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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西昌南路与鹏程路交叉口西北处金鑫名城2#1801室

起拍价:

¥60.81248万

将于3月27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都昌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曹:电话1:18979270970电话2:0792-5223091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84.4618万

保证金:

¥6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60.81248万

单价:

¥0.5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2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35㎡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宿州市西昌南路与鹏程路交叉口西北处金鑫名城2#1801室,所在楼层/总楼层18/22,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35㎡(不动产权证号为:第201321270号),设计用途为住宅,评估总价84.4618万元;起拍价:608124.8万元;保证金6万元,增价幅度:3000元。设保留价(即起拍价)。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九江市都昌县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3月27日10时至2021年3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九江市都昌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九江市都昌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宿州市西昌南路与鹏程路交叉口西北处金鑫名城2#1801室,所在楼层/总楼层18/22,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35㎡(不动产权证号为:第201321270号),设计用途为住宅,评估总价84.4618万元;起拍价:608124.8万元;保证金6万元,增价幅度:3000元。设保留价(即起拍价)。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规划设计不一致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该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九江市都昌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九江市都昌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1年3月25日前(工作时间)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当次开拍前提前7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6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请竞买人应须知支付宝有限额规定)。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8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该房屋在规划上虽已报批,但未验收未备案,报批手续资料不全等。因该房产存在瑕疵,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1年4月4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都昌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都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号:1125688500000696910494),并在2021年4月2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拍卖成交确认书》到都昌县人民法院(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万里大道1688号)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违约未支付价款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四、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法院及拍卖人对该拍卖房产不作任何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承诺。如买受坚决要求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则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和承担所有税、费。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该房产权属登记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房屋权属登记的,法院及拍卖人不作任何承诺,也不承担任何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92-523773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792-5237730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都昌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三月十日

竞拍公告

关于拍卖安徽省宿州市西昌南路与鹏程路交叉口西北处金鑫名城2#楼1801室房产的公告(第二次拍卖公告)江西省都昌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3月27日10时至2021年3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西省都昌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江西省都昌县人民法院, 网址:http://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宿州市西昌南路与鹏程路交叉口西北处金鑫名城2#1801室,所在楼层/总楼层18/22,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35㎡(不动产权证号为:第201321270号),设计用途为住宅,评估总价84.4618万元;起拍价:608124.8万元;保证金6万元,增价幅度:3000元。设保留价(即起拍价)。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是否限购不确定,请咨询当地房产部门)。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都昌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都昌县人民法院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拍卖日前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看样的竞买者请将本人身份证号码及手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至承办法官处(15270560859),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当次开拍前提前7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1年3月4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都昌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江西都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1125688500000696910494),如竞得者在规定期限内未补缴余款,所冻结的保证金按照最新拍卖规则处理。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请自行查询。

十二、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目前对拍品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院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及提供任何形式的看样服务,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咨询电话: 18979270970  曹
监督电话:  0792-5237730     
联系地址: 都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江西省都昌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日

标的详情

宿州市西昌南路与鹏程路交叉口西北处金鑫名城2#1801室,所在楼层/总楼层18/22,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35㎡(不动产权证号为:第201321270号),设计用途为住宅,评估总价84.4618万元;起拍价:608124.8万元;保证金6万元,增价幅度:3000元。设保留价(即起拍价)。

上一条:淮北市相山区火车站南广场北苑小区3幢1305室(安置房)

下一条:安徽省宿州市师专南路东侧祥居小区2幢1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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