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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三台县中太镇龙潭街2号楼2单元504

起拍价:

¥15.28万

将于3月24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王法官/恒通辅拍:电话1:0816-2326553电话2:400-1998188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21.22万

保证金:

¥3.056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15.28万

单价:

¥0.0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2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3996.1㎡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川天成房估\(2020\)第c216号三台县中太镇龙潭街2号楼十套住宅正报(定稿).doc

竞买须知

竞拍须知      

一、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3月24日10时至2021年3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0816/04,户名: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为规范司法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竞拍须知》,望大家共同遵守。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情况,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参加竞买的法人,如委托个人参加竞买的,首先必须来本院执行局备案(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之后以受委托人的身份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本拍卖相关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须与受托人一同到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在2021年3月19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五天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情况及特别注意情况:      
1、图片不代表实物,标的物以现状为准。
2、本次拍卖标的物暂未分别办理房产证、土地证(不动产登记证),均为统一房产证、土地证(大证)。    其他本院未掌握的瑕疵。    报名参与竞买者视为自愿承受本标的物所有已掌握和未掌握的瑕疵。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过户的相关问题,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买受人无瑕疵担保请求权,不得在竞拍成功后另行主张标的物瑕疵权利。    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的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二次办理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税费。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0年4月1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账号:6228400487126563069),转账时请备注“(2020)川07执恢92号案拍卖成交款”,并在2021年4月8日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绵阳市科创园区子云路北段62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全部价款转入本院指定账户,经本院确认到账后次日计算,十五个工作日内,在本院执行局领取执行裁定书,拍卖款收款收据,向竞买人移交标的等相关手续。之后,竞买人持法院文书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等手续。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悔拍后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等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凭法院《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过户手续,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时间会相应延长。    

十四、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有关标的物咨询、看样、协助办理过户、融资咨询等请
联系电话:400-1998188(四川恒通辅拍),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恒通辅拍”,或登录http://pai.egujia.com/网站完成自助预约。法官
咨询电话:0816-2326553
举报监督电话:本院纪检监察处电话0816-2326622注: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17:00本院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科创区子云路北段62号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3月8日

竞拍公告

拍卖公告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3月24日10时至2021年3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16/04,户名: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序号栋号单元号房号建筑面积(平方米)评估价(万元)起拍价(万元)竞价幅度(元)保证金(万元)12160290.1118.0913.0413042.608221603112.5422.5916.2416243.24832160492.318.5213.3613362.67242250192.318.6213.4413442.68852250390.1118.1813.1213122.624622504105.221.2215.2815283.05672260192.318.5213.3613362.672822602112.5422.5916.2416243.24892260390.1118.0913.0413042.6081022604105.221.1115.215203.04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 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执行局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共同到本院执行局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行为应认定为参拍人(报名人)的行为,成交后应裁定参拍人(报名人)为买受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应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上述标的自2021年3月8日起至2021年3月23日(周末除外)上班时间:9:00-17:00,接受咨询。有意竞买者如需看样,请登录http://pai.egujia.com/网站完成自助预约。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再出价的,系统将自动延迟5分钟继续竞价拍卖,直至无人再出价时结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以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方式进行拍卖。若竞价价位不到设定的保留价,则标的不算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需要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须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应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及瑕疵的确认,其责任自负。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3月19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本标的如存在面积差异或其它违章情形,买受人竞买后,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所发生费用自付。办理过户时若发生面积差异,少不补,多不退。

九、标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竞买须知约定的时间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价款付清后,到本院执行局领取裁判文书。凭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到相关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本院可协助办理产权过户工作。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等)由买卖双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有线电视、卫生费、燃气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不提供相关权证,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查询。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时间会相应延长。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任何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竞买人应将拍卖余款在2021年4月1日0时前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账号:6228400487126563069),转账时请备注“(2020)川07执恢92号案拍卖成交款”。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有关标的物咨询、看样、协助办理过户、融资咨询等请
联系电话:400-1998188(四川恒通辅拍),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恒通辅拍”,或登录http://pai.egujia.com/网站完成自助预约。法官
咨询电话:0816-2326553廉政监督(投诉)电话:本院纪检监察处0816-2326622本院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科创区子云路北段62号  本公告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3月8日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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