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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章丘区明珠小区东区南区15号楼1单元302及附属物

起拍价:

¥85.70583万

将于2月12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山东拍辅帮网络信息有限公司:手机:15628987829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95.2287万

保证金:

¥8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85.70583万

单价:

¥0.9万

是否限购:

限购

折价率:

9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99.3㎡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房产情况调查表标的名称宋秀芳名下章丘区明珠小区东区南区15号楼1单元302及附属物案件号(2021)鲁0181执恢7号标的所有人宋秀芳权证情况有房产证标的现状位置:章丘区明珠小区用途:住宅楼层:3楼朝向:南面积:99.3平方米厅室:不详登记时间:2012.4.25房产证号:城12004406租赁情况:无共有情况:有其它情况:
1、该房产为位于济南市章丘区明珠小区东区南区15号楼1单元302,总层5层,位于3层。
2、该房产配套房面积28.93平方米,位于负一层。
3、调查表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际情况为准!!!

竞买须知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济南市章丘区明珠小区东区南区15号楼1单元302及附属物房产拍卖须知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2月12日10时至2021年2月13日10时止(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https://sf.taobao.com/0531/15——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络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1年2月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六、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年2月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和储藏室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1年2月20日17:00前缴纳尾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齐鲁银行济南章丘支行,联行号:313451007463户名: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账号:86611746101421001513 )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拍卖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暖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31-85833626
法院咨询电话:李法官0531-85833637  15628987829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竞拍公告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济南市章丘区明珠小区东区南区15号楼1单元302及附属物房产拍卖公告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2月12日10时至2021年2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1/15——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 ),现公告如下:本院通过全国人民法院询价系统中的委托评估对被执行人位于济南市章丘区明珠小区东区南区15号楼1单元302及附属物房产进行了委托评估,价值为952287元。本院作出(2021)鲁0181执恢7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位于济南市章丘区明珠小区东区南区15号楼1单元302及附属物房产,该房产面积99.3平方米、附属面积28.93平方米。

一、拍卖标的:济南市章丘区明珠小区东区南区15号楼1单元302及附属物

二、起拍价:857058.3元,保证金:8万元,增价幅度:8000元(或整倍数)

三、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自即日起至2021年2月5日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本院根据预约情况,统一按排、咨询看房时间。联系电话:李法官0531-85833637。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完成竞买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及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该标的物。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交易过程所产生的税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其买受人自行办理物业费、水、电、煤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如有水、电、煤气、取暖、物业费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的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八、拍卖房地产的面积以办理产权手续时的实测面积为准,即使与本次评估报告中的数值有偏差,成交金额也不在变更。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2021年2月5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二、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三、拍卖余款请在2021年2月20日17:00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2021鲁0181执恢7号拍卖余款”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齐鲁银行济南章丘支行,联行号:313451007463户名: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账号:86611746101421001513 )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特别提示:
1、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2、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财产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
3、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4、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产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即使与本次评估报告中的数值有偏差,成交金额也不在变更。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6、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依法由原买受人承担。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31-8583362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李法官:0531-85833637    15628987829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标的详情

房产情况调查表

上一条:济南市章丘区银冠台湾不夜城1号楼1-2102号房产

下一条:济南市章丘区明珠小区东区南区15号楼1单元202及附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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