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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乌兰镇福恒园5号

起拍价:

¥64.551897万

将于2月15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鄂托克旗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韩飞:电话:0477-6221333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79.6937万

保证金:

¥12.9万

税费承担:

描述矛盾

变卖价:

¥64.551897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1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96.29㎡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对于税费承担方式,前后描述不一致。公告中既约定了税费各付,又约定了税费由竞拍者全包。请仔细阅读公告全文,并向法院电话确认。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拍品名称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乌兰镇福恒园5号房屋拍卖依据(2020)内0624执548号拍品所有人郝永平拍品现状使用性质商业()住宅(√)钥匙有()无(√)配套情况拍品权利限制及瑕疵情况1.被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查封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乌兰镇福恒园4号房屋。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房产信息资料该宗房产总层数2层,所在层数1-2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为196.29平方米,层高为2.8米,建成年代为2007年。实际用途为住宅。朝向:坐北朝南,外墙涂颜料。水电暖主管道以铺设,室内:一层:80#地砖,异形吊顶,壁纸,工艺隔断。餐厅:80#地砖,异形吊顶,壁纸。厨房:80#地砖,PVC吊顶,整体橱柜,内墙砖,推拉门。卧室:80#地砖,异形吊顶,炕床、壁纸包门带门套。卫生间:30#地砖,内砖墙,PVC吊顶,面盆带柜,坐便,花洒,车库:80#地砖,刮白。二层:卧室1:木地板,异形吊顶,壁纸壁柜,包门带门套。卧室2:木地板,异形吊顶,壁纸,壁柜,包门带门套。卫生间:30#地砖,面盆带柜,内墙砖,坐便,花洒,PVC吊顶。属中档装修2.限购情况:竞买人自行咨询。3.税费负担情况: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均由买受人负担。4.所在楼盘情况:福恒园5号。5.基础设施状况:水、电、暖等配套设施齐全6.物业费、水电费情况:物业、水电费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变卖须知

鄂托克旗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2月15日10时至2021年4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鄂托克旗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鄂托克旗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开始5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报名交款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八、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本次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对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后十五日内缴纳,(户名:鄂托克旗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托克旗苏里格支行;账号05393201040001603),并在缴清余款后三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鄂托克旗人民法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签订确认书后在约定时间内向原委托法院领取民事裁定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现状为准。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二、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变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监督电话:0477-6216330
法院咨询电话:0477-6221333工作电话:0477-6221333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鄂托克旗人民法院                                                                                         鄂托克旗人民法院                                                      2021年1月29日

变卖公告

鄂托克旗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2月15日10时至2021年4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变卖标的:拍卖被执行人郝永平所有的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乌兰镇福恒园5号房屋

一、拍卖保留价:陆拾肆万伍仟伍佰壹拾捌元玖角柒分(645518.97元)保证金为:壹拾贰万玖仟圆整(129000元整)加价幅度: 壹仟圆整(1000元整)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鄂托克旗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鄂托克旗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变卖期间接受咨询(双休、节假日除外),本院不组织统一看样,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现场看样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竞买前请仔细阅读“变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务必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2月14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变卖的价款若低于原变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缴纳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十二、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三、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于成交后七日内缴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鄂托克旗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托克旗苏里格支行;账号:0539320104000160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四、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鄂尔多斯九鼎估字【2020】第0467号 
咨询电话:0477-6221333工作电话:0477-6221333
监督电话:0477-6216330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鄂托克旗人民法院                                        鄂托克旗人民法院                                       2021年1月29日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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