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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渭城区文科路阳光幸福城11号住宅楼1单元8层4号

起拍价:

¥51.2556万

将于3月25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王法官:电话:029-87373979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市场价:

¥64.0695万

保证金:

¥10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51.2556万

单价:

¥0.5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00.92㎡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经济适用房”,过户前需补土地出让金,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咸阳市渭城区文科路阳光幸福城11号住宅楼1单元8层4号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陕0104执恢928号房屋产权证陕(2018)咸阳市不动产权第0309829号标的所有人本案被执行人询价日期2020年11月11日标的状况规划用途住宅房屋性质经济适用住房租赁情况无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无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咸阳市不动产登记簿》标的物介绍建筑面积100.92平方米建成年代2014年装修情况有装修(具体以实际看样为准)房屋户型2室2厅1卫房屋楼层所在8层,总层31层房屋朝向西南周边配套房屋周边配套情况:交通:公交2路、6路、20路、1141路等;学校:晨苗幼儿园、金华幼儿园、多恩幼稚园等;银行:陕西信合、中国工商银行24小时自助银行等。周边教育机构、商业设施、金融机构、医疗机构等城市服务设施完善,所在区域交通便利。其他介绍该房屋为经济适用房,成交后需缴纳出让金,土地出让金具体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标的物估值询价金额64.0695万元其他费用情况物业费等其他费用未计入议价内,请竞买人自行到物业处咨询。

变卖须知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3月25日10时至2021年5月24日10时止(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法院主页网址: https://sf.taobao.com/029/04)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络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咸阳市渭城区文科路阳光幸福城11号住宅楼1单元8层4号,建筑面积:100.92平方米,结构:钢混,规划用途:住宅,不动产权证号:陕(2018)咸阳市不动产权第0309829号。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院对标的物的瑕疵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1年3月22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年3月22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512556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报名交款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竞拍结束后十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尾款缴纳三个工作日后(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3楼312室(地址:西安市莲湖区柴家什字88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钟楼支行,账号:2800080000006000033333)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办理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房产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交接手续导致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任何承诺,不承担交接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9-8761635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29-87373979(王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三月九日

变卖公告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

一、我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均上网公开可查,无暗箱操作之可能,我院从未委托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需要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公告须知内的咨询电话;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办理相关事宜等所产生的风险自己承担。

二、对于社会上的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用等行为,或承诺标的物以起拍价或者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要求支付高额代拍费用之行为,竞买人务必保持警惕。 变卖公告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3月25日10时至2021年5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法院账户名: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 /029/04)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咸阳市渭城区文科路阳光幸福城11号住宅楼1单元8层4号,建筑面积:100.92平方米,结构:钢混,规划用途:住宅,不动产权证号:陕(2018)咸阳市不动产权第0309829号。起拍价:512556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5100元。二、变卖流程: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3月10日起至2021年3月22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统一安排2021年3月23日看样,有意者请事先联系(咨询电话:029-87373979(王法官)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六、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成交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3月22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缴纳的变卖价全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竞拍结束后十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尾款缴纳三个工作日后(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3楼312室(地址:西安市莲湖区柴家什字88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钟楼支行,账号:2800080000006000033333)
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关于变卖中悔拍的特别提示:本次变卖标的物(咸阳市渭城区文科路阳光幸福城11号住宅楼1单元8层4号房产)的保证金:10万元。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全款中扣留本次变卖标的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竞买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二、变卖成交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相关财产按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处置。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029-87373979(王法官)法院
监督电话:029-87616352
联系地址: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此公告在“淘宝网”上发布。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三月九日

标的详情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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