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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阳光嘉苑】位于杭州市西湖区都市阳光嘉苑15幢1单元1102室

起拍价:

¥178.402万

将于5月24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网拍组:电话1:0757-81852138电话2:0757-81852092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254.86万

保证金:

¥35万

税费承担:

描述矛盾

起拍价:

¥178.402万

单价:

¥2.1万

是否限购:

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都市阳光嘉苑(2010年建成)

小区介绍及挂牌:

性质:

住宅

面积:

83.38㎡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划拨”,初次交易的划拨房需要先补交土地出让金,才能过户;二次及多次交易的划拨房可能需要补土地增值部分。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2.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经济适用房”,过户前需补土地出让金,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3.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公安”,涉及公安查封的房产,需要认真调查全部信息。

4. 法院公告中对于税费承担方式,前后描述不一致。公告中既约定了税费各付,又约定了税费由竞拍者全包。请仔细阅读公告全文,并向法院电话确认。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房产信息.doc

竞买须知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57/06,户名: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与拍卖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四、本次拍卖活动的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如产生其他损失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六、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七、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的,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57-8185264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757-81852507、81852092、81852096、81852138、81852099、86253014。

竞拍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5月24日10时起至2021年5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0757/06,户名: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位于杭州市西湖区都市阳光嘉苑15幢1单元1102室,权证号(证明号):杭房权证西移字第14764656号、杭房权证西移字第14764655号、杭西国用(2014)第010122号,建筑面积83.38平方米,用途:住宅,登记日期:2014年6月25日(具体信息详见标的物介绍)。特别提醒:该房产属异地房产,故本次拍卖不清场移交。该房产位于杭州市限购区域内,竞买人需自行向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而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法律责任或后果,概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本公告所标示的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宗地丈量为准。拍卖成交后,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的领证面积、四至范围及其他指标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实为准。起拍价(保留价)人民币1784020元,保证金人民币350000元,加价幅度人民币8900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资格或者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加竞买人未开设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双方应共同到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委托竞买手续(具体操作详见第八点),代理人才能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参加竞买。竞买成功后,委托人与代理人双方需共同办理拍卖标的物的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无法注册联名账户,如竞买人需联名竞买的,联名竞买的各方应共同到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联名竞买手续(具体操作详见第八点),竞买人才能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参加竞买。竞买成功后,联名竞买的各方需共同办理拍卖标的物的交接手续。拍卖标的物的交易及过户按该标的物所在地的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的房地产政策规定。竞拍前,竞买人应自行向拍卖标的物所在地的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而可能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撤销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法律责任或后果,概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优先购买权登记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向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提交有效证明(具体操作详见第八点),经法院工作人员核实确认,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中录入相关资料并通知相关优先购买权人后,优先购买权人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参加竞买。优先购买权人逾期提交相关资料或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对拍卖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四、拍卖方式1.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2.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3.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五、付款方式1.竞拍前,竞买人应确保支付宝账户中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应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的提示报名交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拍卖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拍卖未成交(即流拍)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2.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将拍卖余款(拍卖余款=成交价-保证金)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海欣支行;账号:6228401467075631660)。买受人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栏注明“(2020)粤0605执29750号案拍卖余款”字样;如委托他人代交拍卖余款的,请一并注明“XXX代XXX交款”字样。法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到法院办理有关手续。备注:买受人在付清拍卖余款后,请及时联系本院财产处置中心工作人员:0757-86253014、81852099、81852507。3.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加竞买,支付保证金及拍卖余款时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咨询如何报名、支付保证金等竞拍流程及相关操作请拨打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专线:400-822-2870。竞拍流程指引:http://www.taobao.com/go/act/auction/sfguide.php。 

六、咨询及标的展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办公时间内接受咨询。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网拍咨询电话:0757-81852507、81852092、81852096、81852138。本案的执行人员:罗村法庭吴法官,电话:0757-81262205;刘书记员,电话:0757-81262577。本标的不组织集中看样,请有意竞买人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处实地看样。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以及提供的照片、视频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七、特别提醒1.执行所依据法律文书编号:(2020)粤0605民初22275号;执行案号:(2020)粤0605执29750号。本案已依法向申请执行人、抵押权人、被执行人送达《网络拍卖告知书》。2.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自动生成相应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如产生其他损失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4.买受人付清拍卖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5.法院不保证拍卖标的物的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标的物不清场移交,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以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法院概不作多退少补。6.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等)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的水、电、气、通讯、物业费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气、通讯、物业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欠费也由买受人承担。7.本院仅依法出具确认拍卖成交的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金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法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8.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的,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9.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八、办理委托竞买、联名竞买、优先购买手续1.竞买人需办理委托竞买手续的,应于2021年5月18日前发送电子邮件到南海法院司法拍卖的电子邮箱(该邮箱仅作接收报名办理相关手续信息之用,不作咨询或他用),邮件格式如下:收件人:nhfysfpm@qq.com;主题:办理委托竞买手续;内容:竞买标的:位于XXXX房;委托人: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电话号码:XXXXXXXXXXX;代理人: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电话号码:XXXXXXXXXXX。法院工作人员收到上述邮件后会主动联系委托竞买的双方,请委托竞买的双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按指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2.竞买人需办理联名竞买手续的,应于2021年5月18日前发送电子邮件到南海法院司法拍卖的电子邮箱(该邮箱仅作接收报名办理相关手续信息之用,不作咨询或他用),邮件格式如下:收件人:nhfysfpm@qq.com;主题:办理联名竞买手续;内容:竞买标的:位于XXXX房;联名竞买人1: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电话号码:XXXXXXXXXXX;联名竞买人2: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电话号码:XXXXXXXXXXX(以此类推)。法院工作人员收到上述邮件后会主动联系联名竞买的各方,请联名竞买的各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按指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3.优先购买权人需办理优先购买手续的,应于2021年5月18日前发送电子邮件到南海法院司法拍卖的电子邮箱(该邮箱仅作接收报名办理相关手续信息之用,不作咨询或他用),邮件格式如下:收件人:nhfysfpm@qq.com;主题:办理优先购买手续;内容:竞买标的:位于XXXX房;优先购买权人: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电话号码:XXXXXXXXXXX;法院工作人员收到上述邮件后会主动联系优先购买权人,请优先购买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优先购买权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按指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竞买人在竞买前请务必一并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网拍
监督电话:0757-81852646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rmfysszc.gov.cn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网:http://fayuan.nanhai.gov.cn

标的详情

注:以下资料摘自浙江博南土地房地产评估规划有限公司的浙博房估[2021]第182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一、估价对象描述
1、估价对象范围根据委托方提供的《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委托书》【(2020)粤0605执29750号】,结合估价人员查询到的《杭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HZSQ20210304-0004578)及其他相关资料,估价对象范围为杭州市西湖区都市阳光嘉苑15幢1单元1102室住宅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83.3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4.9平方米。本次估价结果包括与房产不可分割的满足其使用功能的水、电以及配套的所有相关辅助设施(含内部固定装修价值)。 2、估价对象权益状况描述⑴建筑物权益状况根据《杭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HZSQ20210304-0004578),估价对象房屋权属登记信息详见下表:表3-1房屋权属登记信息一览表                                      不动产坐落杭州市西湖区都市阳光嘉苑15幢1单元1102室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建筑面积(㎡)83.38土地使用权面积(㎡)4.9使用期限——限制信息房产:有查封,有抵押,宗地:有查封,无抵押宗地号——不动产状况权利人刘志辉,储慧芳权证号杭房权证西移字第14764656号,杭房权证西移字第14764655号权利类型房屋(构筑物)所有权权利性质/经济适用房共有情况共同共有登记日期2014年06月25日权利状态现状转移/注销时间——附记储慧芳 共同共有 刘志辉 共同共有   经济适用房,享受面积为60平方米⑵土地权益状况根据《杭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HZSQ20210304-0004578),估价对象土地权属登记信息详见下表:表3-2  土地权属登记信息一览表                                      不动产坐落杭州市西湖区都市阳光嘉苑15幢1单元1102室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4.9使用期限——限制信息宗地:有查封,无抵押宗地号330106006003GB00081不动产状况权利人刘志辉,储慧芳权证号杭西国用(2014)第010122号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共有情况——登记日期 2014年07月04日权利状态现状转移/注销时间——附记1、因商品房买卖,土地使用权人变更为刘志辉,储慧芳;2、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
3、新土地证号为杭西国用(2014)第010122号。⑶他项权利状况根据《杭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HZSQ20210304-0004578)显示,至价值时点,估价对象已设定抵押权,且已被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查封。根据本次估价目的,本次估价未考虑上述抵押、法院查封限制对估价对象评估价值产生的影响,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估价对象抵押及查封状况详见下表3-3:表3-3 抵押及查封状况一览表                           3、估价对象实物状况描述⑴土地实物状况根据《杭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HZSQ20210304-0004578),估价对象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4.9平方米。估价对象所在宗地东至周坪路,南至金家汇路及绿化,西至甲来路,北至来仁街。土地形状呈多边形,对土地利用无不良影响,地势平坦,地质条件较好,其土地开发程度达到宗地红线外“六通”(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气),红线内“六通一平”状态,区域基础设施配套较完善。⑵建筑物实物状况根据《杭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HZSQ20210304-0004578)等相关资料及估价人员的实地查勘情况,估价对象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成年份约为2012年,设计用途为住宅,实际用途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为83.38平方米,房屋地上总层数为19层,地下1层,房屋所在层数为第11层,所在单元为1梯2户,配置1部电梯。估价对象所在建筑物外墙涂防水涂料,铝合金窗。估价对象入户为防盗门,房屋内部设定为普通住宅装修。目前估价对象建筑物地基无不均匀沉降,房屋承重结构构件和围护墙完好,楼面和地面平整,门窗开启较灵活,墙面平整,顶棚较好,设备、管道通畅,水、电照明齐全,房屋完损等级为完好房。
4、估价对象区位状况描述估价对象位于杭州市西湖区都市阳光嘉苑15幢1单元1102室住宅房地产。都市阳光嘉苑附近有都市阳光和苑、都市阳光华苑、墩莳家园、中国铁建西湖国际城、金地自在城等住宅小区,周边有大禹路幼儿园、甲来路幼儿园、大禹路小学(甲来路校区)、三墩中学、西湖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浙江医院三墩院区、金地广场、农贸市场、银行、超市等公共配套。估价对象临甲来路、来仁街,外围有公交墩莳家园站、都市阳光嘉苑站,有141M路、37路、226路等多路公交车经过,距离紫金港枢纽1公里左右,对外交通较便捷。

二、价值时点2021年3月16日(实地查勘日)。

三、估价结果估价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评估工作程序,运用比较法和收益法,在认真分析现有资料的基础上,经过周密准确的测算,并详细考虑了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各项因素,确定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2021年3月16日完全产权下的房地产市场价值为:(币种:人民币)房地产单价: 30566元/平方米房地产总价:254.86万元            大写金额:贰佰伍拾肆万捌仟陆佰圆整

四、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
(一)估价的假设条件
1、一般假设
(1)估价对象权属信息系根据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杭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编号:HZSQ20210304-0004578)所载内容确定,在无理由怀疑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情况下,假定该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2)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已对房屋安全、环境污染等影响估价对象价值的重大因素给予了关注,在无理由怀疑估价对象存在安全隐患且无相应的专业机构进行鉴定、检测的情况下,假定估价对象能正常安全使用。
(3)估价对象在合法的前提下,按其现状用途使用能够产生最高最佳效益,并在未来得以持续。
(4)任何有关估价对象的运作方式、程序均符合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政策等。特别是符合国土、建设、规划、房地产主管部门所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政策等。
(5)估价对象与其他生产要素相结合,能满足其剩余使用年限内的正常使用要求,并得到有效使用。
(6)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的房地产市场为公开、平等、自愿的交易市场,即能满足以下条件:①交易双方自愿地进行交易;②交易双方处于利己动机进行交易;③交易双方精明、谨慎行事,并了解交易对象、知晓市场行情;④交易双方有较充裕的时间进行交易;⑤不存在买者因特殊兴趣而给予附加出价; ⑥房地产交易符合国家法律规定;⑦期间房地产市场基本保持稳定。
(7)估价对象应享有公共部位的通行权及水电等共用设施的使用权。
2、未定事项假设估价人员仅对估价对象建筑物外观进行查看,建筑物内部无法进入。应委托方要求,本次评估假设室内装修状况为普通住宅装修,保养状况良好。
3、背离事实假设根据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杭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编号:HZSQ20210304-0004578)显示,估价对象已设定抵押权,且已被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查封。根据本次估价目的,本次估价未考虑上述法院查封限制对估价对象评估价值产生的影响,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4、不相一致假设无不相一致假设。
5、依据不足假设无依据不足假设。
(二)估价报告使用限制1、本估价报告估价结果是在满足上述全部假设条件下的房地产价值,如上述假设条件发生变化,则需重新进行评估。2、本估价报告估价结果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估价结论的影响。3、本次估价结果包括与房产不可分割的满足其使用功能的水、电以及配套的所有相关辅助设施。估价对象为经济适用住房,依据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和回购管理的相关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按照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的面积部分,在取得完全产权时,需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根据法院相关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卖双方税费应各自承担,故本次估价以完全产权为前提,具体有关房地产交易税费数额和权利人应承担相关税费的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等相关部门了解,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4、房地产交易需要买卖双方在了解足够的市场信息,拥有足够的谈判时间,经过谨慎的考虑和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合理预期,并具体考虑买卖双方的偏好等条件下方能实现。房地产市场的波动及快速变现等特殊交易因素可能导致房地产价值有较大幅度的变化。本估价报告估价结果为房地产市场价值,未考虑快速变现等处分方式带来的影响。5、本估价报告估价结果专为此次估价目的所作,按照既定目的提供给估价委托人使用,若改变估价目的及使用条件,本估价报告估价结果无效,需向本公司咨询后作必要调整甚至重新估价。凡因估价委托人使用估价报告不当而引起的后果,本公司和估价人员不承担相应责任。
6、未经估价机构书面同意,本估价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及任何参考资料均不允许在任何公开发表的文件、通告或声明中引用,亦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公开发表。
7、估价对象房屋建筑面积、土地面积等数据系根据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杭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编号:HZSQ20210304-0004578)所登记的内容确定,若以上基础数据有变化,估价结果需做相应调整。
8、本次估价结果未考虑物业、生活费用对其市场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估价对象可能存在的电信通讯费、宽带费以及其他等因物业使用而产生拖欠费用,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9、本估价报告有效期自出具估价报告日起壹年内有效,即有效期自2021年3月19日起至2022年3月18日止。若报告使用期限内,房地产市场或估价对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估价结果需做相应调整或委托估价机构重新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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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信息.doc

上一条:[大家运河之星] 杭州市拱墅区运河之星公寓14幢1单元4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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