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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易县攀莲镇普林路林兴花园1栋5单元602号房产

起拍价:

¥50万

将于3月6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米易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梁警官:电话:817096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70.62万

保证金:

¥5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50万

单价:

¥0.5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1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03.86㎡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划拨”,初次交易的划拨房需要先补交土地出让金,才能过户;二次及多次交易的划拨房可能需要补土地增值部分。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1拍品名称米易县攀莲镇普林路林兴花园1栋5单元602号房产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1.法院执行裁定书,2.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3.分户测量成果复印件。拍品所有人李秀峰、周章喜拍品现状租赁情况无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无抵押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
3、《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品介绍
(1)房屋权属状况:米易县攀莲镇普林路林兴花园1栋5单元602号房产,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号:米普2009—274;合同备案日期:2013年4月7日,房屋所有权人:李秀峰、周章喜,房产性质:限价商品房,产权面积:103.86平方米,建成年代2009年,层数:六层,所在层次:六层。
(2)土地权属状况:米易县攀莲镇普林路林兴花园1栋5单元602号房产,分摊的土地使用权系划拨住宅用地,未办理产权证。该房产产权过户时可能会补缴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出让金的价款,该部分费用以不动产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3)抵押、租赁情况:该房产为自用,无租赁、抵押情况。
(4)四至情况: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通光纤、网络,维护保养较好。
(5)特殊说明:该房产未办理产权证,在产权过户时可能会补缴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出让金的价款,该部分费用以不动产管理部门核定为准。该房产性质为限价商品房,需将性质变更为市场商品房后方可交易过户。拍卖成交后,标的物转移登记过程中需缴纳的税、费按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但过户时可能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出让金的价款,由买受人承担。所有费用由买受人先垫付,待买受人完成产权过户后凭票到法院退卖方应承担的费用。逾期未退费,则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上述费用。

竞买须知

网络司法拍卖须知 四川省米易县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3月6日10时至2021年3月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米易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以下人员不得参与竞买: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四川省米易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四川省米易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年2月27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就拍卖标的物已知瑕疵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故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1年3月17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米易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邮储银行米易县支行,账号:951008010000408989),并在2021年3月24日16时前(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四川省米易县人民法院(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攀莲镇河熙南路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法院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并在他项权证解除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拍卖标的物(或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812-816153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812-8170960                  四川省米易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二月三日

竞拍公告

四川省米易县人民法院关于对米易县攀莲镇普林路林兴花园1栋5单元602号房产进行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第一次)  米易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3月6日10时至2021年3月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米易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1. 四川省米易县攀莲镇普林路林兴花园1栋5单元602号房产,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号:米普2009-274;合同备案日期:2013年4月7日,房屋所有权人李秀峰、周章喜,房产性质:限价商品房,建筑面积:103.86平方米,建筑层数:6层,所在层次:6楼,无电梯。建成年代2009年。住宅楼为单元内1梯2户布局,房屋设计为3室2厅1厨1卫平层布局。其室内状况为:进户安装防盗门,客厅:地砖地面,内墙面乳胶漆,天棚乳胶漆;卧室:地面铺设地砖,内墙面乳胶漆,天棚乳胶漆部分石膏板吊顶;卫生间、厨房:地面铺设地砖,内墙面贴瓷砖到顶,天棚为铝扣板吊顶;安装木门、塑钢窗。特别说明:该房产为自用,无租赁、抵押情况。该房产未办理产权登记,产权过户时可能会补缴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出让金的价款,该部分费用以不动产管理部门核定为准,并由买受人承担。该房产性质为:限价商品房,需将产权办理到李秀峰、周章喜后,并将房产性质变更为市场商品房后,方可过户。 评估价:70.62万元,起拍价:50万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以下人员不得参与竞买: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名单库的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米易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米易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2月3日起至2021年3月5日止接受咨询(节假日、工休时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不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六、特别提示: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请竞买人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决定竞买前向有关行政机关咨询了解,并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接受标的物瑕疵,可能存在的风险及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七、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必要时法院予以协助。

八、拍卖成交后,标的物转移登记过程中需缴纳的税、费按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拍卖前欠缴的相关税、费,按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可能会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出让金的价款,该部分费用以不动产管理部门核定为准,并由买受人承担。但所有费用由买受人先垫付,待买受人完成产权过户后凭票到法院退卖方应承担的费用。逾期未退费,则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上述费用。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年2月27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加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有限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1年3月17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米易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邮储银行米易县支行,账号:95100801000040898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认真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四川省米易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二月三日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1

上一条:(破)什邡市城区东顺城街295号蓥峰公司住宅楼1栋2-6-2号住房

下一条:宜宾市叙州区(原翠屏区)南岸戎州路西段1号楼1单元5层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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