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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砚山县江那镇文化路151号不动产

起拍价:

¥89.1005万

将于3月4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砚山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能拍法服:电话:400-0159899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93.79万

保证金:

¥89.1005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89.1005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9.5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246.6㎡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划拨”,初次交易的划拨房需要先补交土地出让金,才能过户;二次及多次交易的划拨房可能需要补土地增值部分。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标的物情况调查表标的名称文山州砚山县江那镇文化路151号不动产执行裁定书(2020)云2622执506号标的所有权人王福秀、刘先祥参考价信息评估价937900.00元评估机构文山万厦房地产估价测绘有限公司评估鉴定基准日2020年11月11日标的产权证号不动产权证号-房屋产权证号-合同备案登记号-土地使用权证号砚集用(1996)字第03160号标的产权证信息共有情况共同共有房屋用途住宅土地性质集体划拨土地用途住宅建筑面积246.60㎡、69.72㎡(未办证)公摊面积-土地面积93.87㎡房屋结构砖混结构房屋所在层/总层数第1-4层/总4层标的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情况被砚山县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情况由标的现状介绍房屋户型实际看样为尊建成年代约2002年房屋朝向南北朝向装修情况房屋地面为防滑地砖、复合地板条,墙面为墙漆、顶面为墙漆,一层大门门为卷帘门,室内门为套装门、复合门,卫生间地面为防滑地砖,墙面为瓷砖,门为塑钢门。建筑物整体外观无明显质量缺陷,现状较好。租赁情况该标的一层存在租赁,租赁期限为2020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1日。钥匙情况无是否已腾空否欠费情况以实际产生为准周边配套位于砚山县老城建成区,商业繁华程度一般,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善,交通便利,学区优越。房屋朝向状况一般。综合分析,作为住宅用途房地产,区位状况优劣程度为较好。过户情况请竞买人向有关职权部门了解其他介绍标的过户相关税费情况买方税费相关税费以实际产生为准卖方税费相关税费以实际产生为准拍卖成交后法院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备注该标的物为集体土地,该宗地只能在江那镇书院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交易,竞买人需为该社区居民,其他竞买人参与竞买导致不能交付使用的,责任自负。该标的一层存在租赁,租赁期限为2020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1日。本标的物所欠相关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尚未腾空,成交后需要腾空。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该房屋能否办理过户手续,请竞买人到相关职权部门咨询了解,责任自负。

竞买须知

砚山县人民法院关于文山州砚山县江那镇文化路151号不动产的竞买须知砚山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4日10时至2021年3月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砚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该标的物为集体土地,该宗地只能在将那镇书院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交易,竞买人需为该社区居民。。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89100.5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89100.50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1年3月15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砚山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砚山县支行,账号:53001677236051003840),并在2021年3月1日15时前(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砚山县人民法院(地址:砚山县兴贸路)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在拍卖款项交付法院后90日内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876-312209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标的物详情
咨询电话:能拍法服 400-015-9899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砚山县人民法院2021年2月1日

竞拍公告

砚山县人民法院关于文山州砚山县江那镇文化路151号不动产的第一次拍卖公告(2020)云2622执506号   砚山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3月4日10时至2021年3月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砚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法院账户名:砚山县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876/09)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物:文山州砚山县江那镇文化路151号。房产:建筑面积:246.60㎡、69.72㎡(未办证);房屋用途:住宅;土地用途:住宅用地(集体土地);建筑结构:砖混结构;房屋层数:第1-4层,共4层。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评估价:937900.00元,起拍价:891005.00元,保证金:89100.50,增价幅度:80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该标的物为集体土地,该宗地只能在江那镇书院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交易,竞买人需为该社区居民。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开拍前7个工作日向砚山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砚山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次拍卖标的法院已委托能拍法服科技(云南)有限公司负责标的咨询及组织现场看样等工作。竞买人可登录“能拍法服”微信小程序或拨打400-015-9899电话进行咨询或预约。现场看样时间统一安排为2021年3月1日14:30至15:30,其他时间视预约安排看样看样请提前预约)。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顺延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 该标的物为集体土地,该宗地只能在江那镇书院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交易,竞买人需为该社区居民,其他竞买人参与竞买导致不能交付使用的,责任自负。该标的一层存在租赁,租赁期限为2020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1日。本标的物所欠相关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尚未腾空,成交后需要腾空。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该房屋能否办理过户手续,请竞买人到相关职权部门咨询了解,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须由前几手权利人应缴纳或补缴的税金等一切税费、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土地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2021年3月15日前缴纳。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砚山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砚山支行,账号:5300167723605100384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6688509.detail.11.68216939lcwiND&wh_ttid=pc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能拍法服 400-015-9899
举报监督电话:0876-3122096(砚山法院监察办公室)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砚山县江那镇兴贸路详细信息可在“砚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76/09)”“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网址: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砚山县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日

标的详情

标的物情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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