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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国用(2011)-261号除B12、B15、B16楼房所占土地以外的土地使用权

起拍价:

¥8500万

将于5月16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袁法官:电话:0393-6657511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8500万

保证金:

¥850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8500万

单价:

¥0.1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综合

面积:

62729㎡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豫高法[2018]190号文,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第十八条
1、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处理。
2、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
3、恶意悔拍的,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差价等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不足部分,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5月16日10时起至2021年5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但除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外,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承接原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一)本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如参加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或不符合法律规定,竞买活动认定为受托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他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做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的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1年6月1日18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数额)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账号:255964627520),并在2020年6月16日18时前(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河南省濮阳市胜利中路225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拍卖款收款收据,在拍卖款项交付法院后30日内办理拍卖标的物的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标的物的转让手续。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悔拍的,法院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应缴费用、税收。

十二、特别提醒:
1、关于土地原出让合同中约束有“居住套型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比重必须达到开发总面积的70%以上。”的规定当前政策已不做要求,可不予考虑;规划部门原则同意竞得人在不改变原有土地规划条件内容的前提下,依法依规重新设计并按程序重新报批。
2、房地产权过户依照法律、法规办理,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法院不承担过户不能的责任。 

十三、参加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竞买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竞买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得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 
咨询电话:袁法官 0393-6657511(联系时间为正常工作日时间)。淘宝网0571-88158198                           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竞拍公告

拍卖公告(第一次)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5月16日10时起至2021年5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拍卖安阳市贝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登记在安阳市英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林州市长春大道南、滨湖路西的除B12号、B15号、B16号三栋住宅楼房所占土地以外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编号:林国用(2011)-261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2729平方米。议价:85000000元;起拍价:85000000元,保证金:85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除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外,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承接原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一)本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4月19日起至2021年4月23日止(工作日上午9点-11点,下午3点-5点)接受咨询,不组织统一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悔拍的,法院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迁入户口、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本次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主体承担,应由原权利人承担的,如遇到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时,应从拍卖款中优先扣除,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1年6月1日18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账号:25596462752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豫郑宇达评字[2020]04056号评估报告。

十、特别提醒:
1、关于土地原出让合同中约束有“居住套型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比重必须达到开发总面积的70%以上。”的规定当前政策已不做要求,可不予考虑;规划部门原则同意竞得人在不改变原有土地规划条件内容的前提下,依法依规重新设计并按程序重新报批。
2、房地产权过户依照法律、法规办理,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法院不承担过户不能的责任。   
咨询电话:袁法官 0393-6657511(联系时间为正常工作日时间)。
联系地址:河南省濮阳市开德中街186号(即开德中街与卫河北路交叉口东北角)。                  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标的详情

安阳市贝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登记在安阳市英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林州市长春大道南、滨湖路西的除B12号、B15号、B16号三栋住宅楼房所占土地以外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编号:林国用(2011)-261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2729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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