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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长虹大道中段附131号(得月新城)A幢1单元20-3号

起拍价:

¥99.7223万

将于4月29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众益辅拍:电话1:15928201223电话2:0816-2323973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99.7223万

保证金:

¥9.9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99.7223万

单价:

¥0.8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32.03㎡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报告A002.pdf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4月29日10时至2021年4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16/04,户名: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须知诚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参加竞买前应认真、详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及后果。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本标的竞买。参加竞买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如委托其他个人参加竞买的,首先必须到本院备案,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信息资料;之后,可以以受委托人的身份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本拍卖标的相关规定、要求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规定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两天17:00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方可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责任自负。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按要求、规定程序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继续出价的,就自动延迟5分钟竞拍。

七、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情况及特别注意情况:
1、李再群名下位于成都市高新区剑南大道中段1537号3栋20楼14号及成都市温江区涌泉江浦路77号5栋1单元3001号的房产均只有网签合同备案号,并未办理产权登记。
2、何燕琳名下位于长虹大道中段附131号(得月新城)A幢1单元16-5号的房产只有网签合同备案号,并未办理产权登记。截至2021年1月31日,该房产欠缴物业管理费及垃圾清运费共计8850元。
3、龙玉华名下位于长虹大道中段附131号(得月新城)A幢1单元20-3号的房产为拆迁还建房,无产权登记。截至2021年1月31日,该房产欠缴物业管理费及垃圾清运费共计12257元。
4、涪城临园路西段5号花园景都25单元1层1号、涪城区花园南街6号丽景花城1栋1楼1号、绵阳市临园路东段40号金三角大厦主楼1栋1楼11号、临园路东段40号金三角大厦主楼1栋1楼18号的各房屋使用人均已承诺拍卖成交后无条件撤场。
5、经开区南湖街199号晶蓝湖1栋1楼17-1号、经开区南湖街199号晶蓝湖1栋1楼17-2号两处房产为茶楼经营场所,但茶楼并未依法向法院申报权利。
6、图片不代表实物,以标的物现状为准,意向竞买人请前往现场实地查看。其他本院未掌握的瑕疵。报名参与竞买者视为自愿承受本标的物所有已掌握和未掌握的瑕疵。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法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任何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因此,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认真、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状况。同时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已经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认可,且慎重决定做出的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经完全了解、知晓,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一切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十、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应于2021年5月10日0时前,将剩余价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账号:6228 4004 8712 6563 267),转账时请备注“(2021)川07执恢84号案拍卖成交款”。于2021年5月15日16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绵阳市科创园区子云路北段62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全部价款转入本院指定账户,经本院确认到账后次日计算,十五个工作日内,在本院相关部门领取民事裁定书,拍卖款收款收据,向竞买人移交标的等相关手续。之后,竞买人持法院文书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等手续。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完拍卖价款的,且无法定理由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并追加处罚。

十二、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本标的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本院纪检监察处电话0816-2312481

十八、有关标的物咨询、看样、协助办理过户等服务请
联系电话:0816-2323973  15928201223(四川众益辅拍)。注: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17:00淘宝客服:4008222870本院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科创区子云路北段62号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9日

竞拍公告

拍卖公告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4月29日10时至2021年4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16/04,户名: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序号现登记所有权人位置权证号一拍起拍价保证金竞价幅度 1李再群成都市高新区剑南大道中段1537号3栋20楼14号网签备案合同号:2025807号 ¥710,743.00¥71000¥30002李再群成都市温江区涌泉江浦路77号5栋1单元3001号网签备案合同号:204941号¥3,451,994.00¥345000¥100003何燕琳长虹大道中段附131号(得月新城)A幢1单元16-5号网签备案合同号:81042号 ¥770,104.00¥77000¥30004龙玉华长虹大道中段附131号(得月新城)A幢1单元20-3号拆迁还建房¥997,223.00¥99000¥40005杨蓉绵阳市涪城区园艺街43号锦湖花园二期2栋2单元6层2号川(2017)绵不动产权第0016353号 ¥629,966.00¥63000¥30006杨世菊中经路19号龙都豪门13栋1楼29号绵房权证监证字第200714324号,绵城国用(2009)第04494号¥332,816.00¥33000¥10007高翠红绵阳市中经路19号龙都豪门13栋1楼30号      绵房权证监字第0118945号¥421,419.00¥42000¥20008蒋静绵阳市临园路东段40号金三角大厦主楼1栋1楼11号绵房权证市房监字第0233052号,绵城国用(2010)第24360号,绵城国用(2014)第11489号¥798,146.00¥80000¥30009张淑华、殷剑、王艳临园路东段41-43号绵阳商厦1栋1楼409号绵房权证监证字第0234083号、绵房权证监证字第0234084号、绵房权证监证字第0234085号,绵城国用(2014)第12913号¥404,008.00¥40000¥200010张淑华、殷剑、王艳临园路东段41-43号绵阳商厦1栋1楼412号绵房权证监证字第0234078号、绵房权证监证字第0234079号、绵房权证监证字第0234080号,绵城国用(2014)第12912号¥178,819.00¥18000¥100011代泽兵、王恒超临园路东段41-43号绵阳商厦1栋1楼418号绵房权证监证字第0237809号、绵房权证监证字第0237810号,绵城国用(2014)第14784号¥496,676.00¥50000¥200012翟会玲、王恒超临园路东段41-43号绵阳商厦1栋1楼419号绵房权证监证字第0237822号、绵房权证监证字第0237823号,绵城国用(2014)第14783号¥571,784.00¥57000¥300013李洪坤、殷剑、王艳临园路东段41-43号绵阳商厦1栋1楼408号绵房权证监证字第0234094、绵房权证监证字第0234095、绵房权证监证字第0234096号,绵城国用(2014)第12911号¥404,008.00¥40000¥200014杨兴林临园路西段5号花园景都1楼383号绵房权证监证字第0115853号,绵城国用(2010)第20528号¥109,043.00¥11000¥50015杨兴林临园路西段5号花园景都1楼382号绵房权证监证字第0115064号,绵城国用(2010)第20525号 ¥111,553.00¥11000¥60016胥辉临园路东段40号金三角大厦主楼1栋1楼14号绵房权证监证字第0233154号,绵城国用(2014)第11492号¥689,349.00¥69000¥300017文海英临园路东段40号金三角大厦主楼1栋1楼15号绵房权证监证字第0232936号,绵城国用(2014)第11493号¥442,562.00¥44000¥200018叶青盛临园路东段41-43号绵阳商厦1栋1楼386号绵房权证监证字第0152626号,绵城国用(2012)第06066号¥289,463.00¥29000¥100019叶青盛临园路东段41-43号绵阳商厦1栋1楼387号绵房权证监证字第0152625号,绵城国用(2012)第06065号¥291,299.00¥29000¥100020曹勇鸥临园路东段40号金三角大厦主楼1栋1楼18号绵房权证监证字第0233152号,绵城国用(2014)第11496号¥379,360.00¥38000¥200021陈志临园路东段41-43号绵阳商厦1栋1楼385号绵房权证监证字第0159998号,绵城国用(2012)第14570号 ¥289,463.00¥29000¥100022杜沁岭、殷剑、王艳临园路东段41-43号绵阳商厦1栋1楼410号绵房权证监证字第0234090号、绵房权证监字第0234091号、绵房权证监字第0234092号,绵城国用(2014)第12909号 ¥342,948.00¥34000¥200023杜沁岭、殷剑、王艳临园路东段41-43号绵阳商厦1栋1楼411号绵房权证监证字第0234086号、绵房权证监字第0234087号、绵房权证监字第0234088号,绵城国用(2014)第12910号¥288,544.00¥29000¥100024白坤奇临园路东段41-43号绵阳商厦1栋1楼397号绵房权证监字第0160000号,绵城国用(2012)第14853号 ¥311,729.00¥31000¥200025邓凯贵临园路东段40号金三角大厦主楼1栋1楼16号绵房权证监证字第0233053号,绵城国用(2014)第11494号¥489,963.00¥49000¥200026杨兴伟经开区南湖街199号晶蓝湖1栋1楼17-2号绵房权证监证字第0194946号,绵城国用(2013)第14536号¥1,044,050.00¥104000¥500027王坤勇经开区南湖街199号晶蓝湖1栋1楼17-1号绵房权证监证字第0194945号,绵城国用(2013)第14537号¥1,044,050.00¥104000¥500028李小彬临园路东段41-43号绵阳商厦1栋1楼396号绵房权证监证字第200710281号,绵城国用(2007)第15312号¥311,729.00¥31000¥200029孙小林涪城区花园南街6号丽景花城1栋1楼1号绵房权证监字第0168785号,绵城国用(2012)第17541号¥570,102.00¥57000¥300030叶成涪城临园路西段5号花园景都25单元1层1号绵房权证监字第0206519号,绵城国用(2013)第22313号¥215,196.00¥22000¥1000   特别说明:
1、李再群名下位于成都市高新区剑南大道中段1537号3栋20楼14号及成都市温江区涌泉江浦路77号5栋1单元3001号的房产均只有网签合同备案号,并未办理产权登记。
2、何燕琳名下位于长虹大道中段附131号(得月新城)A幢1单元16-5号的房产只有网签合同备案号,并未办理产权登记。截至2021年1月31日,该房产欠缴物业管理费及垃圾清运费共计8850元。
3、龙玉华名下位于长虹大道中段附131号(得月新城)A幢1单元20-3号的房产为拆迁还建房,无产权登记。截至2021年1月31日,该房产欠缴物业管理费及垃圾清运费共计12257元。4、涪城临园路西段5号花园景都25单元1层1号、涪城区花园南街6号丽景花城1栋1楼1号、绵阳市临园路东段40号金三角大厦主楼1栋1楼11号、临园路东段40号金三角大厦主楼1栋1楼18号的各房屋使用人均已承诺拍卖成交后无条件撤场。5、经开区南湖街199号晶蓝湖1栋1楼17-1号、经开区南湖街199号晶蓝湖1栋1楼17-2号两处房产为茶楼经营场所,但茶楼并未依法向法院申报权利。
6、对上述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应于2021年4月15日前与本院联系。
7、图片不代表实物,以标的物现状为准,意向竞买人请前往现场实地查看。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 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技术室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共同到本院执行局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行为应认定为参拍人的行为,成交后应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应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上述标的自2021年3月30日起至2021年4月28日(周末除外)上班时间:9:00-17:00,接受咨询。有意竞买者,请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查看标的。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再出价的,系统就自动延迟5分钟继续竞价拍卖,直至无人再出价时结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方式进行拍卖。若竞价价位不到设定的保留价,则标的不算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需要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须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应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及瑕疵的确认,其责任自负。

七、本标的如存在面积差异或其它违章情形,买受人竞买后,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所发生费用自付。办理过户时若发生面积差异,少不补,多不退。

八、标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竞买须知约定的时间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价款付清后,到本院相关部门领取裁判文书。凭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等,自行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本院不负责办理产权过户工作。拍卖标的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有线电视、卫生费、燃气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不提供相关权证,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查询。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时间会相应延长。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任何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1年5月10日0时前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账号:6228 4004 8712 6563 267),转账时请备注“(2020)川07执恢84号案拍卖成交款”。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有关标的物咨询、看样、协助办理过户等服务请
联系电话:0816-2323973   15928201223(四川众益辅拍)。注: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17:00廉政监督(投诉)电话:本院纪检监察处0816-2312481淘宝客服:4008222870本院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科创区子云路北段62号  本公告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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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报告A002.pdf

上一条:绵阳市长虹大道中段附131号(得月新城)A幢1单元1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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