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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南花苑新城苑58幢第1层0107室

起拍价:

¥23.01698万

将于2月18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电话:400-8284666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32.8814万

保证金:

¥2.3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23.01698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79.34㎡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年9月12日《关于司法网拍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事宜的通知》,江苏省各级人民法院司法网拍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问题处理,统一如下: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竞买须知

拍 卖 须 知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2月18日10时至2021年2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511/06?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790.d7a71a33DZoGgj,户名: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第1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至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数额,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特别提示:有意者请实地看样

八、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提前了解相关信息,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如需贷款支付拍卖余款的,本拍品支持“E拍贷”支付余款,咨询电话:0511-83173133(中国银行新区支行潘经理)。竞买人需于开拍之前自行与银行联系,并在开拍前取得贷款意向书交至法院登记。

九、本次拍卖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在按照拍卖法院要求(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视为悔拍,所缴纳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

十二、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买受人自行办理)。因买受人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费用增加以及过户障碍等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过程中的税费负担按照拍卖公告的规定办理。

十四、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11-85319061拍卖
咨询电话:400-8284666(同伦拍拍)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2021年1月15日

竞拍公告

镇 江 经 济 开 发 区 人 民 法 院拍 卖 公 告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将2021年2月18日10时至2021年2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511/06?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790.d7a71a33DZoGgj,户名: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第1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港南花苑新城苑58幢第1层0107室的不动产。(证书号:苏(2018)镇江市不动产权第0032959号;不动产单元号:321113020002GB00811F00580012;建筑面积:79.34㎡。)

二、起拍价230169.8元,参考价:328814元。保证金:23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至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的申报期限:自2021年1月15日起至2021年2月17日止,其中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接受申报。(此期限应根据网拍平台的系统设置适当提前)    

五、咨询、展示时间:自2021年1月15日起至2021年2月17日止,其中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接受咨询。展示地点为标的物所在地,有意者可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增价拍卖方式,拍卖活动结束前,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买受人。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免责声明: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确认,责任自负。

八、特别提示:有意者请实地看样

九、拍卖过程中的税费负担:因办理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依照法律规定各自负担,买受人在办理过户过程中应先行垫付上述应由被执行人负担的税费,凭垫付税费的票据凭证向法院申请从拍卖款中退还。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拍卖信息公示: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信息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

十一、交付及过户手续的办理: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关于拍品交付,执行法院另行通知。

十二、保证金及拍卖余款的缴纳:拍卖竞价前司法网拍平台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应在2021年3月1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大港支行,账号:6232636100123006325)。竞拍成功者逾期未缴纳拍卖余款的,视为悔拍,所缴纳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11-8531906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受托咨询及看样:400-8284666(同伦拍拍)
法院咨询电话:400-8284666(同伦拍拍)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联系地址:江苏省镇江新区银河路100号。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5日

标的详情

上一条:位于如皋市如城街道金九华府11幢0501室的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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