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固原拍卖房 > 原州拍卖房 >固原市原州区宁新国际城A区13-2-101室

固原市原州区宁新国际城A区13-2-101室

起拍价:

¥43.89528万

将于1月24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段法官:电话1:13995041535电话2:0954-2064049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54.8691万

保证金:

¥4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43.89528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29.96㎡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预售”,预售房需两次过户、两次交税,具体咨询法院和房产交易部门。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标的物介绍标的物信息

一、估价对象⑴估价对象位置:估价对象位于固原市原州区宁新国际城,宁新国际城四至为:东临原州区中山北街、南临利民路及原州区第七小学用地、西临和平街、北临六盘山路,四面临路,地处原州区城市土地分等定级Ⅰ级住宅地段范围之内。⑵估价范围:经估价委托人现场指认及估价人员现场查看,估价对象范围包括位于固原市原州区宁新国际城,总建筑面积3592.993平方米的25套住宅用途房地产(包含所分摊的25宗国有出让住宅用途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估价委托人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建设项目选址、用地预审及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宁新国际城项目总平面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宁新国际城项目进度情况表》、《固原市住房服务中心情况说明及备案信息》和《房屋建筑面积测量报告》所列内容为准),亦包含有定着于房屋并影响房屋使用功能的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未包含房屋室内外可移动的家具、器具、家用电器等资产。⑶估价对象实物状况:宁新国际城项目由固原宁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建设,规划建设用地面积84395.00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303490.00平方米,划分为A、B、C三个区,其中A区规划用地面积35749.00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12268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2780.00平方米),规划容积率2.43,建筑密度26.3%,绿地率30.0%;B区规划用地面积27531.00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9038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2780.00平方米),规划容积率2.28,建筑密度25.3%,绿地率30.0%。①房屋实物状况:序号名称用途结构规划总层数已完工层数所在层数建造年代(年)建筑面积(㎡)房屋现状A区13-2-101室住宅框剪十五十五12018129.960主体工程已完工,部分安装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未进行(窗已安装,外墙真石漆已完成)。②土地实物状况:估价对象房地产所分摊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为国有出让住宅用地,出让终止日期2086年12月01日,至价值时点剩余使用年期66.61年,该宗地地势平坦,地基承载力较好,地质条件较好,不受洪涝等自然灾害威胁,宗地内正在进行开发建设。序号名称用途规划总层数所在层数建筑面积(㎡)规划容积率分摊土地面积(㎡)A区13-2-101室住宅十五1129.9602.4353.48⑷估价对象权益状况:①不动产登记状况:权利人固原宁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号宁(2017)固原市不动产权第G0005028号共有情况单独所有坐落固原市六盘山东路南侧不动产单元号640402001007GB00017W00000000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出让用途住宅用地/商服用地面积84395.00㎡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86年12月01日止权利其他状况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面积62060.83平方米其他商服用地面积22334.17平方米登记日期2017年11月22日产权来源宁新国际城项目由固原宁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负责开发建设。特别说明至价值时点,估价对象房地产尚有部分安装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未完工,属于在建工程,已停工。本次估价设定本次估价假设估价对象房地产按照规划设计规模及标准进行后续工程建设,并符合相关国家规范标准,且续建工程无工程变更,建成商品房拥有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规定的合法手续,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并能在公开市场上合法交易。②建设工程相关资料:建设项目选址、用地预审及规划许可证证书编号选地字第020号建设单位固原宁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宁新国际城用地位置固原市六盘山东路南侧核发机关固原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日期2017年05月25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固原宁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位置固原市六盘山东路南侧核发机关固原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建设项目名称证书编号建设规模核发日期宁新国际城B区7#住宅楼建字第231号12233.9㎡,剪力墙结构,地上16层2017年07月28日宁新国际城B区8#住宅楼建字第232号5771.26㎡,剪力墙结构,地上11层2017年07月28日宁新国际城A区10#住宅楼建字第221号12317.38㎡,剪力墙结构,地上15层2017年07月14日宁新国际城A区11#住宅楼建字第222号10422.24㎡,剪力墙结构,地上11层2017年07月14日宁新国际城A区13#住宅楼建字第233号7683.71㎡,剪力墙结构,地上15层2017年07月28日宁新国际城A区14#住宅楼建字第293号8302.94㎡,剪力墙结构,地上11层2017年09月11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固原宁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位置固原市六盘山东路南侧核发机关固原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工程名称施工单位证书编号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宁新国际城B区7#住宅楼宁新瑞丰建筑有限公司6422212018010901012017.10.012018.12.31宁新国际城B区8#住宅楼宁新瑞丰建筑有限公司6422212018010901012017.10.012018.12.31宁新国际城A区10#住宅楼宁夏瑞丰建筑有限公司6422212017112401012017.03.012018.12.31宁新国际城A区11#住宅楼宁夏瑞丰建筑有限公司6422212017112401012017.03.012018.12.31宁新国际城A区13#住宅楼宁新瑞丰建筑有限公司6422212018010901012017.10.012018.12.31宁新国际城A区14#住宅楼中城建十五局第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6422212018102402012017.09.152018.12.3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售房单位固原宁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坐落地点固原市六盘山东路南侧发证机关固原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名称证书编号预售对象核发日期宁新国际城B区7#住宅楼固(2018)房预售证第21号面向社会公开预售2018年08月27日宁新国际城B区8#住宅楼固(2018)房预售证第09号面向社会公开预售2018年05月30日宁新国际城A区10#住宅楼固(2017)房预售证第42号面向社会公开预售2017年11月28日宁新国际城A区11#住宅楼固(2017)房预售证第41号面向社会公开预售2017年11月24日宁新国际城A区13#住宅楼固(2018)房预售证第09号面向社会公开预售2018年05月30日宁新国际城A区14#住宅楼固(2018)房预售证第25号面向社会公开预售2018年11月05日③权属变更情况:固原宁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中城建十五局第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于2017年07月31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内容包含宁新国际城项目A区9-12#、B区2#、4#住宅楼;于2017年08月31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内容包含宁新国际城项目A区14-17#住宅楼;于2017年09月30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内容包含宁新国际城项目A区13#、B区1#、3#、5-8#住宅楼。2019年03月25日,固原宁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中城建十五局第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签订《解除施工合同协议书》,《协议书》第十四条:“甲方抵给乙方工程款房源44套(包括A区35套、C区9套,具体房源清单后附)以上工程抵款房源由乙方全权处理,经乙方法定代表人梁泽太确认后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房源确认单办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设定估价对象房地产房屋所有权人和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均为中城建十五局第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④他项权利事项: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资料和估价人员调查了解,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均为中城建十五局第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单独所有,住宅用房,所占用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为国有出让住宅用地。该房地产正处于司法诉讼程序之中,本次估价未考虑该因素对估价对象房地产价值的影响。标的物所在地:宁夏固原市原州区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一、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5分钟内,如果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标的拍卖结束时间在此次出价的时间基础上自动延时5分钟,如有竞买人继续在延时后拍卖结束前的5分钟内出价,则循环往复直至没有竞买人出价时,延时拍卖结束。 

二、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三、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申报享有优先购买权,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对拍卖标的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1111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竞拍公告

竞买公告 郑重声明  司法网络拍卖是法院在淘宝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法院联系。拍卖公告 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月24日10时至2021年1月25日10时止在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对位于固原市原州区宁新国际城A区13-2-101室,建筑面积129.960㎡的住宅进行拍卖。评估价:548691元,起拍价:438952.8元,保证金:4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1月8日9时起至2021年1月23日18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5分钟内,如果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标的拍卖结束时间在此次出价的时间基础上自动延时5分钟,如有竞买人继续在延时后拍卖结束前的5分钟内出价,则循环往复直至没有竞买人出价时,延时拍卖结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特别说明: 拍卖房产是在建工程,评估时房产只做了封顶,房产的水、暖、电、有线电视及天然气等基础工程建造费用及物业费拖欠情况未包含在上述房地产评估价值中;拍卖房产和房产坐落土地均设有抵押,房屋办理产权证及办理过户登记条件不成就,竞买人须详细核实。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申报享有优先购买权,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对拍卖标的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1年1月26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原新区支行,账号:2940600104920012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咨询电话:0954-2064049  13995041535(段法官)  
联系地址:固原市新区北京路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一月七日

标的详情

标的物介绍标的物信息 

一、估价对象⑴估价对象位置:估价对象位于固原市原州区宁新国际城,宁新国际城四至为:东临原州区中山北街、南临利民路及原州区第七小学用地、西临和平街、北临六盘山路,四面临路,地处原州区城市土地分等定级Ⅰ级住宅地段范围之内。⑵估价范围:经估价委托人现场指认及估价人员现场查看,估价对象范围包括位于固原市原州区宁新国际城,总建筑面积3592.993平方米的25套住宅用途房地产(包含所分摊的25宗国有出让住宅用途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估价委托人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建设项目选址、用地预审及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宁新国际城项目总平面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宁新国际城项目进度情况表》、《固原市住房服务中心情况说明及备案信息》和《房屋建筑面积测量报告》所列内容为准),亦包含有定着于房屋并影响房屋使用功能的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未包含房屋室内外可移动的家具、器具、家用电器等资产。⑶估价对象实物状况:宁新国际城项目由固原宁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建设,规划建设用地面积84395.00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303490.00平方米,划分为A、B、C三个区,其中A区规划用地面积35749.00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12268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2780.00平方米),规划容积率2.43,建筑密度26.3%,绿地率30.0%;B区规划用地面积27531.00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9038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2780.00平方米),规划容积率2.28,建筑密度25.3%,绿地率30.0%。①房屋实物状况:序号名称用途结构规划总层数已完工层数所在层数建造年代(年)建筑面积(㎡)房屋现状A区13-2-101室住宅框剪十五十五12018129.960主体工程已完工,部分安装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未进行(窗已安装,外墙真石漆已完成)。②土地实物状况:估价对象房地产所分摊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为国有出让住宅用地,出让终止日期2086年12月01日,至价值时点剩余使用年期66.61年,该宗地地势平坦,地基承载力较好,地质条件较好,不受洪涝等自然灾害威胁,宗地内正在进行开发建设。序号名称用途规划总层数所在层数建筑面积(㎡)规划容积率分摊土地面积(㎡)A区13-2-101室住宅十五1129.9602.4353.48 ⑷估价对象权益状况:①不动产登记状况:权利人固原宁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号宁(2017)固原市不动产权第G0005028号共有情况单独所有坐落固原市六盘山东路南侧不动产单元号640402001007GB00017W00000000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出让用途住宅用地/商服用地面积84395.00㎡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86年12月01日止权利其他状况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面积62060.83平方米其他商服用地面积22334.17平方米登记日期2017年11月22日产权来源宁新国际城项目由固原宁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负责开发建设。特别说明至价值时点,估价对象房地产尚有部分安装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未完工,属于在建工程,已停工。本次估价设定本次估价假设估价对象房地产按照规划设计规模及标准进行后续工程建设,并符合相关国家规范标准,且续建工程无工程变更,建成商品房拥有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规定的合法手续,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并能在公开市场上合法交易。②建设工程相关资料:③权属变更情况:固原宁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中城建十五局第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于2017年07月31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内容包含宁新国际城项目A区9-12#、B区2#、4#住宅楼;于2017年08月31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内容包含宁新国际城项目A区14-17#住宅楼;于2017年09月30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内容包含宁新国际城项目A区13#、B区1#、3#、5-8#住宅楼。2019年03月25日,固原宁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中城建十五局第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签订《解除施工合同协议书》,《协议书》第十四条:“甲方抵给乙方工程款房源44套(包括A区35套、C区9套,具体房源清单后附)以上工程抵款房源由乙方全权处理,经乙方法定代表人梁泽太确认后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房源确认单办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设定估价对象房地产房屋所有权人和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均为中城建十五局第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④他项权利事项: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资料和估价人员调查了解,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均为中城建十五局第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单独所有,住宅用房,所占用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为国有出让住宅用地。该房地产正处于司法诉讼程序之中,本次估价未考虑该因素对估价对象房地产价值的影响。标的物所在地:宁夏 固原市 原州区

上一条:固原市原州区宁新国际城A区10-2-1002室

下一条:固原市原州区宁新国际城A区10-2-701室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1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可去各大应用市场下载:51拍卖房APP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