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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翼城县绛源路馨佳苑小区北楼3单元301号

起拍价:

¥57万

将于12月23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孙女士:电话:87895213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70.4482万

保证金:

¥6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57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1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85.39㎡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裁定.pdf

变卖须知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特别提醒:本标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登记、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咨询,本院已授权委托(北京海诚昆仑办公服务有限公司)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对于社会上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等行为,或者以承诺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或者承诺看样、腾房等,要求支付代拍费用的行为,竞买人、买受人务必保持警惕,谨防受骗。)变卖须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2月23日10时(变卖期为60天,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 http://sf.taobao.com/010.04),现就有关的网络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屋、土地的性质、面积、结构、规划用途以登记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装修、面积等问题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结果。如因房屋结构发生改变或其他原因,导致实际情形与房屋登记不一致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如需修复,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重要提示:竞拍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含商办类)的相关要求,否则由其自行承担房产、土地、车辆等标的物不能过户等情形相应的法律后果;参与的竞买人须使用本人的淘宝账户;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名称及证件号码;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0年12月16日15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报名交款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九、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根据调查情况,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变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是否参与竞买,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瑕疵情况:该标的物登记在开发商名下,暂无产权证,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产权证办理事项。特别说明:因现处于疫情期间,此标的本院暂不组织统一预展看样,另过户手续及交付手续视疫情实际情况予以处理。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结束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待法院确认收到全部变卖款后,将电话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定安里10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另:标的物为北京房产的,买受人应及时向住建部门申请审核其购房资格,并将审核结果提交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户名:(2020)京0101执恢810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075194872)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变卖的成交价低于原变卖价款的,该差价与原变卖佣金及实际产生的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从原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无正当理由悔拍不排除对个人征信所造成不利后果。

十二、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付款并领取《变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手续后,应及时办理过户,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买受人应当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费、供暖费、罚款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因网络司法变卖本身形成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其他与房屋及过户有关一切费用由竞买人承担,请竞买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成交金额等信息。

十八、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12368、010-8526865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10-87895213 孙女士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七日

变卖公告

郑重声明    司法网络拍卖是法院在淘宝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名称及证件号码。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举报电话:010-87895130,87895266。因法定情形或者拍卖标的物的未知瑕疵可能导致拍卖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拍卖成交以法院最终裁定为准。因拍卖标的涉及案件未知因素可能会导致标的物迟延交付,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法院联系。  变卖公告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2月23日10时(变卖期为60天,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10/04),现公告如下:

一、    变卖标的:山西省翼城县绛源路馨佳苑小区北楼三单元301号(185.39㎡)起拍价:570000元,保证金:6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注:起拍价来自于双方当事人议价。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竞拍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要求,否则由其自行承担房产不能过户及其他相应法律后果。参与的竞买人须使用本人的淘宝账户;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使用实际竞买人的名称及证件号码。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淘宝网对该标的进行拍卖,并由北京海诚昆仑办公服务有限公司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相关拍卖辅助事务。自2020年12月8日起至2020年12月22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10-87895213 孙女士。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瑕疵情况:该标的物登记在开发商名下,暂无产权证,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产权证办理事项。特别说明:因现处于疫情期间,此标的暂不安排统一预展看样,另过户手续及交付手续视疫情实际情况予以处理。

六、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可能存在的例如物业费、供暖费、等其他欠费情况,除本公告特别声明外,由买受人负担。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其他与房屋及过户有关一切费用由竞买人承担,请竞买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

七、对本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12月16日10时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0)京0101执恢810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075194872)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如需贷款,可与以下三家银行联系:
(1)银行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司北京九龙山支行,地址:朝阳区广渠路甲40号,咨询联系人:屈经理,电话:010-59220485,18201035651;赵经理:电话1851158539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联系咨询,联系人刘经理,电话:010-68151383;13520597838.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崇文支行联系咨询,联系人韩经理,电话:010-87205470;18611215300.
(2)贷款机构:1、慧泽士(北京)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咨询联系人张经理,电话:010-64688848;16619785989.。2、北京康诚世纪投资有限公司,咨询联系人刘经理,电话:010-53011029;13911729564.

十二、关于变卖中悔拍的特别提示:本次变卖标的物山西省翼城县绛源路馨佳苑小区北楼三单元301号的保证金:60000元。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全款中扣留本次变卖标的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竞买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12368、010-8526865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10-87895213孙女士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此公告同步在“淘宝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北京法院网”上发布。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七日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房产)
相关附件:

裁定.pdf

上一条: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龙化村龙化小区2#三单元601室房屋(105平方米)

下一条: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龙化村龙化小区2#一单元602室房屋(12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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