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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明珠】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立汤路188号院北方明珠大厦1号楼19层2101,2102号

起拍价:

¥532万

将于6月23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王先生:手机:13811182595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948.4229万

保证金:

¥54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532万

单价:

¥3.1万

是否限购:

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北方明珠(2001年建成)

小区介绍及挂牌:

性质:

住宅

面积:

170.15㎡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经济适用房”,过户前需补土地出让金,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房产)拍卖标的标的名称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立汤路188号院北方明珠大厦1号楼19层2101,2102号房地产标的所有人曾某峰,屠某芬标的性质商品房评估鉴定基准日权益状况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京0114执恢858号房屋所有权证标的情况房屋用途住宅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查封抵押已设定抵押拍卖成交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复印件;
3、《拍卖成交确认书》。实物状况和区位状况有关拍卖标的的实物状况、区位状况详情参见附件中的拍卖报告,评估报告记载的实物状况和区位状况以评估价值时点为准。拍卖标的的具体情况以实际看样确认为准。咨询、预约看样
联系电话:王先生,13811182595。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6月23日10时至2021年6月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位于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立汤路188号院北方明珠大厦1号楼19层2101,2102号房地产。根据《北京市房屋登记表》复印件,房屋所有权人为曾某峰,屠某芬,建筑面积为170.15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房屋总层数35层,所在层数为第19层,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根据相关资料,该拍卖标的已设定登记抵押。起拍价:532万元,保证金:54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标的的实际情况以登记机关的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瑕疵等问题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1年5月1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年5月1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54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缴纳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北京市昌平区西环南路62号昌平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预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开户名称:(2019)京0114执恢858号;开户账号:0200059338257334728];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特别提示;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特别提示: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特别提示:竞拍人为自然人的,竞拍人家庭或个人应符合限购政策,并在竞拍前向房屋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核实后参与竞拍,对于不符合限购政策仍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相应法律后果自行承担。特别提示:本次拍卖标的的朝向、户型等信息为根据法院调查、咨询物业或者其他业主而设定的结果,仅供参考,实际情况以看样和交付为准,竞买人出价竞拍时亦应以实际看样为依据。特别提示:本次拍卖标的物存在难以腾退风险因素,拍卖成交后,法院可协助买受人办理过户,但买受人可能存在延迟占用、使用、收益的风险。请买受人考虑相关风险理性参拍。特别提示:本院已将报告出租情况和主张承租权的《执行通知书》张贴于标的物,告知承租人提交书面材料向本院主张权利。自通知之日起至发布拍卖公告,本院收到自称承租该标的物的人向本院口头作出说明,但未按照通知提交书面材料主张承租权利或者其他占有权益,故租赁情况和实际占用情况尚无法确认。本次拍卖公告发布的关于标的物的租赁情况,不具有确认租赁合同和租赁权是否有效的保证效力,亦不保证实际有无租赁。拍卖成交后,法院可协助买受人办理过户,但买受人可能存在延迟占用、使用、收益的风险。请买受人考虑相关风险,理性参拍。特别提示: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已设定抵押登记,拍卖成交后,将自拍卖款项中优先受偿抵押权人。特别提示:本院未委托除本公告指定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任何机构或者个人协助司法拍卖,包括本公告指定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在内的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以法院名义从事收费活动时,意向竞买人或者买受人有权拒绝并可以向本公告预留的监督电话举报。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以其个人名义与意向竞买人或者买受人签订的协议或者提供相应服务的,属于民事主体意思自治从事的民事活动范畴,与本院司法拍卖行为无关。请意向竞买人或者买受人考虑相关风险,提高警惕。特别提示:如申请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以及竞价程序中,因生效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裁定不予执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被执行人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当事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或者其他确有充分适当的理由需要申请本院撤回、暂缓、中止拍卖的,应在合理期限内(竞价程序结束前10分钟内以及延时竞价期间均无法停止拍卖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执行局提交申请,如因执行异议或者案外人异议需要申请本院撤回、暂缓、中止拍卖的,负有申请责任的主体需向本院异议审查部门提出申请,并由本院异议审查部门审查后出具暂缓执行建议书移交执行局暂缓拍卖程序。如因负有申请责任的主体预留法院处理相关事宜的时间不足以致本院完成相关事项的审核、审批和操作等工作的,一切责任由负有申请责任的主体自行负担,与本院司法行为无关。另,自本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即视为已通知负有申请责任的主体,相关风险和损失由负有申请责任的主体自行承担。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10-80122288。监督电话:1236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王先生,13811182595。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五月七日

竞拍公告

拍卖公告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6月23日10时至2021年6月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立汤路188号院北方明珠大厦1号楼19层2101,2102号房地产。根据《北京市房屋登记表》复印件,房屋所有权人为曾某峰,屠某芬,建筑面积为170.15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房屋总层数35层,所在层数为第19层,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根据相关资料,该拍卖标的已设定登记抵押。起拍价:532万元,保证金:54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二、咨询时间:自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17日止,09:00至18:00(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购买意向者请与本院联系,预展看样时间待确定后另行通知。提示:本院已委托创维智通(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拍卖辅助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统一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节假日除外),联系人王先生,13811182595。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特别提示:竞买人须在竞买前向当地房管部门详细咨询房产过户(包括成本价出售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自住型商品房、共有产权房、保障型住房、商办类房产)的相关法律政策,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相关风险由买受人负担。拍卖成交后,如拍卖标的属政策性房屋需补缴土地出让金或者综合土地价款的,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向本院提交相关票据,由本院自拍卖款中支付给买受人。特别注意:竞拍人为自然人的,竞拍人家庭或个人应符合限购政策,并在竞拍前向房屋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核实后参与竞拍,对于不符合限购政策仍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相应法律后果自行承担。特别提示:本次拍卖标的的朝向、户型等信息为根据法院调查、咨询物业或者其他业主而设定的结果,仅供参考,实际情况以看样和交付为准,竞买人出价竞拍时亦应以实际看样为依据。特别提示:本次拍卖标的物存在难以腾退风险因素,拍卖成交后,法院可协助买受人办理过户,但买受人可能存在延迟占用、使用、收益的风险。请买受人考虑相关风险理性参拍。特别提示:本院已将报告出租情况和主张承租权的《执行通知书》张贴于标的物,告知承租人提交书面材料向本院主张权利。自通知之日起至发布拍卖公告,本院收到自称承租该标的物的人向本院口头作出说明,但未按照通知提交书面材料主张承租权利或者其他占有权益,故租赁情况和实际占用情况尚无法确认。本次拍卖公告发布的关于标的物的租赁情况,不具有确认租赁合同和租赁权是否有效的保证效力,亦不保证实际有无租赁。拍卖成交后,法院可协助买受人办理过户,但买受人可能存在延迟占用、使用、收益的风险。请买受人考虑相关风险,理性参拍。特别提示: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已设定抵押登记,拍卖成交后,将自拍卖款项中优先受偿抵押权人。特别提示:本院未委托除本公告指定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任何机构或者个人协助司法拍卖,包括本公告指定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在内的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以法院名义从事收费活动时,意向竞买人或者买受人有权拒绝并可以向本公告预留的监督电话举报。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以其个人名义与意向竞买人或者买受人签订的协议或者提供相应服务的,属于民事主体意思自治从事的民事活动范畴,与本院司法拍卖行为无关。请意向竞买人或者买受人考虑相关风险,提高警惕。特别提示:如申请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以及竞价程序中,因生效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裁定不予执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被执行人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当事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或者其他确有充分适当的理由需要申请本院撤回、暂缓、中止拍卖的,应在合理期限内(竞价程序结束前10分钟内以及延时竞价期间均无法停止拍卖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执行局提交申请,如因执行异议或者案外人异议需要申请本院撤回、暂缓、中止拍卖的,负有申请责任的主体需向本院异议审查部门提出申请,并由本院异议审查部门审查后出具暂缓执行建议书移交执行局暂缓拍卖程序。如因负有申请责任的主体预留法院处理相关事宜的时间不足以致本院完成相关事项的审核、审批和操作等工作的,一切责任由负有申请责任的主体自行负担,与本院司法行为无关。另,自本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即视为已通知负有申请责任的主体,相关风险和损失由负有申请责任的主体自行承担。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5月17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以及优先购买人的情况,以本次拍卖标的物成交前相关人员向本院实际申报并经确认审核后录入系统数据为准,如有相关权利人申报优先购买,应当在拍卖成交前合理期限内书面形式向本院申请,并提交申请书和申请优先购买的权利凭证,如预留法院处理相关事宜的期限不足以致法院审核、确认、录入和审批工作的,一切责任由相关权利人自行负担。本次拍卖公告不具有确认优先购买权以及优先购买权人的效力,亦不具有排除优先购买权以及优先购买权人的效力,请优先购买权人和意向竞买人考虑相关风险,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理性参加司法拍卖。另,自本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届满五日,即视为已通知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以及其他相关权利人。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开户名称:(2019)京0114执恢858号;开户账号:0200059338257334728];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如需贷款服务,请咨询联系人刘先生,电话1590136644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王先生,13811182595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此公告同步在“淘宝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北京法院网”上发布。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五月七日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房产)

上一条:[永旭嘉园] 北京市大兴区瀛永街46号院5号楼9层二单元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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