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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梓英所有的址在永春县桃城镇桃东师范路300号104、501及105、601房产

起拍价:

¥64.32万

将于5月6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永春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小李:电话:0595-2386540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94.6万

保证金:

¥10万

税费承担:

描述矛盾

变卖价:

¥64.32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6.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95.91㎡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划拨”,初次交易的划拨房需要先补交土地出让金,才能过户;二次及多次交易的划拨房可能需要补土地增值部分。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2. 法院公告中对于税费承担方式,前后描述不一致。公告中既约定了税费各付,又约定了税费由竞拍者全包。请仔细阅读公告全文,并向法院电话确认。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QF202012005郑梓英所有的址在永春县桃城镇桃东社区居委会师范路300号104、501及300号105、601的住宅房地产司法拍卖估价.doc

变卖须知

变卖须知永春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5月6日10时至2021年7月5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永春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永春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280)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络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郑梓英所有的址在永春县桃城镇桃东社区居委会师范路300号104、501及300号105、601的房产【产权证号:永春房权证桃城镇字第020854号、第020855号,永春国用(2014)字第1253号、第1254号】, 登记建筑面积195.91平方米【(其中104、501建筑面积99.83平方米,105、601建筑面积96.08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34.64平方米(其中104、501土地面积17.65平方米,105、601土地面积16.99平方米)】,法定用途及实际用途均为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提示:以上数据来源评估报告,本院对数据真实性不负责。拍卖标的产生的应向有关部门缴纳的费用,以有关职能部门的答复为准,买受人应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永春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永春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1年4月29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拍卖成交后不得更改买受人,如需委托应按规定时间办理】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年4月29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64.32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报名交款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十五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成交十五日后(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永春县人民法院(地址)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永春县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永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9071010010010000062680)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95-23865400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永春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四月八日

变卖公告

永春县人民法院关于变卖郑梓英所有的址在永春县桃城镇桃东社区居委会师范路300号104、501及300号105、601的房产的公告永春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5月6日10时至2021年7月5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永春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永春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280),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郑梓英所有的址在永春县桃城镇桃东社区居委会师范路300号104、501及300号105、601的房产【产权证号:永春房权证桃城镇字第020854号、第020855号,永春国用(2014)字第1253号、第1254号】, 登记建筑面积195.91平方米【(其中104、501建筑面积99.83平方米,105、601建筑面积96.08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34.64平方米(其中104、501土地面积17.65平方米,105、601土地面积16.99平方米)】,法定用途及实际用途均为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提示:以上数据来源评估报告,本院对数据真实性不负责。拍卖标的产生的应向有关部门缴纳的费用,以有关职能部门的答复为准,买受人应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起拍价:64.32万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6000元。

二、咨询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595-23865400。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深入了解标的物现状及产权等方面问题,未看样或未进行了解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按房地产现状变卖,并按该现状移交变卖标的物,买受人自行承担不能过户风险。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过程中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从变卖款中优先支付,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所垫付税费的发票,逾期未提交的,所垫付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他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有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契税、过户手续费、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滞纳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买受人付清成交价款后,须待委托方处理该标的物的除权和强制迁出工作后,方可办理该标的物的移交手续。若因特殊情况委托方在六个月内确实无法完成除权、强制迁出工作、移交标的物,买受人可以要求该拍卖标的物作不成交处理,委托人和拍卖人只负责退回买受人已交的定金、成交价款(均不计付利息),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六、对上述标的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三日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注意事项:
1、变卖标的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的,如果办理过户需要向国土部门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该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对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2、该变卖标的尚未腾空,房屋现状以腾空之后为准。
3、标的物成交后,本院只负责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协助过户相关法律文书,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4、房地产过户的测量、办理产权证照及过户税费、所欠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相关一切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或自行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
5、如标的登记信息与现状有出入的按标的现状拍卖,标的物实际面积由发证部门确认为准,按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负责。
6、标的物因注销抵押权可能导致过户迟延的风险及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承担。
7、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及办理流程等,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竞买人须在拍卖前向国土、房管、规划、税务等部门,对标的物的属性、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进一步咨询。另外,特别提醒:①财产的现状及相关信息以实际为准,法院披露的信息或者评估报告所述信息可能存在偏差或瑕疵,对本次拍卖所公开的信息法院和拍卖平台不构成保证或担保;②拍卖财产如涉及到当地政府对用地在用途、环保、税收、产业技术等方面有特别政策或要求,竞买人在参加竞拍前一定要自行向相关部门进一步咨询;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过户后因现状或其它原因导致拍卖财产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方面受影响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不详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十五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永春县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永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9071010010010000062680),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95-23865400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永春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四月八日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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