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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苍梧建筑装饰材料批发市场】B座40号房屋

起拍价:

¥64万

将于2月1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苍梧县万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联系方式:

万锋管理人:手机:13005909806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0万

保证金:

¥12.8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64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综合

面积:

191.99㎡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1.权证号:苍房权证龙圩字第2300001651号2.建筑面积:191.99平方米3.用途:商住4.房屋存在抵押,抵押权人为广西贺州桂东农村合作银行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苍梧县万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1年2月1日10时至2021年2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公开拍卖苍梧县万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锋公司)位于梧州市龙圩区西南大道378号“苍梧建筑装饰材料批发市场”B座40号。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位于梧州市龙圩区西南大道378号“苍梧建筑装饰材料批发市场”B座40号拍卖标的物以交接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标的物外观、质量、数量、结构、维修、毁损、丢失、运行等情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包括隐性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任何瑕疵。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年1月27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破产强清平台后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破产强清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28,000.00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成交总价的0.5%,上限为50万元)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拍卖成交后10日内,买受人需支付购房款至成交金额的50%,房屋交付后10日,买受人支付剩余50%购房款。购房款请支付至管理人以下指定银行账户或在淘宝网【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线上完成余款的支付:管理人指定收款银行账户:开户名:  苍梧县万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  号:   45050164865200000391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河东支行    

十一、买受人应于支付50%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处【地址:梧州市长洲区竹湾路机场路8号锦绣家园西苑18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及交易合同。但成交确认文件签署与否,不影响拍卖的法律约束力。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差价的,管理人有权向悔拍人追索。

十三、目前管理人已经完善了“苍梧建筑装饰材料批发市场”的供水供电设施,建材市场已能够正常供水供电。此外,管理人还聘请了物业服务公司开展建材市场安保巡逻、秩序维护等日常性物业服务工作,在小区内安装路灯照明设施、监控设施、智能门禁系统、保安岗亭等,已经能够为小区提供完善的物业服务、安保服务。

十四、因房屋已建成多年且期间缺乏有效管理措施,房屋可能存在门窗损害、地面损坏等可能性,拍卖的标的物以现状为准,管理人不负责房屋后期的具体修缮工作,也不对房屋的主体质量做任何承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五、因本次拍卖所产生的税款及规费,按相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管理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拍卖相关的材料、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相关材料、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管理人
咨询电话:13005909806法院
监督电话:0774-2685532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苍梧县万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竞拍公告

苍梧县万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拍卖“苍梧建筑装饰材料批发市场”B座40号房屋的公告 苍梧县万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1年2月1日10时至2021年2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苍梧县万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苍梧县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2.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资产清单》中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 拍卖标的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为苍梧县万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梧州市龙圩区西南大道378号“苍梧建筑装饰材料批发市场”的B座40号房屋,房屋证书号苍房权证龙圩字第2300001651号,建筑面积191.99㎡,房屋用途为商住。房屋已设立抵押,抵押权人为广西贺州桂东农村合作银行。房屋为联排3层半“天地楼”,第一层可作为商铺,且靠近龙圩区高速路口(梧州南高速收费站对面),处于沧海新区的核心地带,距梧州南站直线距离不足10公里,距西江机场20分钟车程,地理位置优越。目前管理人已经完善了“苍梧建筑装饰材料批发市场”的供水供电设施,建材市场已能够正常供水供电。此外,管理人还聘请了物业服务公司开展建材市场安保巡逻、秩序维护等日常性物业服务工作,在小区内安装路灯照明设施、监控设施、智能门禁系统、保安岗亭等,已经能够为小区提供完善的物业服务、安保服务。本次拍卖标的起拍价情况如下:起拍价:640,000.00元,保证金:128,000.00万元,增价幅度:3000.00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1月27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韦先生,联系方式:13005909806)。 

三、“苍梧建筑装饰材料批发市场”介绍“苍梧建筑装饰材料批发市场”(以下简称建材市场)为苍梧县万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锋公司)开发的用途为商住一体的小区,其中建材市场一期二期均为联排“天地楼”,用途均为商住,共计256幢,建筑面积合计53650.2㎡。三期为一幢15层楼高的商品房大楼,拥有商品房102套、商铺14套。苍梧县万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经法院强制执行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有破产原因,苍梧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31日作出(2018)桂0421民破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王洁对万锋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18)桂0421民破3号《决定书》指定南宁智迪尔清算服务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广西智迪尔破产清算有限公司”)为管理人,本次拍卖为管理人在法院监督下开展的苍梧县万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拍卖工作。本次拍卖标的所在的B幢40号房屋属于一期工程,一期房屋已于2013年取得产权证书。房屋为联排3层半“天地楼”,第一层可作为商铺,且靠近龙圩区高速路口(梧州南高速收费站对面),处于沧海新区的核心地带,距梧州南站直线距离不足10公里,距西江机场20分钟车程,地理位置优越。目前管理人已经完善了“苍梧建筑装饰材料批发市场”的供水供电设施,建材市场已能够正常供水供电。此外,管理人还聘请了物业服务公司开展建材市场安保巡逻、秩序维护等日常性物业服务工作,在小区内安装路灯照明设施、监控设施、智能门禁系统、保安岗亭等,已经能够为小区提供完善的物业服务、安保服务。 

四、咨询看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看样,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人:韦先生,联系方式:13005909806)联系具体事宜。 

五、竞买人条件:1.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 1.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年1月27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2.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3.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八、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九、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本次拍卖成交价为含税价,即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十、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2.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收款银行账户。拍卖成交后10日内,买受人需支付购房款至成交金额的50%,房屋交付后10日,买受人支付剩余50%购房款。购房款请支付至管理人以下指定银行账户或在淘宝网【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线上完成余款的支付:管理人指定收款银行账户:开户名:  苍梧县万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  号:   45050164865200000391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河东支行    3. 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4.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办公室(地址:梧州市长洲区竹湾路机场路8号锦绣家园西苑18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及交易合同。
2、拍卖成交后,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3、竞拍成交后,买受人需与“苍梧建筑装饰材料批发市场”物业公司梧州市华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临时管理规约》、《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十一、特别提醒
(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因房屋已建成多年且期间缺乏有效管理措施,房屋可能存在门窗损害、地面损坏等可能性,拍卖的标的物以现状为准,管理人不负责房屋后期的具体修缮工作,也不对房屋的主体质量做任何承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未尽事宜,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及淘宝网现行网络拍卖规则执行。
(四)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管理人
咨询电话:13005909806法院
监督电话:0774-2685532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苍梧县万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标的详情

1.权证号:苍房权证龙圩字第2300001651号2.建筑面积:191.99平方米3.用途:商住4.房屋存在抵押,抵押权人为广西贺州桂东农村合作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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