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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市石横镇壹号小区3号楼1012号储藏室

起拍价:

¥3.7368万

将于5月2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肥城市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郝法官:电话:0538-3567086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5.19万

保证金:

¥0.5万

税费承担:

描述矛盾

变卖价:

¥3.7368万

单价:

¥0.1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2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车库

面积:

27.32㎡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对于税费承担方式,前后描述不一致。公告中既约定了税费各付,又约定了税费由竞拍者全包。请仔细阅读公告全文,并向法院电话确认。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石横镇壹号小区评估报告.pdf

变卖须知

变卖须知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5月2日10时至2021年7月1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8/06户名: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现就有关的网络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变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变卖标的为车辆的,以变卖时现状为准,请竞买人参拍前自行了解标的情况,调查是否存在瑕疵,有无违章记录。竞买人请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变卖标的物为房屋、土地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变卖标的当前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竞买人应视为了解,并自愿承担该瑕疵责任;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办理委托手续并在竞买开始前经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开拍前十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万、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十五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报名交款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九、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网络变卖成交后七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变卖余款缴清后10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地址)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变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变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变卖平台上公示。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肥城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城市支行,账号:100460907910016666))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变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按照变卖公告中说明的方式缴纳,请认真了解变卖公告中的相关内容。变卖公告中规定交易过程中的税费按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的,可能存在标的原所有权人(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交纳不积极或不能交纳的情况,被执行人应承担的部分,可以从变卖价款中优先支付应承担的税费,但需竞买人在变卖成交后三十日内完成相关费用的交纳手续,持发票从变卖价款中扣减,逾期由买受人垫付并向被垫付人另行主张权利。由于有的变卖标的物目前不具备产权登记、变更条件,或变卖标的相关税费数额不明确,为利于案件的高效执行,变卖公告中可能明确注明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认真阅读变卖公告的相关内容,或提前咨询执行法官。

十四、变卖成交后,竞买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十三、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有的变卖房屋,虽有房屋产权登记证,但没有土地登记证,因土地性质等原因,可能存在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情况;有的土地使用权性质要求严格,不能变更土地使用性质等,可能存在使用限制,请重点关注、咨询。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十四、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十

五、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本院
咨询电话:0538-3567086(8:00-12:00  14:30-17:30)
本院监督电话:0538-3567072附:   1、评估报告副本 2、执行依据法律文书副本                                                                                                                     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2021年四月十五日

变卖公告

变卖公告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5月2日10时至2021年7月1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8/06户名: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现就有关的网络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变卖标的:肥城市石横镇壹号小区3号楼1012号储藏室。土地证号为肥城国用(2015)第060007 号。证号为肥房预(销)售证第2017012 号。建筑面积为27.32平方米,评估价值为5.19万元。变卖价:37368元,保证金:0.5万元,增价幅度:0.05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行到现场观看或咨询法院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及其他可能存在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应于拍卖开始7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网络拍卖成交后七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肥城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城市支行,账号:100460907910016666)汇款请注明用途及汇款人名称,汇款人名称需法院指定账户能够显示方可,价款以打到指定账户为准)。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所有关于房产价值问题以评估报告为准。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本院
咨询电话:0538-3567086(8:00-12:00  14:30-17:30)
本院监督电话:0538-3567072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报名购买、交付保证金、支付宝限额等问题) 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2021年4月15日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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