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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襄阳路34号1幢7楼706室房屋

起拍价:

¥24.1024万

将于2月23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吴法官:电话1:18972098795电话2:0710-3606167电话3:0710-3606489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37.66万

保证金:

¥1.3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24.1024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6.4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15.34㎡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评估报告.pdf

变卖须知

竞拍须知   

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须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通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一周向本院办理委托关系确认手续(由代理人携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等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或委托关系未经本院确认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网络司法变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变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变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变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变卖平台告知的司法变卖流程(变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资阳市雁江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已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务必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变卖标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变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等一切费用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理。 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若标的物为房屋,房屋涉及的物业费,水费、电费等相关费用请自行解决。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络司法变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八、若此房屋有关于腾退问题,本法院不能保证如期腾退,望悉知!

十九、若标的物为房屋,且房屋有附属搭建部分,该部分拆除事项造成一切后果及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十、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房屋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相关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本院概不负责!    
监督电话:0710-3606745本竞拍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二月八日

变卖公告

变 卖 公 告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2月23日10时至2021年4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变卖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spm=a21bo.50862.201859.6.bfzNXo)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枣阳市襄阳路34号1幢7楼706室房屋(如欲购买,请先咨询承办法官;房产证号:枣阳市房权证枣房字第00084854号;建筑面积:115.34平方米;建筑构局:3室2厅1厨1卫;具体详情,见评估报告或咨询承办法官)。起拍价:241024元;保证金:1.3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周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由代理人携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等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办理标的的移交物手续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有效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办理标的移交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2月23日起至2021年4月23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看样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年4月16日10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办理标的的移交物手续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有效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办理标的移交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对变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日前七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七、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八、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九、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理,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过户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等一切费用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理。 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若标的物为房屋,房屋涉及的物业费,水费、电费等相关费用请自行解决。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    

十一、变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并通过以此实名认证办理的银行卡、网银或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及标的物竞得之后的余款缴纳,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变卖平台告知的司法变卖流程(变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2021年4月30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襄阳真武支行,账号:5742 6742 0562),并备注“某某(竞得标的物名称)余款”。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并在2021年5月3日(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襄城区财苑路66号执行局201室)全部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相关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二、若此房屋有关于腾退问题,本法院不能保证如期腾退,望悉知!

十三、若标的物为房屋,且房屋有附属搭建部分,该部分拆除事项造成一切后果及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四、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房屋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相关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本院概不负责! 特别注意事项: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0710-3606167 18972098795(吴法官)
监督电话:0710-3606745
联系地址: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襄城区财苑路66号执行局203室温馨提示: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此公告在“淘宝网”、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官网”、“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二月八日

标的详情

枣阳市襄阳路34号1幢7楼706室房屋(如欲购买,请先咨询承办法官;房产证号:枣阳市房权证枣房字第00084854号;建筑面积:115.34平方米;建筑构局:3室2厅1厨1卫;具体详情,见评估报告或咨询承办法官)。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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