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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雨花区井湾路020号3-10栋703号房屋

起拍价:

¥41.3477万

将于12月28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湖南鹏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电话1:18008421039电话2:0731-86727777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50.424万

保证金:

¥8.2万

税费承担:

全包

变卖价:

¥41.3477万

单价:

¥0.7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2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63.03㎡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不动产登记情况表.pdf执行裁定书.pdf

变卖须知

变卖须知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2月28日10时起60日变卖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731/04?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092.lh9jpV,户名: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院暂不支持线下报名,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本次变卖标的相关申请执行人可以不缴纳或缴纳部分保证金报名参拍,如需享有此项权利,请申请人在开拍时间的一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开福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开福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未经人民法院确认,竞买活动认定为竞买人的个人行为,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委托手续应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报名交款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九、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必须仔细审查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于成交后十日内缴纳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福支行,账号:8000 3216 5320 014,联行号:3135 5109 4000)。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变卖的价款若低于原变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缴纳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七、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31-89602173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
咨询电话:400-822-2870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一日

变卖公告

变卖公告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2月28日10时起60日变卖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731/04?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092.lh9jpV,户名: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长沙市雨花区井湾路020号3-10栋703号房屋(权证号码:710065418)。房屋产权面积为63.03平方米,分摊面积为5.96平方米,有装修,被执行人父母居住,用途为住宅,混合结构,两室一厅一卫,建成时间为1994年12月01日,发证日期为2010年4月12日,房屋有抵押,抵押权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特别提示:
1、办理过户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2、变卖标的物拖欠的水电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上述房屋本院依现状变卖,含装修但不包括家具家电,标的物瑕疵及权利纠纷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负责。
4、买受人持本院变卖成交裁定书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5、限购政策暂未对法院变卖房产有限制性规定,但若后续政策变动导致无法过户,法院概不负责,请有意竞买人慎重考虑。
6、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变卖竞买涉讼财产或联合竞买的,需受托人自行在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后,并于开始变卖七日前将委托书及相关文书交至湖南鹏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或其他联合竞买人为买受人。在上述期限内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变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核实。 变卖价:41.3477万元,保证金:8.2万元(仅作为买受人竞买成功后反悔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数额,如需取得竞买资格,必须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增价幅度:3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参与竞买需开设淘宝和支付宝账户。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也可委托已开设淘宝和支付宝账户的用户作为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开福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未经人民法院确认,竞买活动认定为竞买人的个人行为,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变卖期间接受咨询(双休、节假日除外)。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竞买前请仔细阅读“变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标的物的评估报告摘要等可自行在附件中下载。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务必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网上变卖不需支付佣金。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产生的所有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其他所欠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12月17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于成交后十日内缴纳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福支行,账号:8000 3216 5320 014,联行号:3135 5109 4000)。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变卖的价款若低于原变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缴纳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房屋看样预约
咨询电话:湖南鹏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0731-86727777、1800842103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法院
监督电话:0731-89602173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华章路1号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一日

标的详情

网拍标的物情况说明表网拍号(2020湘0105变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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