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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凌云县泗城镇新秀社区西苑小区442号

起拍价:

¥167.0913万

将于12月31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凌云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广西智赛科技有限公司杨经理:手机:19978388106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218.42万

保证金:

¥33.4182万

税费承担:

描述矛盾

起拍价:

¥167.0913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487.22㎡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对于税费承担方式,前后描述不一致。公告中既约定了税费各付,又约定了税费由竞拍者全包。请仔细阅读公告全文,并向法院电话确认。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网络拍卖标的物情况说明表标的物名称广西凌云县泗城镇新秀社区西苑小区442号(不动产权属证书号:桂(2016)凌云县不动产权第0000085号)房地产标的物所有人邹秀山标的物现状类型住宅租赁情况无钥匙无备注权利限制查时间封2020年6月28日——2023年6月27日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标的物介绍1、建筑面积:487.22㎡;共有宗地面积:120㎡,层数5层。
2、物业欠费不祥,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前往物业公司查实,该费用由买受人负担。(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竞买须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凌云县人民法院竞买须知   凌云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2月31日10时00分至2020年1月1日10时00分止(延时除外)在凌云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凌云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776/05?spm=a213w.3065169.courtList.567.68951319x3rDRa)对被执行人邹秀山名下位于广西凌云县泗城镇新秀社区西苑小区442号(不动产权属证书号:桂(2016)凌云县不动产权第0000085号)房地产进行公开拍卖,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数量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外观、结构、数量和内在质量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需办理过户手续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物的拆散及清场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凌云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凌云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前一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行使】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一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特别提醒:如多人共同购买该标的物的,需在竟买开始前12小时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七、【延时出价功能】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八、【拍卖保证金】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司法拍卖因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九、【标的物审查】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成交价余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凌云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凌云县支行,账号::6228402837027817568),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凌云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拍卖按揭贷款】需要使用“拍卖按揭贷款”服务的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期满前5个工作日内缴纳保证金并取得拍卖号,在竞拍前3个工作日内携带身份证、单位收入证明、银行水流等相关材料,向提供贷款服务的银行咨询办理,进行贷款资质初步审核,评估贷款额度及首付款额度。申请拍卖按揭贷款的竞买人竞拍成功的,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确定的付款期限内将扣除保证金后的首付款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凌云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凌云县支行,账号::6228402837027817568),剩余拍卖款由银行办理抵押登记后交至法院指定账户。因办理“拍卖按揭贷款”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服务使用者自行负担。  

十二、【竞买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三、【标的物交付及过户】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法院不负责对标的物进行邮寄,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需要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在法院向相关部门出具法律文书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广西智赛科技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9978388106(杨经理)
联系地址:南宁市兴宁区玉蟾路3号金源城·金源悦府35号楼1513号拍卖联系人:罗法官(执行局)  
联系电话:0776-7612926联系地址:百色市凌云县泗城镇解放社区正南小区凌云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贷款咨询电话:0776-7615032 联系人:李经理18778861840                                     凌云县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15日

竞拍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凌云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本院将于2020年12月31日10时00分至2021年1月1日10时00分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户名:凌云县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邹秀山名下位于广西凌云县泗城镇新秀社区西苑小区442号(不动产权属证书号:桂(2016)凌云县不动产权第0000085号)房地产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广西凌云县泗城镇新秀社区西苑小区442号标的物详情:
1、坐落:凌云县泗城镇新秀社区西苑小区442号;
2、不动产权证号:桂(2016)凌云县不动产权第0000085号; 3、房屋权利人:邹秀山; 4、共有情况:单独所有
5、用途:城镇住宅; 6、房屋建筑面积:487.22㎡,层数5层;
7、宗地面积:120㎡; 8、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9、权利性质:出让;使用年限:2005年1月15日至2075年1月14日;11、权利其他状况:房屋建筑物建于2006年,为一栋砖混结构两面采光的天地楼,总层数为5层,外墙贴瓷砖;入户安装铁皮门,铝合金推拉窗户外置防盗网,室内地面贴瓷砖及木地板,内墙面积顶棚刷面漆;楼梯走道为水磨石及地板砖,木艺扶手,房间安装防盗木门,房屋主体结构基本完好,正常使用,目前自住。(具体情况请以实际看样为准)

二、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2020年12月31日10时00分至2021年1月1日10时00分止(延时的除外),当次拍卖流拍的,则进行娈卖。第二次拍卖保留价:1670913元,加价幅度:5000元,保证金:334182元,。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进行,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二人以上(含二人)参与竞拍,价高者得。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需要有淘宝账户(未有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如多人共同购买该拍卖标的物,须在竞买开始前一个工作日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及委托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拍卖前一周止接受咨询及预约看样(节假、双休日除外),具体事宜请联系本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广西智赛科技有限公司,看样需提前预约,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辅助机构统一安排(特别提醒: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意向竞买人参考,意向竞买人也可到法院、办理过户手续的相关部门了解、核实)。

七、标的物已知瑕疵:本院对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资料,仅供意向竞买人参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仅就现状进行拍卖,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任何瑕疵保证责任。意向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有关产权证照的办理及过户、相关税费及手续的办理及其他限制性交易措施事项由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相应的后果。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除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定的规定,在办理产权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由相应主体承担(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预交,预交后凭完税证明及申请书到法院办理退款手续)。尚欠的物业费、水电费等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上述税款、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可到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九、意向竞买人如竞拍成交,请自行办理水、电、煤气等户名变更手续;附加于拍卖标的物上的户籍的迁入及迁出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院不予负责。

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院不保证拍卖标的物过户顺利。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承租人、共有人等)等】均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日前五个工作日以上至本院执行局办理行使网上拍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5日内(如是司法拍卖贷款,缴纳余款日期为银行发放贷款之日)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凌云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凌云县支行,子账户账号:622840283702781756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十三、拍卖按揭贷款:需要使用“拍卖按揭贷款”服务的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期满前5个工作日内缴纳保证金并取得拍卖号,在竞拍前3个工作日内携带身份证、单位收入证明、银行水流等相关材料,向提供贷款服务的银行咨询办理,进行贷款资质初步审核,评估贷款额度及首付款额度。申请拍卖按揭贷款的竞买人竞拍成功的,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确定的付款期限内将扣除保证金后的首付款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凌云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凌云县支行,账号:6228402837027817568),剩余拍卖款由银行办理抵押登记后交至法院指定账户。因办理“拍卖按揭贷款”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服务使用者自行负担。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指定时间缴纳拍卖余款,法院核实到拍卖余款已转入法院账户后会制作相关文书,此过程需要一定时间,请买受人耐心等待,完成后法院会主动联系买受人交接,交接时买受人本人须到场。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 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广西智赛科技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9978388106(杨经理)
联系地址:南宁市兴宁区玉蟾路3号金源城·金源悦府35号楼1513号拍卖联系人:罗法官(执行局)  
联系电话:0776-7612926联系地址:百色市凌云县泗城镇解放社区正南小区凌云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贷款咨询电话:0776-7615032 联系人:李经理18778861840                                                                        凌云县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15日

标的详情

网络拍卖标的物情况说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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