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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马立才名下位于西安市经济开发区恒隆香樟园的房产

起拍价:

¥165.56万

将于3月29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大荔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苏法官:手机:13772762709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65.56万

保证金:

¥16.5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165.56万

单价:

¥1.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21.47㎡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住宅/商用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22号2幢11704室的房产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陕0523执恢103号房屋产权证有土地产权证标的所有人马立才评估鉴定基准日2020.11.26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宅土地性质土地用途是否已腾空否租赁情况不详过户情况无经营情况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大荔县人民法院查封抵押不详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
3、《协助执行通知书》4其他请填写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121.47平方米公摊总面积土地总面积房产年龄6年装修情况精装房屋户型房屋楼层总层数27层(房屋在17层)房屋朝向周边配套其他介绍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价1655600.00元费用总价税费情况1买房税费契税:印花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2卖方税费印花税:交易费: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其他费用情况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煤费、其他费用

竞买须知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3月15日9时起至2020年3月19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购买者请在淘宝网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于2021年3月19日10-12时安排看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对标的物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3月19日前向本院书面提出执行异议。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1年4月6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大荔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大荔县支行,账号:26050423092000119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注意事项: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帐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仔细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及竞买帮助等栏目详细内容。标的现状以实际勘察为准,对于不现场勘察后导致出现的拍卖后果,本院概不负责。

竞拍公告

大荔县人民法院将于 2021年3月29日10时至2021年3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22号2幢11704室的房产,用途:住宅;建成年月:2012年;面积:121.47平方米。房产起拍价1655600元,保证金165000元,增价幅度8000元及其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3月15日9时起至2020年3月19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购买者请在淘宝网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于2021年3月19日10-12时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对标的物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3月19日前向本院书面提出执行异议。

九、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1年4月6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大荔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大荔县支行,账号:26050423092000119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注意事项: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帐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仔细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及竞买帮助等栏目详细内容。

十一、标的现状以实际勘察为准,对于不现场勘察后导致出现的拍卖后果,本院概不负责。   
咨询电话:苏法官:13772762709
监督电话:大荔法院纪检监察室贾主任0913-3256410
联系地址:大荔县城关东库道3号。                              大荔县人民法院                          二0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标的详情

上一条: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玄武路69号锦园新世纪24幢30103室(C4107室内)

下一条:西安市未央区雅荷南路雅荷智能家园21幢103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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