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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市中区白燕路北段150号地下1层382号

起拍价:

¥8.3571万

将于5月23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张老师:手机:1776552668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1.9387万

保证金:

¥0.9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8.3571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车库

面积:

26.12㎡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382号工商.pdf382号京东.pdf382号淘宝.pdf

竞买须知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关于乐山市市中区白燕路北段150号地下1层382号车位的竞买须知 (第一次拍卖)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5月23日10时至2021年5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户名: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833/01)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络司法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拍卖文件制定与发布
(一)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附件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司法解释所制定,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公告将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

二、竞买人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二)竞买人应当使用本人注册的淘宝账户参与竞买,如拍卖成交,本院办理相关手续将以淘宝网系统显示的身份为准。使用或借用他人淘宝账户参加竞买的,须在拍卖活动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
(三)参加竞买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或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的,可以委托个人参加竞买,须在拍卖活动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如不便前来法院办理相关手续的,可以与本院联系沟通以邮寄等方式,在拍卖活动开始前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未办理委托手续、委托手续不全或拍卖成交后补办手续的均视为受托人的个人行为。法人和其他组织办理委托需提供如实填写的网拍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使用或借用他人淘宝账户参与竞买的需提供如实填写的网拍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本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前述手续完善后,方可以受托人在淘宝网上注册的账户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
(四)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附件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竞买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三、优先购买权人与本拍卖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活动开始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四、拍卖财产瑕疵和权利负担
(一)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现有租赁情况由买受人自行与租户协商解决。标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本院对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二)有意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标的物所在地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因买受人自身原因致无法过户的,相关后果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情况,竞买人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了解和解决,与本院无涉。
(三)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现有资料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展示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咨询相关职能部门确认关于办理过户的条件及可能存在的税费,了解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欠费,并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拍卖保证金、拍卖款项支付
(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以下指定账户。开户行:农行乐山天星路花园分理处              开户名称: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                  开户账号:22363801040001861                    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1.78c18be4PJWld9&wh_ttid=pc
(二)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原因,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开通大额支付),再向支付宝账户用网银充值。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网上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spm=a213w.6688509.0.0.cE0Fbe&path=sf-helpcenter-qa#c1(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四)买受人应在付清全部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到本院开具拍卖款收款凭据即《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如不便前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的,可以与本院联系沟通以邮寄等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拍卖成交手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竞价前需向淘宝网提供准确的送达地址,并将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致使本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六、拍卖财产产权转移及可能产生的税费承担
(一)本院将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执行裁定书确认。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交付标的物时间会相应延长。
(二)成交相关手续办妥后,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与本院无涉。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自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三)因本次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本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七、特别提醒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载明实际买受人真实身份、网拍竞买号信息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但其仅为竞价成功确认文书,并非《拍卖成交确认书》。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2日

竞拍公告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关于乐山市市中区白燕路北段150号地下1层382号车位的拍卖公告 (第一次拍卖)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5月23日10时至2021年5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户名: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833/01)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拍卖财产为吴惠容名下位于乐山市市中区白燕路北段150号地下1层382号车位,《权证号》:乐市0005058号,规划用途为地下车位,建筑面积为26.12平方米。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

二、拍卖价格及保证金起拍价83571元,保证金9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三、拍卖规则
(一)本次拍卖活动需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多人出价的,在规定时间内价高者成交;无人报名或不到起拍价不成交。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系统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三)竞拍前竞买人应按淘宝网的系统提示进行报名,并确保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作为竞买保证金(注: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未成交的,所有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付、过户时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和其他费用。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五、咨询及看样自2021年4月22日起至2021年5月20日(截止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本院定于2021年5月20日14时30分至15时30进行统一看样,有意竞买人请在上述时限内到场看样看样者请提前联系。

六、成交后相关事项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
2、买受人应在付清全部价款后五个工作日内到本院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如不便前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的,可以与本院联系沟通以邮寄等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拍卖成交手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竞价前向淘宝网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将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本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3、本院将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裁定确认,裁定书送达各当事人后十五日内交付标的物,有租赁关系的标的物经本院通知承租人即视为交付。解除查封、抵押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交付标的物时间会相应延长。
4、成交相关手续办妥后,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权证过户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含原产权人、买受人应承担的综合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及可能存在的其它税费等)及可能涉及的二次过户费用,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应由买方承担的由买方支付,应由卖方承担的由买方先行垫付,买方应在签署《执行裁定书》后20日内将垫付的正式发票提交给执行承办法官办理报销退款事宜,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煤、供暖、物业管理、排污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欠费(如水、电、物业管理等)由卖方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请买受人自行详细了解,与本院无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列入本拍品拍卖黑名单。

七、服务费用
(一)收费标准,按不高于以下标准确定拍辅机构服务费用:1.拍卖不动产的拍辅服务费用不超过成交价的 8‰,全省按照拍卖不动产所在地分三类区域分别实行阶梯计费,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每两年发布或者调整一次服务费用标准。2.动产成交价 5 万元以下的,拍辅服务费用在 50 元至 1000 元之间确定,超过5 万元的部分不超过 8‰;3.其他财产参照动产确定拍辅服务费用;4.单宗不动产的拍辅服务费用不得超过 1 万元。单宗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拍辅服务费用不得超过 5000 元。单个案件支付拍辅服务费用不得超过 2 万元;5.拍卖财产需要委托仓储、保管、运输等辅助事务的,执行法院可以委托拍辅机构名单库之外的其他社会专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专业服务,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者行业对费用收取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收取;没有规定的,按照市场价收取。

八、特别提醒本次拍卖辅助机构为四川大成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未在其他网络平台上同时进行拍卖,未与任何盈利性机构开展合作活动,仅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833/01)实施。竞买人须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和相关附件,凡参与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各项条款,并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成全了解,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未知瑕疵和权利负担,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拍卖行为违法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执行异议。异议、复议期间,本院可以决定暂缓或者裁定中止拍卖。案外人对拍卖的标的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并决定暂缓或者裁定中止拍卖。本院有权依法暂缓、中止、撤回、撤销拍卖或裁定重新拍卖。

九、联系及监督方式
(一)涉及拍卖的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咨询电话:0833-2400223 邓法官
(二)涉及交保、竞买的淘宝操作,请向淘宝网咨询:淘宝客服电话:400-822-2870(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纪检
监督电话:0833-2429523(四)咨询电话: 177-6552-6680(张老师)(节假日除外)标的物详情、拍卖技术咨询、预约办理委托手续、成交确认书等。
(五)本院
联系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中段288号。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2日

标的详情

上一条:乐山市市中区白燕路北段150号地下1层3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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