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乃林镇1号住宅1单元012房屋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包括与建筑物不可分离的固定装饰及配套设施设备价值,不包括不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有规定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需于拍卖开始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未按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拍造成损失的,相关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
三、拍卖报名即需缴纳保证金,请确保支付宝账户内余额充足,报名参与拍卖后系统将从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扣除。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保证金作为货款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专门账户(账户名称:喀喇沁旗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喀喇沁旗支行,账号:05253101040012163,开户联行号:103194725317)。
四、本次拍卖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后前五分钟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出价时间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时间为准。
五、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及公告内容,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因物品情况与预期不符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安排看样,节假日除外。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如有拖欠费用,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咨询电话:孔法官:0476-3998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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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喀喇沁旗人民法院执行局 喀喇沁旗人民法院2020年11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