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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湖北省钟祥市镜月湖三路东侧的不动产

起拍价:

¥5524.33万

将于4月18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揭法官:电话:0722-3580701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6138.14万

保证金:

¥300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5524.33万

单价:

¥0.0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9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综合

面积:

0㎡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评估报告.pdf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4月18日10时至2020年4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称: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722)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钟祥市广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湖北省钟祥市镜月湖三路东侧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鄂(2019)钟祥市不动产权第0007057号;土地用途:住宅、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40380.35平方米】。标的物的具体情况详见《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起拍价:5524.33万元,保证金:300万元,增价幅度:20万元。 评估价值:6138.14万元(详见附件)。

四、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拍卖标的物上如果有人使用居住或者存在房屋租赁等合同关系,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相关使用者或者合同关系当事人依法自行协商或者通过合法途径另行解决,本院不负责标的物的腾退及交付事宜。

六、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未知的相关权利人自本公告公示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当次开拍前5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申请和有效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300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络司法拍卖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300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1年4月29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开发区支行 ,账号:6228403277061638365 ),并在2021年5月7日15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湖北省随州市交通大道11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在拍卖款项交付法院后90日内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拍卖标的物过户手续。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者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二、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电话:0722-3580140 。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722-3580701,揭法官。
监督电话:0722-3580669 /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  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 。                                                            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3月16日

竞拍公告

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4月18日10时至2021年4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称: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722)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钟祥市广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湖北省钟祥市镜月湖三路东侧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鄂(2019)钟祥市不动产权第0007057号;土地用途:住宅、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40380.35平方米】。起拍价:5524.33万元,保证金:300万元,增价幅度:20万元。评估价值:6138.14万元(详见附件)。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向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3月16日起至2021年4月15日止(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时间。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拍卖标的物上如果有人使用居住或者存在房屋租赁等合同关系,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相关使用者或者合同关系当事人依法自行协商或者通过合法途径另行解决,本院不负责标的物的腾退及交付事宜。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当次开拍前三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申请和有效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4月9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1年4月29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开发区支行,账号:6228403277061638365。填写缴款单时,请注明案号:(2021)鄂13执3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须由前几手权利人应缴纳或补缴的税金等一切税费、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土地出让金以及房产和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税务部门等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自动生成相应的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及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随州大信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大信土估字[2021]第0220号土地估价报告。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标的物详情
咨询电话:0722-3580701,揭法官。
监督电话:0722-3580669/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 湖北省随州市交通大道118号
网址:https://sf.taobao.com/0722/02?spm=a213w.3065169.courtList.595.3mQk7i                                                              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3月16日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随州大信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大信土估字[2021]第0220号土地估价报告]
相关附件:

评估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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