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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大洲路61号一单元附1号

起拍价:

¥40.745992万

将于2月26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周女士:手机:18989110004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72.7607万

保证金:

¥5.1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40.745992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47.99㎡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标的物介绍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大洲路61号一单元附1号房屋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权证情况1.法院执行裁定书;2.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证明;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拍品现状所有权证内江市房权证字第200912131号建筑面积147.99㎡所在楼层所属楼共13层,拍卖对象位于第2层使用情况有租赁规划用途住宅用房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已查封;有抵押。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拍卖对象: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大洲路61号一单元附1号房屋。建筑面积147.99㎡,产权证号:内江市房权证字第200912154号,网络询价:727607元,起拍价:407459.92元,保证金:5.1万元,增价幅度:3000元。特别说明如下:1、该标的物有租赁,房租按季支付,已付房屋租金到2021年3月份,租金为:4500元/月,租金包含不在拍卖范围内的一单元附3号房屋的一部分。2、拍卖标的物与其它房产相连接(一单元附1号房、一单元附2号房、一单元附3号房相连接)三套房屋被打通(现对外租赁改造使用“惠风堂茶楼”),拍卖房屋只包含一单元附1号和一单元附2号,一单元附3号房屋有一部分在茶楼租赁内,但不在拍卖范围,拍卖房屋以房产证为准。标的物以现状拍卖,拍卖成交后所涉及到的墙体重建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3、本院未实际控制上述房产,无钥匙,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有意者请自行调查了解标的物可能涉及的竞买风险,未作相关详尽调查了解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所有后果自行承担。
4、竞买人应充分了解竞买风险后决定是否竞买;如果竞买成功,所产生的一切税、费依法承担,本院只出具确权的相关法律文书;产权登记的一切手续应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注: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1、无前手缴税单据,标的物现状拍卖,人民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标的物变更、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有意者请自行调查了解标的物可能涉及的竞买风险,未作相关详尽调查了解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所有后果自行承担。2、竞买人需在竞拍前认真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描述表等内容,详细了解标的物信息,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调查了解。3、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4、咨询、预约看样
联系电话:1898911000415328722460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1年3月9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建行四川省内江分行营业部,账号:51050168610800000222-800001),拍成后,并在2021年3月16日16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地址: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甜城大道452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在拍卖款项交付法院后3日内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法院
举报监督电话:0832-5099510咨询、看样电话:18989110004  15328722460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二月十日

竞拍公告

本次拍卖已委托四川益源网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承接特别说明
1、竞买人需在竞拍前认真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描述表等内容,详细了解标的物信息,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调查了解。
2、本次拍卖所涉及到的标的物不包含房屋内部的家具、家电、装饰等可移动物件。
3、拍卖后办理不动产权证变更所涉及的双方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承担,具体金额以相关部门核算为准。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后7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在拍卖成交款中扣除并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房屋拍卖后,买受人自行到房屋所在小区办理物业交接等手续,房屋所欠水电气费、物业费、生活垃圾处置费等由买受人先行垫付,成交后凭票据到法院登记报销。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将于 2021年2月26日10时起至2021年2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32/07,户名: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1、

一、拍卖标的: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大洲路61号一单元附1号房屋。建筑面积147.99㎡,产权证号:内江市房权证字第200912131号,网络询价:727607元,起拍价:407459.92元,保证金:5.1万元,增价幅度:3000元。特别说明如下:
1、该标的物有租赁,房租按季支付,已付房屋租金到2021年3月份,租金为:4500元/月,租金包含不在拍卖范围内的一单元附3号房屋的一部分。
2、拍卖标的物与其它房产相连接(一单元附1号房、一单元附2号房、一单元附3号房相连接),三套房屋被打通(现对外租赁改造使用“惠风堂茶楼”),拍卖房屋只包含一单元附1号和一单元附2号,一单元附3号房屋有一部分在茶楼租赁内,但不在拍卖范围,拍卖房屋以房产证为准。标的物以现状拍卖,拍卖成交后所涉及到的墙体重建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本院未实际控制上述房产,无钥匙,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有意者请自行调查了解标的物可能涉及的竞买风险,未作相关详尽调查了解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所有后果自行承担。
4、竞买人应充分了解竞买风险后决定是否竞买;如果竞买成功,所产生的一切税、费依法承担,本院只出具确权的相关法律文书;产权登记的一切手续应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注: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案件的相关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登录本公告的网站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未参与竞买以及案件相关人员未登录本公告的网站关注本次竞卖活动的则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已对本标的实物现状进行确认,责任自负。

四、标的物竞得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本院出具的相关文书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所涉及的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关。

五、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六、本次拍卖是以本院(2020)川1002执1528号执行案件的名义启动,本院已委托四川益源网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辅助拍卖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辅助拍卖公司统一安排,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2月10日起至2021年2月25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看样,有意者请通过案件标的咨询电话与本机构联系组织安排看样。咨询、看样电话:18989110004  15328722460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二月十日 注: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详情

标的物介绍

上一条:乐山市五通桥区牛华镇振华路728号48幢4单元2层205号住宅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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