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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狮山镇武康路南段商业小街南段下排房产(武康路153号)

起拍价:

¥92.56万

将于3月28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云南亨利拍卖有限公司:手机:13238663444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15.7万

保证金:

¥13.8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92.56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258.2㎡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万辉星城紫鸾堡31-
1、武定狮山镇武康路南段自建房评估报告-结果.doc

竞买须知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03月28日10时至2021年03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网络拍卖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0871/0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竞买注意事项告知各位竞买人:

一、本次拍卖按法定程序进行了公告发布及标的展示,请竞买人在公示期内亲自实地查勘标的物,仔细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瑕疵、过户税费、欠费等情况,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及本《竞买须知》的各项条款,确保您已理解所有规定及说明。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二、标的按实物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视频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三、拍卖方式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起拍价即为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四、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须符合规定者方可报名参与竞拍。因不具备规定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委托他人竞买的需按《拍卖公告》中的规定办理委托手续,如未办理,竞买活动认定为报名者的个人行为,后续交纳成交款、签署成交确认书、下达裁定等手续只能由报名者办理,法律后果也由该报名者承担。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税费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由原权利人承担的过户税费须由买受人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自领取由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起15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交退款申请,并提交有关缴纳税费凭证原件,法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先行垫付的由原权利人承担的税费(不含历史欠税、欠费);逾期未申请,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涉及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本次交易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及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备案登记)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七、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不能过户等风险和后果。

八、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成交款或成交后悔拍的,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

九、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十、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司法网络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二、竞买的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向监督部门进行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871-6409684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拍卖
咨询电话:13238663444-桂女士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日

竞拍公告

提示:网络司法拍卖是人民法院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的公开、透明的司法处置行为,拍卖不收取竞买人任何费用,以人民法院名义进行收费的均属欺诈行为,请竞买人提高警惕,谨防受骗。举报电话:0871-64096842。 我院受理的(2020)云01执恢533号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与李建全一案,在本次司法网络拍卖过程中,我院无法送达本次司法网络拍卖的相关告知,为保障被执行人在本次司法拍卖中的相关权益。现特告知以上被执行人:我院将于2021年03月28日10时至2021年03月29日10时对你名下位于武定县狮山镇武康路南段商业小街南段下排房产(武康路153号),在“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网络拍卖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0871/03,户名: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司法拍卖。本告知公示届满5日即视为已送达。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武定县狮山镇武康路南段商业小街南段下排房产(武康路153号)的拍卖公告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03月28日10时至2021年03月29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71/03,户名: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案号:(2020)云01执恢533号 

一、拍卖标的: 位于武定县狮山镇武康路南段商业小街南段下排房产(武康路153号),总建筑面积:258.20㎡(摘自:云瑞估B2020[F-027])

二、起拍价;925600元;保证金:138000元;加价幅度:9000元。瑕疵说明:房屋现有人居住,未腾空。房屋为自建房,不用缴纳物业费;水电由现居住人按时缴纳,无拖欠情况。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云南亨利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自2021年03月26日起至2021年03月27日止(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13238663444-桂女士预约看样

四、竞买人条件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2、除上述人员外,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

五、报名手续的办理
1、报名参与竞买需开设有支付宝账号,报名时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对应的资金作为应缴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未开设淘宝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代为报名,但最迟须在竞买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经法院审核同意,方可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通过审核,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未按规定提前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报名者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竞买人请提前确认支付宝中有足够资金及支付限额,以免耽误报名。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4、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纳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六、竞价本次拍卖自由竞价周期为24小时,延时竞价为5分钟,即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结束时间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成交款的支付本标的物竞得者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账户充抵成交款,拍卖余款须在2021年04月05日16时前缴纳(以到账为准)。缴纳方式:
1、银行付款:汇款至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城北支行,账号:6232813850005693641)。
2、通过支付宝网上付款。付款教程请参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八、成交确认及标的移交交清拍卖成交价款后七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相关法律文书的领取,办理拍卖标的物移交手续时间另行通知。(详细流程请咨询云南亨利拍卖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联系电话:13238663444-桂女士)

九、过户及税费承担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税费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由原权利人承担的过户税费须由买受人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自领取由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起15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交退款申请,并提交有关缴纳税费凭证原件,法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先行垫付的由原权利人承担的税费(不含历史欠税、欠费);逾期未申请,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涉及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本次交易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及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备案登记)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需在竞价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明,经法院确认资格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03月23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三、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查勘标的物并查阅有关资料,一旦报名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本标的物全部现状的确认,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竞买人在报名、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如有疑问,请向云南亨利拍卖有限公司咨询。拍卖
咨询电话:13238663444-桂女士法院
监督电话:0871-64096842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十一家具旁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办公区详细信息可在“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
网址:http://sf.taobao.com/0871/03)”、“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址:www.rmfysszc.gov.cn)” 上查询。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日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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