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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城关镇金水路中段房产

起拍价:

¥579.2万

将于5月6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魏警官:手机:17803833032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033.3041万

保证金:

¥60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579.2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综合

面积:

1902.43㎡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豫高法[2018]190号文,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第十八条
1、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处理。
2、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
3、恶意悔拍的,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差价等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不足部分,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5月6日10时起至2021年5月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371/19,户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依照法律规定登记的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年4月27日3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60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60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出了详尽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1年5月14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航空港区支行,账号:938 018 801 316 820 78),并在十日内到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地址: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长安路与慈航路交叉口)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日内领取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自行负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或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其他原因可能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一、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负担或解决。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请谨慎参拍。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交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需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371-69520706
法院咨询电话:0371-87089927        17337163059(孙老师)17803833032 (魏警官)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竞拍公告

拍卖公告 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5月6日10时起至2021年5月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371/19,户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台前县城关镇金水路中段房产,不动权证号:20120225,建筑面积为1902.43平方米,所在楼层-1层,总层数为7层,朝向为:朝南,装修情况:简装,房屋规划用途商住。起拍价:579.2万元,保证金:60万元,增价幅度:1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依照法律规定登记的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21年4月27日统一安排看样,有意者请提前与委托法院联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查看,未实地查看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一切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或解决。

八、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拍的,应于2021年4月27日17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在2021年5月14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航空港区支行,账号:938 018 801 316 820 7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为了提高我院拍品的竞拍成功率,降低竞拍门槛,同意符合贷款的拍品进行贷款,但需向提供贷款的银行进行提前审批,审批通过后有银行出具《同贷书》,确定发放贷款时间,贷款事项由竞买人与银行自行办理,与拍卖单位无涉。为了方便竞拍人申请贷款,请竞拍人在开拍前5个工作日到银行服务单位(提交贷款审批所需资料,进行贷款预审。贷款审批银行:  郑州市农商行柳林支行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三全路花园路交叉口向西50米路北贷款服务热线:0371-53691668;许经理18037328889  
咨询电话:           0371-87089927      17337163059(孙老师)   17803833032 (魏警官)            (如电话暂未接通,请发送短信,24小时内回复)监督电话:0371-69520706  
联系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长安路与慈航路交叉口 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上一条:学府世家0012栋4单元0501号房产

下一条:位于周口市西华县青华路北段路北新地世纪城5栋3单元202号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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