,建筑面积179.27㎡,规划用途为住宅。二拍起拍价为人民币65万元。保证金为人民币7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00元。注:本次拍卖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等物品。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在此提醒广大网络司法拍卖参与人员,在参加司法拍卖前,务必详细了解相关规则。对于没有购买意愿,或明知资金不足,无力支付拍卖款,仍与他人激烈竞价、恶意抬高价格,阻止他人正常竞买,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法院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拍卖是以(202
1)川1825执恢64号执行案件的名义所启动,根据该案执行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上所记载的当事人住所地址等,在本次确定的拍卖日的5日前已通知双方当事人,四川省嘉士利拍卖有限公司员工赴标的物现场张贴了拍卖公告。现对于以上无法确定通知被执行人的有关情况特此予以公示,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5月28日起至2021年6月4日(非工作时间及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可与司辅机构联系咨询相关情况。(本院现已委托四川省嘉士利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等工作。咨询、看样联系电话:028-86699706、13708034877(微信同步)。(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方可竞得标的物(本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可以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含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八、标的物过户办理:标的物过户等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一切关联税费及可能涉及的二次过户费用,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房屋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垫付的税费待买受人在取得相应权证后的15日可持税务机关开具《税收完税证明》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视为买受人放弃退还垫付税费,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若所拍卖标的土地性质为划拨,能否变更土地性质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并承担能否变更土地性质的风险,土地性质若需变更,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土地出让金等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6月2日前(节假日除外)与本院联系。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竞得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即2021年6月16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尾款(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全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天全支行;账号:9558852319000225376,注明(2021)川1825执恢64号拍卖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中拍后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司辅机构咨询电话:四川省嘉士利拍卖有限公司谢女士 13708034877
法院咨询电话:0835-7227104法院
监督电话:0835-7227119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天全县人民法院。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天全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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