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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蓝田县汤峪镇温泉水镇12号楼2单元302号

起拍价:

¥26.168019万

将于12月29日08: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陈法官:电话:0916-8855396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32.710023万

保证金:

¥5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26.168019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92.44㎡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西安市蓝田县汤峪镇温泉水镇12号楼2单元302号不动产权证号20141215006标的所有人被执行人评估鉴定基准日2020年10月23日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宅土地权属性质/是否已腾空是租赁情况无钥匙有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有抵押无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建筑面积92.44平方米其他费用物业费等其他费用未计入本次起拍价内,请竞买人自行到物业查询。装修情况毛坯房屋楼层3层,总楼层4层房屋朝向买受人须实地确认评估单价327100.23元标的物估值标的拟定总价261680.19元税费情况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以及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如物业费、水电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参照相关税务局、房产部门、国土部门、供水供电部门、物业管理处等相关单位自行查询。请以标的实际情况为准!!!

竞买须知

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0年12月29日8时起至2020年12月30日8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西安市蓝田县汤峪镇温泉水镇12号楼2单元302号(详见标的清单)。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登记或变更登记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本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需支付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两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中缴纳足够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50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可自行实地看样,本院不组织本标的物实地看样。报名参与的竞买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网上成交后次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汉中市中山街支行;开户行名称: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帐号:9558 8526 0600 0327 917),并在七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拍卖成交确认书送达买受人,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交清余款后,可自行办理产权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另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理。公共维修基金、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一并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物具备办理产权登记或变更登记的,所需缴纳的税费(含二次税费缴纳)由买受人按登记机关要求缴纳,标的物在未处置前已存在的费用也一并由买受人负担。拍卖标的物不具备办理产权登记或变更登记的,买受人可在条件具备时自行办理。尚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房屋,可能尚欠应缴纳的相关国家规费,竞买人在办理产权证时,由竞买人承担。能否办理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及办理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及办理二次登记或变更登记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登记或变更登记的任何承诺,不承担登记或变更登记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时,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登记或变更登记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12月13日

竞拍公告

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2月29日8时起至2020年12月30日8时止在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西安市蓝田县汤峪镇温泉水镇12号楼2单元302号(详见标的清单)。起拍价261680.19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咨询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2月28日8时止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可自行实地看样,本院不组织本标的物实地看样。报名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了解详情并承担(或其他约定方式)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12月20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本院在未向买受人送达产权登记或变更登记裁定书以及财产未实际交付前,因其他情况变化,本院有权撤销此次拍卖,并通过买受人网络预留信息通知买受人在指定期限内领取保证金及已缴纳尾款,逾期未领取造成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在成交后次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汉中市中山街支行;开户行名称: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帐号:9558 8526 0600 0327 91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陕西天龙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先生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5191736828 辅助机构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50号金桥国际广场C座21层               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13日

标的详情

请以标的实际情况为准!!!

上一条:西安市曲江新区黄渠头三路555号1幢10901室

下一条:西安市碑林区环城南路东段336号2幢11005室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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