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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东山区东方红乡兴华村平房

起拍价:

¥11.1078万

将于4月18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贾法官:手机:19804681102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14.52万

保证金:

¥1.5万

税费承担:

全包

变卖价:

¥11.1078万

单价:

¥0.1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70.8㎡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陶湘波名下的不动产【房屋产权:鹤岗市东山区东方红乡兴华村,面积170.8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02010026】

变卖须知

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法院关于张秀华、陶湘波、鹤岗市金盛粮油有限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变卖公告 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4月18日10时至2021年6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 ),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陶湘波名下的不动产【房屋产权:鹤岗市东山区东方红乡兴华村,面积170.8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02010026】起拍价:111,078.00元,保证金:15,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至少须在竞买开始前一个工作日到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如有多人共同联合竞买,也至少须在竞买开始前一个工作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到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法院面签份额确认协议,详情可电话咨询我院。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4月5日起至2021年4月10日止(节假日及其他非上班时间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前往标的现场看样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中;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或者优先购买权人,请在竞价程序开始3日前与本院申报、联系。

六、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变卖事项本院已通知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自行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院不再另行通知。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办理权证过程中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及明确的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含买受人、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综合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测绘费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有关税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的税务、房管、国土、不动产登记、电力、水务、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与变卖人无关。买受人必须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缴纳税费的义务。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如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九、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款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次日起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名称: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法院涉案往来款项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鹤岗市分行运营管理部,账号:08751301040000922)。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468-352801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468-3529890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鹤岗市兴山区兴山路29号                    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日

变卖公告

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法院关于张秀华、陶湘波、鹤岗市金盛粮油有限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变卖公告 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4月18日10时至2021年6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 ),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陶湘波名下的不动产【房屋产权:鹤岗市东山区东方红乡兴华村,面积170.8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02010026】起拍价:111,078.00元,保证金:15,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至少须在竞买开始前一个工作日到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如有多人共同联合竞买,也至少须在竞买开始前一个工作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到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法院面签份额确认协议,详情可电话咨询我院。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4月5日起至2021年4月10日止(节假日及其他非上班时间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前往标的现场看样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中;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或者优先购买权人,请在竞价程序开始3日前与本院申报、联系。

六、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变卖事项本院已通知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自行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院不再另行通知。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办理权证过程中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及明确的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含买受人、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综合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测绘费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有关税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的税务、房管、国土、不动产登记、电力、水务、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与变卖人无关。买受人必须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缴纳税费的义务。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如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九、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款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次日起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名称: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法院涉案往来款项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鹤岗市分行运营管理部,账号:08751301040000922)。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468-352801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468-3529890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鹤岗市兴山区兴山路29号                    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日

标的详情

陶湘波名下的不动产【房屋产权:鹤岗市东山区东方红乡兴华村,面积170.8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0201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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