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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宜宾县叙州区柏溪镇翠柏大道方圆中汇城2幢1层9号

起拍价:

¥36.489888万

将于5月23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屏山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郎主任:手机:15923069803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市场价:

¥50.6804万

保证金:

¥4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36.489888万

单价:

¥0.0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2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综合

面积:

766.44㎡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中汇城,测绘.pdf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5月23日10时至2021年5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法院账户名: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831/01),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该标的物位于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柏溪镇翠柏大道01-01-1地块方圆·中汇城2幢1层9号门面。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特别说明:该标的物目前未办理相关产证,经走访调查,部分标的物尚欠缴物业费及垃圾清运费等相关费用;其他欠费情况不详,一切以实际发生为准,存在租赁的欠费由租户承担,无租赁的欠缴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瑕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和查验,并自行承担拍卖标的物存在尚未被发现的及未说明的瑕疵,一经应价即表标明了解标的物所有的已知及未知瑕疵!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1年5月21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年5月21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缴纳报名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0.78c18be4JxB0QC&wh_ttid=pc)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5日内缴纳尾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并在尾款缴纳后7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屏山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屏山县支行,账号:6228402467174292363,行号:103672149211)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双方的税金、财产过户的税费)根据相关法律,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建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撤回拍卖,符合法规情况可在竞拍结束前中止或暂缓。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辅机构咨询。    法院
监督电话:0831-5724230(王法官)    拍辅机构
咨询电话:15923069803(郎主任)            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五月七日

竞拍公告

关于宜宾市叙州区柏溪镇翠柏大道01-01-1地块方圆·中汇城2幢1层2号至12号、14号至18号不动产的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5月23日10时至2021年5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831/01)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整体描述:   
1、该标的物位于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柏溪镇翠柏大道01-01-1地块方圆·中汇城2幢1层2号至12号、14号至18号门面(共计16间),总建筑面积766.44㎡,该房产整体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总层数为地下3层、地上36层,标的物位于第1层;东临岷江大道,南临金沙江北路,西临欢乐颂豪庭,北临油樟文化广场。    2、该标的物土地用途为商业兼住宅,土地证号:宜县国用(2015)00556-558,使用权为国有出让,终止日期至2053年12月12日;房屋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房屋性质为市场化商品房,层高4.9米,朝向:面北,宗地内外均达到“六通一平”(即通路、通电、通上下水、通讯、通气)及(场地平整)。    3、该标的物临近宜宾南站,周边有
10、21、35、29、25路公交车经过,附近有翠柏商贸城、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政银行、培训学校等,交通较为便利,商业繁华程度一般。   

二、标的物明细:拍卖标的1:2幢1层-2号商铺(实地门牌2-1-
2),建筑面积31.62平方米,有租赁(餐馆),租期截止2022年11月19日。   起拍价:561191.76元;保证金:70000元;加价幅度:3000元;拍卖标的2:2幢1层-3号商铺(实地门牌2-1-
3),建筑面积28.90平方米,有租赁(花店),租期截止2022年7月31日。  起拍价:512917.2元;保证金:60000元;加价幅度:2000元;拍卖标的3:2幢1层-4号商铺(实地门牌2-3),建筑面积59.52平方米,有租赁(京东超市),租期截止2021年7月4日。   起拍价:1056360.96元;保证金:130000元;加价幅度:4000元;拍卖标的4:2幢1层-5号商铺(实地门牌2-1-
5),建筑面积73.74平方米,有租赁(房产中介),租期截止2021年7月31日。   起拍价:1308737.52元;保证金:160000元;加价幅度:5000元;拍卖标的5:2幢1层-6号商铺(实地门牌2-1-
6),建筑面积14.82平方米,有租赁(理发店),租期截止2021年7月7日。   起拍价:259504.13元;保证金:30000元;加价幅度:1000元;拍卖标的6:2幢1层-7号商铺(实地门牌2-1-
7),建筑面积36.75平方米,无租赁,毛坯房。    起拍价:660970.8元;保证金:80000元;加价幅度:2000元;拍卖标的7:2幢1层-8号商铺(实地门牌2-1-
8),建筑面积62.42平方米,无租赁,用作开放商招商中心,现已停业。  起拍价:1107830.16元;保证金:130000元;加价幅度:4000元;拍卖标的8:2幢1层-9号商铺(实地门牌2-1-
9),建筑面积20.56平方米,有租赁(餐馆),租期截止2021年11月9日。  起拍价:364898.88元;保证金:40000元;加价幅度:2000元;;拍卖标的9:2幢1层-10号商铺(实地门牌2-1-
10),建筑面积61.40平方米,有租赁(面点店),租期截止2021年4月23日。   起拍价:1089727.2元;保证金:130000元;加价幅度:4000元;拍卖标的10:2幢1层-11号商铺(实地门牌2-1-11),建筑面积90.89平方米,无租赁,毛坯房。  起拍价:1613115.72元;保证金:200000元;加价幅度:6000元;拍卖标的11:2幢1层-12号商铺(实地门牌2-1-12),建筑面积49.65平方米,无租赁,毛坯房。  起拍价:881188.2元;保证金:110000元;加价幅度:3500元;拍卖标的12:2幢1层-14号商铺(实地门牌2-1-14),建筑面积20.30平方米,无租赁,毛坯房。  起拍价:360284.4元;保证金:45000元;加价幅度:2000元;拍卖标的13:2幢1层-15号商铺(实地门牌2-1-15),建筑面积74.65平方米,无租赁,毛坯房。  起拍价:1324888.2元;保证金:160000元;加价幅度:5000元;拍卖标的14:2幢1层-16号商铺(实地门牌2-1-16),建筑面积64.31平方米,无租赁,毛坯房。  起拍价:1141373.88元;保证金:140000元;加价幅度:4500元;拍卖标的15:2幢1层-17号商铺(实地门牌2-1-17),建筑面积59.63平方米,无租赁,毛坯房。  起拍价:1058313.24元;保证金:130000元;加价幅度:4000元;拍卖标的16:2幢1层-18号商铺(实地门牌2-1-18),建筑面积17.28平方米,无租赁,毛坯房,位于小区内部,不临街。   起拍价:306685.44元;保证金:30000元;加价幅度:1000元;   特别说明:该标的物目前未办理产证,经走访调查,部分标的物尚欠缴物业费及垃圾清运费等相关费用;其他欠费情况不详,一切以实际发生为准,存在租赁的欠费由租户承担,无租赁的欠缴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瑕疵,请竞买人亲自了解和查验,并自行承担拍卖标的物存在尚未被发现的及未说明的瑕疵,一经应价即表标明了解标的物所有的已知及未知瑕疵!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5月7日起至2021年5月22日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于2021年5月20日、21日与拍卖辅助服务构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双方的税金、财产过户的税费)根据相关法律,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5月21日前与本院联系,被执行人如需履行债务,须在开拍前履行本案全部债务,逾期履行,本院视为无效。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截止至拍卖公告发布之日,尚无人申报。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于拍卖成交之日起15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屏山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屏山县支行,账号:6228402467174292363,行号:103672149211)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0.78c18be4JxB0QC&wh_ttid=pc)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qa-jump)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辅机构咨询。   法院
监督电话:0831-5724230(王法官)   拍辅机构
咨询电话:15923069803(郎主任)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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