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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侣家名下所有的位于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迎宾路西段南面住宅一栋

起拍价:

¥476.98万

将于6月7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谢经理:手机:15578988553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476.98万

保证金:

¥47.67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476.98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591.01㎡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拍卖标的: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迎宾路西段南面住宅一栋。黄侣家名下所有的位于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迎宾路西段南面住宅一栋(房屋所有权证:隆房权证新州字第810532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隆国用(2007)第575号)。起拍价:476.98万元,保证金:47.69万元,增价幅度:10000元。拍卖标的详情:标的物位置: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迎宾路西段南面住宅一栋;建筑面积:1591.0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253.60平方米;规划用途:住宅;产权证号:隆房权证新州字第810532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隆国用(2007)第575号;登记时间:2008.4.10;总层数:6层。

竞买须知

竞 买 须 知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本院委托社会机构承担网络司法拍卖的辅助工作,由此产生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次拍卖委托广西智赛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拍卖的辅助工作,其服务内容包括:
(一)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及视频、照片等资料;
(二)展示拍卖财产,接受咨询,引领查看、封存样品、推广拍卖标的物等;
(三)草拟拍卖公告、须知等文书,提交法官审核签发;
(四)派专人协助法院办理资料整理、录入、上传、成交确认手续等;
(五)协助做好拍卖标的物的交接手续;
(六)其他可以委托的拍卖辅助工作。据反映,最近有不法分子和企业打着法院旗号向大家兜售网络司法拍卖的竞拍、缴税和过户等相关服务,甚至组织围标、串标。在此,我院声明如下:(一)除广西智赛科技有限公司机构外,本院未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任何服务,本院委托提供服务的事项仅为上述事项,其他事项不属于本院委托事项,由竞买人自行确定;(二)本院对违法行为正采取相应措施予以严厉打击;(三)一切拍卖事项均以我院在淘宝网上的公告内容为准,过户、缴税、贷款等事项请向相关单位咨询,大家切勿上当受骗。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在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如参与竞买人需联名竞买的,因淘宝网无法注册联名账户,联名竞买的竞买人须共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拍卖手续【最迟于拍卖开始前一个工作日办理,如需补办委托的请到本院进行办理(只限已报名但未开拍的委托手续,已开拍的无法办理)】。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的成交条件是: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变卖成交条件:1人出价即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参与竞买房地产的竞买人需具备当地房地产限购区域内现行房地产购买资格,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概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九、【成交价余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行隆林县支行,子账号:6228402837028129161),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悔拍未支付价款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相关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契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贷款须知:竞买人如有申请拍卖贷款服务的,就具体事项自行与广西智赛科技有限公司对接,具体操作及应承担的风险与法院无关,贷款审核是否通过以银行答复为准。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电话:15578988553联系人:广西智赛科技有限公司谢经理
联系地址: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新兴社区迎宾路789号。            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竞拍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拍 卖 公 告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6月7日10时至2021年6月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776/13?spm=a213w.3065169.courtList.574.54ce1319SxUafx,户名: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迎宾路西段南面住宅一栋。黄侣家名下所有的位于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迎宾路西段南面住宅一栋(房屋所有权证:隆房权证新州字第810532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隆国用(2007)第575号)。起拍价:476.9775万元,保证金:47.69万元,增价幅度:10000元。拍卖标的详情:标的物位置: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迎宾路西段南面住宅一栋;建筑面积:1591.0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253.60平方米;规划用途:住宅;产权证号:隆房权证新州字第810532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隆国用(2007)第575号;登记时间:2008.4.10;总层数:6层。

二、竞买人条件: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如参与竞买人需联名竞买的,因淘宝网无法注册联名账户,联名竞买的竞买人须共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最迟于拍卖开始前七个工作日办理,如需补办委托的请到本院进行办理(只限已报名但未开拍的委托手续,已开拍的无法办理)】。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拍品展示(咨询)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接受咨询(具体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本院已委托广西智赛科技有限公司代为进行房产推介及展示(该项费用由法院在竞买成交款中支付,不另行向竞买人收取),竞买人需要咨询、实地勘查标的物的,请与广西智赛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联系,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辅助机构统一安排并且请在开拍前10天进行微信预约,联系人:谢经理 15578988553(微信同号)如无人预约,则视为无人看样,将不会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成交。

六、特别提示
(一)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二)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经隆林各族自治县税务局审定,该标的物经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缴纳:契税=成交价×3%、印花税=成交价×0.05%÷2(仅供参考,以实际情况为准)。
(三)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产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
(四)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通过银行转帐在竞买成功之日起三日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行隆林县支行,子账号:6228402837028129161),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1)桂1031执恢32号拍卖款]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九、司法拍卖因拍卖财产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15578988553联系人:广西智赛科技有限公司谢经理
联系地址: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新兴社区迎宾路789号。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迎宾路西段南面住宅一栋。黄侣家名下所有的位于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迎宾路西段南面住宅一栋(房屋所有权证:隆房权证新州字第810532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隆国用(2007)第575号)。起拍价:476.98万元,保证金:47.69万元,增价幅度:10000元。拍卖标的详情:标的物位置: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迎宾路西段南面住宅一栋;建筑面积:1591.0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253.60平方米;规划用途:住宅;产权证号:隆房权证新州字第810532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隆国用(2007)第575号;登记时间:2008.4.10;总层数: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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