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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桥东区五一东大街28号首府香格里拉小区4号楼1单元6层603室

起拍价:

¥46万

将于5月11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赵法官、崔法官:电话1:010-68899946电话2:010-68899817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80.72万

保证金:

¥5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46万

单价:

¥0.5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96.78㎡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名称张家口市桥东区五一东大街28号首府香格里拉小区4号楼1单元6层603室拍卖依据司法裁定标的权证情况房屋所有权证标的所有人被执行人标的现状标的用途及性质住宅,商品房租赁情况不详钥匙无配套情况通水、通电、通讯、通燃气、通热等,基础配套设施较完善权利限制情况
1、被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查封。
2、有抵押、无共有权人。拟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位于张家口市桥东区五一东大街28号首府香格里拉小区4号楼1单元6层603室,该房屋所在楼宇共20层,房屋位于第6层,钢混结构,朝向南北,建筑面积为96.78㎡。规划用途为住宅,房屋性质为商品房。瑕疵披露:房屋尚有人居住,腾退困难,竞买人谨慎参拍。2.权证编号情况:00112510。3.限购情况:竞买人须自行咨询房屋登记行政主管部门,敬请注意,房屋转移登记风险由竞买人自担。竞拍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要求,否则由其自行承担房产不能过户等相应法律后果。4.税费负担情况: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5.物业情况:不详(若有物业、水电、燃气等相关欠费均由竞买人承担)

变卖须知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5月11日10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网址:http://sf.taobao.com/010/19,户名: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变卖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提前(不迟于开拍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八、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支付宝账户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支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缴纳标的物变卖价全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价全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价全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价全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价全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价全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结束后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0)京0107执3895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243708787)
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价全款看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价全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变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联系方式:010-68899946;010-68899817
监督电话:010-68899723。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二0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变卖公告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5月11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10/19,户名: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张家口市桥东区五一东大街28号首府香格里拉小区4号楼1单元6层603室。该房屋所在楼宇共20层,房屋位于第6层,钢混结构,建筑面积为96.78㎡。规划用途为住宅,房屋性质为商品房。权证编号情况:00112510。特别提醒:房屋尚有人居住,腾退困难,竞买人谨慎参拍。变卖价:46万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变卖流程: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变卖结束(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该标的不安排统一看样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六、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成交款后,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变卖成交确认书并将拍卖标的物予以交付。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开始前至少三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至少于开拍前三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缴纳的变卖价全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结束后七日之内缴纳,余款缴纳时间及账户信息详见变卖须知,在变卖结束后十五日之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北京市石景山人民法院(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9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一、关于变卖中悔拍的特别提示:本次变卖标的物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全款中扣留本次变卖标的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竞买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二、变卖成交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相关财产按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处置。特别提醒: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法院电话:010-68899946;010-68899817
监督电话:12368;010-68899723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9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此公告同步在“淘宝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北京法院网”上发布。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二0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上一条:张家口市尚义县南壕堑镇天成园小区1号楼4单元2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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