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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迤萨镇一号路(元红岔路口南面)房屋

起拍价:

¥168万

将于2月1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红河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李俊积:电话1:18387364487电话2:0873-4621439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68.61万

保证金:

¥10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168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437.95㎡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红河县人民法院关于对红河县迤萨镇一号路(元红岔路口南面)房屋的拍卖公告(第一次拍卖)云南省红河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2月1日10时至2021年2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云南省红河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73/04;户名:云南省红河县人民法院)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位于红河县迤萨镇一号路(元红岔路口南面),不动产权证号为红河县房权证迤萨镇字第6980号的房屋。起拍价:1680000元,保证金:100000元,加价幅度:5000元。本次拍卖信息已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法收悉,特在此公示。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五日向红河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红河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本院统一安排,联系电话:0873-4621439,法院执行热线:15987785353。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者竞买成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本次拍卖产生的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1月15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竞买人应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1年2月9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红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县支行;账号:24069001040008589)。本案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或按差额部分交纳。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额、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会碰到因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特别提示: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须知等。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本标的价值由红河福尔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作出的红河福尔放估MZSJ(2020)字第10017号价房地产评估报告。咨询、
联系电话:0873-4621439法院监督电话:0873-4620289法院
联系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红河县莲花大道。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云南省红河县人民法院2020年12月31日

竞买须知

红河县人民法院关于对红河县迤萨镇一号路(元红岔路口南面)房屋的拍卖公告(第一次拍卖) 云南省红河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2月1日10时至2021年2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云南省红河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73/04;户名:云南省红河县人民法院)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位于红河县迤萨镇一号路(元红岔路口南面),不动产权证号为红河县房权证迤萨镇字第6980号的房屋。起拍价:1680000元,保证金:100000元,加价幅度:5000元。   本次拍卖信息已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法收悉,特在此公示。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五日向红河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红河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本院统一安排,联系电话:0873-4621439,法院执行热线:15987785353。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者竞买成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本次拍卖产生的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1月15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竞买人应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1年2月9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红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县支行;账号:24069001040008589)。本案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或按差额部分交纳。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额、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会碰到因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特别提示: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须知等。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本标的价值由红河福尔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作出的红河福尔放估MZSJ(2020)字第10017号价房地产评估报告。咨询、
联系电话:0873-4621439法院监督电话:0873-4620289法院
联系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红河县莲花大道。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云南省红河县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31日

竞拍公告

红河县人民法院关于对红河县迤萨镇一号路(元红岔路口南面)房屋的拍卖公告(第一次拍卖) 云南省红河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2月1日10时至2021年2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云南省红河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73/04;户名:云南省红河县人民法院)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位于红河县迤萨镇一号路(元红岔路口南面),不动产权证号为红河县房权证迤萨镇字第6980号的房屋。起拍价:1680000元,保证金:100000元,加价幅度:5000元。   本次拍卖信息已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法收悉,特在此公示。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五日向红河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红河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本院统一安排,联系电话:0873-4621439,法院执行热线:15987785353。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者竞买成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本次拍卖产生的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1月15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竞买人应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1年2月9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红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县支行;账号:24069001040008589)。本案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或按差额部分交纳。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额、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会碰到因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特别提示: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须知等。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本标的价值由红河福尔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作出的红河福尔放估MZSJ(2020)字第10017号价房地产评估报告。咨询、
联系电话:0873-4621439法院监督电话:0873-4620289法院
联系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红河县莲花大道。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云南省红河县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31日标的物(房产)情况调查表标的名称红河县迤萨镇一号路(元红路岔口南面)房屋执行裁定书(2020)云2529执133号之四执行裁定书标的所有权人陈XX、普XX标的评估信息评估总价1686100.00元评估鉴定基准日2020年10月14日评估机构红河福尔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标的产权证号不动产权证号-房屋产权证号红河县房权证迤萨镇字第6980号合同备案登记号-土地使用权证号红河国用(2009)第367号标的产权证信息共有情况陈XX、普XX共有房屋用途住宅土地性质出让土地用途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建筑面积437.95㎡土地面积150㎡房屋结构钢混结构总层数四层标的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情况被红河县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情况抵押于红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标的现状介绍房屋户型具体情况以实际看样为准房屋朝向 坐北朝南装修情况有装修,具体以实际看样为准租赁情况无是否已腾空未腾空欠费情况以实际产生为准周边配套周边有华春医院、仁康医院;学校:周边有红河县机关幼儿园、红河县高级中学;停车方便。过户情况请竞买人向有关职权部门了解其他介绍-标的过户相关税费情况买方税费相关税费以实际产生为准卖方税费相关税费以实际产生为准拍卖成交后法院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备注
1、标的物的户口迁移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2、该标的物位于红河县迤萨镇一号路(南面),房屋层数共四层。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详情

红河县人民法院关于对红河县迤萨镇一号路(元红岔路口南面)房屋的拍卖公告(第一次拍卖) 云南省红河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2月1日10时至2021年2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云南省红河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73/04;户名:云南省红河县人民法院)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位于红河县迤萨镇一号路(元红岔路口南面),不动产权证号为红河县房权证迤萨镇字第6980号的房屋。起拍价:1680000元,保证金:100000元,加价幅度:5000元。   本次拍卖信息已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法收悉,特在此公示。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五日向红河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红河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本院统一安排,联系电话:0873-4621439,法院执行热线:15987785353。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者竞买成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本次拍卖产生的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1月15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竞买人应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1年2月9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红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县支行;账号:24069001040008589)。本案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或按差额部分交纳。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额、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会碰到因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特别提示: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须知等。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本标的价值由红河福尔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作出的红河福尔放估MZSJ(2020)字第10017号价房地产评估报告。咨询、
联系电话:0873-4621439法院监督电话:0873-4620289法院
联系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红河县莲花大道。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云南省红河县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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