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兴安拍卖房 > 乌兰浩特拍卖房 >乌兰浩特市南滨河小区科右前旗检察院职工住宅楼2单元401室房屋

乌兰浩特市南滨河小区科右前旗检察院职工住宅楼2单元401室房屋

起拍价:

¥40万

将于1月25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于法官:手机:16604828116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50万

保证金:

¥8万

税费承担:

描述矛盾

起拍价:

¥40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96.01㎡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对于税费承担方式,前后描述不一致。公告中既约定了税费各付,又约定了税费由竞拍者全包。请仔细阅读公告全文,并向法院电话确认。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填写标的具体地址:乌兰浩特市南滨河小区科右前旗检察院职工住宅楼2单元401室房屋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内2201执1834号房屋产权证无土地产权证标的所有人丛某来评估鉴定基准日2020年7月7日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宅土地性质土地用途是否已腾空否租赁情况过户情况经营情况无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
2、《价格评估报告》;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测绘建筑面积:96.01平方米,该房屋无产权证面积以实地看样为准公摊总面积不详土地总面积房产年龄不详装修情况简单装修,以实地看样为准房屋户型房屋楼层位于第4层房屋朝向坐北朝南周边配套其他介绍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价500000.00元费用总价税费情况1、买方税费契税:印花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2、卖方税费印花税:交易费: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其他费用情况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煤费、其他费用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月25日10时至2021年1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 https://sf.taobao.com/?spm=a213w.7629119.sfHead.4.pLjzAJ,户名: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8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8万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1年2月5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兴安支行营业室,账号:05155101040020017)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地址: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在拍卖款项交付法院后90日内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不予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 0482-828851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标的物详情
咨询电话:16604828116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                                                                              2021年1月6日

竞拍公告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关于拍卖乌兰浩特市南滨河小区科右前旗检察院职工住宅楼2单元401室房屋(第二次拍卖)的公告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月25日10时至2021年1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spm=a213w.7629119.sfHead.4.pLjzAJ,),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乌兰浩特市南滨河小区科右前旗检察院职工住宅楼2单元401室房屋,测绘建筑面积:96.01平方米,该房屋无产权证面积以实地看样为准,房屋位于第4层,房屋室内装修为简单装修,以实地看样为准。该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具体金额请咨询承包法官。起拍价:40万元,保证金:8万元,增价幅度:0.4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1月6日起至2021年1月20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咨询联系方式:16604828116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或由双方各自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1月20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有/无*如有优先购买权人,2016年8月公布司法解释新规要求公示如下信息:
1、优先购买权主体以及权利性质;
2、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法院接受竞买人通过线下途径缴纳保证金报名,请添加相关说明并在内网拍卖系统或淘宝网拍管理后台录入相关信息;如果不接受线下报名,则不需添加相关内容。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1年2月5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兴安支行营业室,账号:05155101040020017,并注明(2019)内2201执1834号)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1.78c18be4PJWld9&wh_ttid=pc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如果法院接受竞买人通过线下途径缴纳保证金报名,请添加相关退款说明,如果不接受线下报名,则不需添加相关内容。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49.4c308be4kxkdWi&wh_ttid=pc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482-828851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660482811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一月六日

标的详情

上一条:拍卖乌兰浩特市八百胡同垃圾中转站东南侧二层楼北数第一家房屋及院落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可去各大应用市场下载:51拍卖房APP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