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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盐津县盐井镇新建街(二中对面)【泰和山水】1栋2单元401号

起拍价:

¥23.4176万

将于3月2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四川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电话1:18200138259电话2:400-067805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36.59万

保证金:

¥3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23.4176万

单价:

¥0.0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6.4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0㎡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评估报告.pdf

变卖须知

变卖须知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3月20日10时至2021年5月19日10时(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南溪区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831/04 )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络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变卖标的物为:序号拍卖标的物坐落建筑面积(m²)评估总价(万元)变卖起拍价(含保证金3万元)(元) 竞价增幅(元)1 云南省盐津县盐井镇新建街(二中对面)“泰和山水”1栋1单元101号124.937.7224140820002云南省盐津县盐井镇新建街(二中对面)“泰和山水”1栋2单元101号110.2033.2821299220003云南省盐津县盐井镇新建街(二中对面)“泰和山水”1栋2单元201号110.2034.7122214420004云南省盐津县盐井镇新建街(二中对面)“泰和山水”1栋2单元301号110.2035.8222924820005云南省盐津县盐井镇新建街(二中对面)“泰和山水”1栋2单元302号114.4336.8523584020006云南省盐津县盐井镇新建街(二中对面)“泰和山水”1栋2单元401号110.2036.5923417620007云南省盐津县盐井镇新建街(二中对面)“泰和山水”1栋2单元601号110.2037.2523840020008云南省盐津县盐井镇新建街(二中对面)“泰和山水”3栋1单元302号100.0632.2220620820009云南省盐津县盐井镇新建街(二中对面)“泰和山水”3栋1单元401号100.0632.522081282000注: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具体以实际查勘为准。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院对标的物外观、质量问题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1年3月15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2021年3月1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报名交款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2021年5月19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并在2021年5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溪县支行,账号:6228402467173240660)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831-3331123咨询、看样电话:18200138259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三月四日

变卖公告

变卖公告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3月20日10时至2021年5月19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831/04,户名: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标的物变卖期为60天,如竞买人在变卖期内任意时刻出价时即启动24小时竞价程序(延时除外)。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它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竞买人交齐预缴款后,无需另行交纳保证金,以预缴款冲抵保证金。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卖标的物为:序号拍卖标的物坐落建筑面积(m²)评估总价(万元)变卖起拍价(含保证金3万元)(元) 竞价增幅(元)1 云南省盐津县盐井镇新建街(二中对面)“泰和山水”1栋1单元101号124.937.7224140820002云南省盐津县盐井镇新建街(二中对面)“泰和山水”1栋2单元101号110.2033.2821299220003云南省盐津县盐井镇新建街(二中对面)“泰和山水”1栋2单元201号110.2034.7122214420004云南省盐津县盐井镇新建街(二中对面)“泰和山水”1栋2单元301号110.2035.8222924820005云南省盐津县盐井镇新建街(二中对面)“泰和山水”1栋2单元302号114.4336.8523584020006云南省盐津县盐井镇新建街(二中对面)“泰和山水”1栋2单元401号110.2036.5923417620007云南省盐津县盐井镇新建街(二中对面)“泰和山水”1栋2单元601号110.2037.2523840020008云南省盐津县盐井镇新建街(二中对面)“泰和山水”3栋1单元302号100.0632.2220620820009云南省盐津县盐井镇新建街(二中对面)“泰和山水”3栋1单元401号100.0632.522081282000注: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具体以实际查勘为准。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本次变卖是以本院(2020)川1503执609号执行案件的名义所启动,根据该案执行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上所记载的当事人住所地址等,在本次确定的拍卖日的5日前已通知双方当事人,四川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员工赴标的物现场张贴了拍卖公告。现对于以上无法确定通知被执行人的有关情况特此予以公示,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二、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四川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助拍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18200138259亦可登录51助拍官网http://www.51zhupai.com/court/courtList/或关注“51助拍”微信公众号、下载助拍APP完成自助预约。

三、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变卖期内无人出价,则本次变卖程序终结。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四、变卖方式:本次变卖为增价变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变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方可竞得标的物(本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变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变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变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本公告中确权的房屋、土地面积依据的是房管、国土部门现有的登记资料。房产过户办证过程中如国土、房管部门需重新对标的物测绘的,以国土、房管部门的数据为准,与本院无渉。公告的内容和照片仅供参考,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本院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看样的后果。

六、变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房屋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未参加竞拍的也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

八、竞买资格的取得:需竞买人交纳变卖价全款。[保证金数额以变卖公告所确定的为准]淘宝系统将对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款项予以冻结,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变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变卖预缴款可以冲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预缴款在竞价程序结束后退还或解冻。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若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额外支付钱款;若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变卖余款在成交后7日内付清(户名: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溪县支行,账号:6228402467173240660)。并在变卖余款交纳期满后7日内携带付款凭证、相关身份材料到本院财务窗口开取票据后,到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期满后15日内联系执行法官领取执行裁定书和办理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买受人悔拍后法院将依照法规从变卖预缴款中扣除相应保证金额,剩余钱款退回悔拍买受人,并且悔拍买受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九、若标的物起拍价、预缴款、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因限额无法支付的,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须知等。 看样、按揭、金融贷款等
咨询电话:18200138259(微信同号)
本院监督电话:0831-3328110本院地址:宜宾市南溪区政通路6号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2021年3月4日

标的详情

标的物情况表
相关附件:

评估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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