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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陈仓区虢镇西虢路7号院亿鑫佳苑1幢1单元1201号房产

起拍价:

¥55万

将于2月3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王法官:电话1:18992726153电话2:0917-6233965电话3:0917-6233395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60.39万

保证金:

¥8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55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9.1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46.58㎡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预售”,预售房需两次过户、两次交税,具体咨询法院和房产交易部门。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拍卖裁定书.pdf评估报告.pdf

竞买须知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 拍卖须知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2月3日10时至2021年2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917/02)对宝鸡市陈仓区虢镇西虢路7号院(亿鑫佳苑)1幢1单元1201号房产(详细信息见标的物介绍)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定。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五日向我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我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五日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8万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的成交条件是: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时支付拍卖余款,于拍卖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账号:9558852603000010999开户银行:工行陕西省宝鸡陈仓区虢镇支行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0)陕0304执323号,并持进账凭据到本院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入账后,通知买受人领取执行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917-623397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917-6233978  王晓辉(承办法官) 0917-6233395(拍卖小组)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竞拍公告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宝鸡市陈仓区虢镇西虢路7号院亿鑫佳苑小区1幢1单元1201号房产的(二拍)公告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2月3日10时至2021年2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917/02——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宝鸡市陈仓区虢镇西虢路7号院亿鑫佳苑小区1幢1单元1201号房产评估价:60.39万元;起拍价:55万元;保证金:8万元;增价幅度:1千元。

二、起拍价的确定,本标的物双方当事人依照法释〔2018〕15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通过评估方式确定结果,本院参考评估结果确定保留价,作为起拍价。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天15:00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电话:0917-6233395(节假日休息)。标的物评估材料可自行到标的物介绍相关附件下载中查看。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该房屋在预售中买受人已办理预告登记,尚未办理个人产权登记,现登记在宝鸡市亿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房产土地使用期限为2012年11月2日至2082年11月1日,预告登记时间为2016年3月28日;该房总高18层,标的物在12层,房屋建筑面积146.58平方米,户型为:3室2厅2卫1厨,装修程度为毛坯房,房屋现为空置状态,入户有防盗门,基本设施已七通;该房有抵押,抵押权人为农行宝鸡陈仓区支行;该房尚欠开发商物业费和基本热费等相关费用。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三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优先购买人。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账号:9558852603000010999开户银行:工行陕西省宝鸡陈仓区虢镇支行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917-623397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917-6233965 王晓辉(承办法官)            0917-6233395(拍卖小组)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标的详情

网拍标的物情况说明表执行案号(2020)陕0304执323号执行员及电话王晓辉  18992726153标的物名 称宝鸡市陈仓区虢镇西虢路7号院(亿鑫佳苑)1幢1单元1201号房产情况说明1.标的物所在地(或为何人保管)陈仓区虢镇西虢路7号院亿鑫佳苑小区2.产权证有无原件?原件在何处?无3.有无钥匙?如需拍摄录像和看样联系何人?有,看房请与承办法官4.查封情况(是否本院首封或有无资产处置权限)本院首次查封,有处置权5.有无租赁? 无6.有无优先购买权?无7.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该房系被执行人所有,在预售中已办理预告登记尚未办理产权登记,目前登记在宝鸡市亿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房产土地使用期限为2012年11月2日至2082年11月1日,预告登记时间为2016年3月28日;房子建筑面积146.58平方米,户型为:3室2厅2卫1厨,装修程度为毛坯房,总高18层,标的物在12层;房屋现为空置状态,入户有防盗门,基本设施已七通;该房有抵押,抵押权人为农行宝鸡陈仓区支行,尚欠开发商物业费和基本热费等相关费用。

上一条:西安市鄠邑区甘亭街道朱雀锦园2号楼1单元401室

下一条:(刑)宝鸡眉县首善镇福顺路商城1号楼二区1501号住宅(含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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