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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县阳光一号负一层11号车位。

起拍价:

¥4.4万

将于3月6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荔波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贵州惠德信法服:手机:18084403161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4.4万

保证金:

¥0.8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4.4万

单价:

¥0.0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车库

面积:

0㎡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标的物介绍房产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名称荔波县阳光一号11号车位权证情况法院裁定书(2021)黔2722执恢7号预告登记产权证号/标的物所有人王**评估基准日2021年1月8日标的现状规划用途/土地使用权类型/土地使用年限/是否已腾空/有无租赁(承租人)/共有情况/过户情况自行向有关职权部门了解经营情况/工程质量以交付时现状为准优先购买人/钥匙/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情况荔波县人民法院查封查封时间2021年1月8日查封期限三年抵押情况提供文件
1、《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所在层/总楼层负一层房屋户型以实际看样为准建成年代/预测面积以实际看样为准使用情况/装修情况以实际看样为准朝向不详设施设备周边基础设施已到达“五通”,道路、供水、排水(雨水、污水)、供电、通信、有线电视等设施的完备建筑结构/完损情况分析以交付时现状为准税费情况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税费以实际产生为准。其他费用情况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备注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执行案号:(2021)黔2722执恢7号贵州省黔南州荔波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3月6日10时至2021年3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贵州省荔波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贵州省荔波县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0854/10?qq-pf-to=pcqq.temporaryc2c),现公告如下: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物:荔波县阳光一号负一层11号车位。瑕疵说明:(1)本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任何瑕疵保证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标的物如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标的物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标的物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标的物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如有标的物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荔波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荔波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开拍前五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拍卖已通知各方当事人:因当事人原因未接受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五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如有对标的物享有优先竞买资格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如果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十、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一、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十二、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1年3月 13日前缴纳尾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7日内,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荔波县人民法院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十

四、拍卖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荔波县人民法院   收款银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收款账号:6232610580006814244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五、
(一)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税费以实际产生为准。
(二)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三)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四)以上涉及的税费等有关项目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应的行政机关自行查询、咨询,与拍卖人无涉。

十六、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尾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支付拍卖余款视为悔拍,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七、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八、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九、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二十、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二、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二十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贵州惠德信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贵州惠德信法服”统一安排),买受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后,过户、办证事宜咨询“贵州惠德信法服”。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贵州惠德信法服”咨询。
咨询电话:18084403161    13048538798法院
监督电话:0854-862288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荔波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二月二日

竞拍公告

贵州省黔南州荔波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荔波县阳光一号负一层11号车位的公告(第一次拍卖)                      执行案号:(2021)黔2722执恢7号贵州省黔南州荔波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3月6日10时至2021年3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贵州省荔波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贵州省荔波县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0854/10?qq-pf-to=pcqq.temporaryc2c),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荔波县阳光一号负一层11号车位。    议价:4.4万元           起拍价:4.4万元  保证金:8000元          增价幅度:800元特别提醒:(1)该标的物能否办理产权证,有意购买者请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本院不承担本标的能否办理产权的瑕疵保证,标的物以现状拍卖,拍卖成交或以物抵债均以现状交付为准。(2)交易环节产生的税费及水、电、物业管理等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为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税费以实际产生为准。瑕疵说明:(1)本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任何瑕疵保证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二、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荔波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荔波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2021年2月27日16:00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年2月27日16:00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如有对标的物享有优先竞买资格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如果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的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已通知各方当事人:因当事人原因未接受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2021年2月27日16:00时前与本院联系。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十二、拍卖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荔波县人民法院   收款银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收款账号:6232610580006814244 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拍卖成交拍卖余款请在2021年3月13日前缴纳,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7日内到荔波县人民法院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十四、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尾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支付拍卖余款视为悔拍,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五、
(一)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税费以实际产生为准。
(二)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三)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四)以上涉及的税费等有关项目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应的行政机关自行查询、咨询,与拍卖人无涉。  

十六、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标的物如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标的物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标的物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标的物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如有标的物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十八、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贵州惠德信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贵州惠德信法服”统一安排)。
咨询电话:18084403161    13048538798法院
监督电话:0854-862288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荔波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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